专项整治“微腐败” 增强群众获得感 2017年春节将至,区委反腐办组建专项督查组,由区纪委牵头,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督查,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国有企业的检查,发现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出入不对外开的高端隐秘场所等线索;与区委办联合督查,对因公出国境、赴台的审批审核和出访报告的把关,重点检查擅自改变行程、违规绕道、与公务无关的变相公款旅游等线索;与区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联合督查,对相关单位的财物监督和“三公”经费等日常经费开支进行常规检查,发现“四风”问题线索…… 有条不紊的工作安排,是思明区整合各个职能部门,以区纪委牵头开展“1+X”的监督检查。1月20日下午,区委反腐办召开“1+X”成员单位工作联席会。此次联席会议,不仅强调了2017年春节期间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还重点对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严查滥用“微权力”,克扣截留、虚报冒领扶贫款、补助款等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保障经济发展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据悉,去年以来思明区建立多部门联动的“1+X”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明确将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等9家单位纳入“1+X”成员单位,并实行联席会议、业务沟通会议、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4项工作制度。一年来全区各部门共检查场所400多个,范围涵盖全区各街道、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区属国企、校园等100多个单位部门,发现问题线索22个,发出整改督办单10份,问责37人。 “看到身边的干部风气好转,感受到公平公正是更重要的获得感。”思明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纪检干部“约法三章” 强化自身提质效 “我郑重承诺,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监督执纪中,不跑风漏气,打探传播案情……”1月12日,厦门市思明区纪委会议室传出铿锵有力的宣誓声。这是思明区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自我监督意识、严防“灯下黑”,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约法三章》,并作出集体承诺。 “约法三章”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准与执纪对象吃吃喝喝;不准要求监督对象违规办理私事;不准跑风漏气、打探传播案情。据了解,思明区共有近4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了第一批签署仪式,并公开接受党内及社会监督。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为此,在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思明区纪委出台了《思明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将纪检干部监督工作纳入了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之中,逐步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立体化、常态化、经常化。 “严管就是厚爱,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比普通党员更严格要求自己,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做到让党放心、人民信赖。”思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苏德本表示,只有铁的纪律,才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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