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01-27 08:34:07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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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做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并重,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源建设,创新支持方式,提升管理绩效,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着力支持脱贫攻坚和改善民生,着力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2017年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收入政策方面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全面营改增试点成果,继续暂免征收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以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继续实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阶段性降费,落实取消、减免、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各项政策。 ——落实中央和我省促进扩大有效投资的要求,保持一定的债务规模,做好债券发行工作。 ——按照国务院要求,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提高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加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 2.支出政策方面 ——突出支出重点。在保运转的基础上,统筹财力重点保障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投资、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支出。教育、农业、卫生、计生、科技投入增幅高于支出增幅。保障县级基本财力,省级财力下沉,向收支缺口大、财政困难的地区倾斜。 ——创新支出方式。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按5%的幅度压减,“三公”经费继续下降。 3.预算管理方面 ——硬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省级部门编制的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建议数与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相应年度项目支出控制数相衔接。 ——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把上年度预算执行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压缩预算执行率低、结转规模较大的部门预算安排规模。部门新增项目支出优先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法,以绩效为导向,加大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支持力度。 (二)2017年全省及省级预算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收支政策和预算管理要求,编制一般公共预算,并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按4518.57亿元编制,比上年增加223.35亿元,增长5.2%,剔除营改增减负翘尾影响,可比增长6.7%左右。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2787.52亿元编制,比上年增加132.74亿元,增长5%,剔除收入划分体制调整翘尾影响,同口径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中央体制净补助931.1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0亿元,全省总财力预计为3928.66亿元,比上年增加300.88亿元,增长8.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3928.66亿元编制,增长8.3%。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259.1亿元编制,比上年减少23.27亿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省级收入主要是营业税,营改增后,原归属省级的改征增值税收入50%上划中央。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性收入891.14亿元、市县财政上解收入218.3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亿元和债券还本付息资金4.04亿元,减应上解中央支出以及对市县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870.74亿元,省本级财力预计586.88亿元,比上年增加6.39亿元,增长1.1%。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586.88亿元编制。 省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173亿元,增长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亿元,增长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亿元,增长8.2%。教育支出138亿元,增长5.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亿元,增长16.3%。科学技术支出17亿元,增长17.9%。节能环保支出59亿元,增长1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按1634.2亿元编制,比上年增加8.13亿元,增长0.5%。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按1634.2亿元编制。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按27.17亿元编制,比上年减少12.47亿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务院要求,将15.7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中央提前下达基金专项转移支付11.43亿元、调入债券付息资金0.11亿元,合计38.71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按38.71亿元编制。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提高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利润上缴比例,由8%提高到13.5%。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93.59亿元编制,比上年增加5.55亿元,增长6.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按93.59亿元编制。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74.55亿元编制,其中动用上年结转收入28.28亿元,比上年增加39.61亿元。调出0.87亿元用于债券付息,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按73.68亿元编制,比上年增加38.7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按1313.75亿元编制,比上年增加122.24亿元,增长10.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按1170.11亿元编制,比上年增加161.87亿元,增长16.1%。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按386.77亿元编制,比上年增加46.28亿元,增长13.6%。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按379.21亿元编制,比上年增加47.84亿元,增长14.4%。 2017年省级全口径预算统筹安排支出1949.22亿元,重点保障四个方面的支出: ——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101.43亿元,增长18.1%。重点用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提高科技成果人员奖励标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优化财政科技计划的设置和管理,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益。保障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振兴实体经济,落实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政府投资基金、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物流、软件与信息服务、地方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鼓励外贸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创新商业模式、实施外贸品牌战略,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做好粮食收储管理,扶持茶业、渔业等优势资源产业发展,深化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稳增长。安排243.14亿元,增长17.8%。重点用于:强化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进一步扩大交通、市政、民生、环保、水利、信息网络、新型城镇化等领域的有效投资。支持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等投资工程包推介实施,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创新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以扶持特色产业基础较好的市县为重点,支持县域、新增长区域加快发展。用好用足国家赋予我省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州新区加快建设。 ——支持脱贫攻坚和改善民生。安排974.39亿元,增长9.4%。重点用于: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因病因残致贫救助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继续加大对教育领域的财政投入,支持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现代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合理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农村低保省级财政年人均分档补助标准从2070元提高到2400元。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支持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和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帮扶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城乡基层就业及自主创业,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促进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产业群发展,实施全民健身战略。落实棚户区改造税费优惠和贷款贴息政策,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支持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两岸民间交流与青年创业。做好在厦门举办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的保障工作,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上收省级统一管理,加大公共安全经费投入,深化“平安福建”建设。 ——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安排79.07亿元,增长15.3%。重点用于:支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继续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质量。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汀江—韩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开展小流域治理,加大全省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支持海洋环境保护,提高海洋监测及预警报水平。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支持开展地灾搬迁治理和农业地质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耕地开发支持力度,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建设农田水利,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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