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01-27 08:34:07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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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财政改革和预算执行 (一)深化财税改革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根据中央指导意见,研究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相关领域的测算和衔接。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充分考虑各地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预算管理,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严格执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考核机制,抓紧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提高预决算透明度。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改革部门专项资金分配办法,把资金的分配与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产业发展、税源培植等绩效挂钩。加强营改增全面扩围情况及影响的分析评估,做好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分析测算,继续落实资源税改革,配合做好烟叶税等税收立法工作,密切跟踪环境保护税、房产税、消费税等改革动向,开展地方税体系建设研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研究测算和政策预判。积极协同推进司法体制、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二)促进财源建设 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实体经济振兴。认真梳理评估已出台的惠企政策,提高政策匹配度,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成,规模以上企业健康成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重点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建立较完善的总部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加大力度引进新的总部企业,做大做强现有总部,促进设立职能总部,鼓励引进和就地转化设计、创意、研发等知识产权成果。加强财政监测分析,健全千家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通过抓重点产业、抓大户,了解涉企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四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财政政策措施。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财源建设目标和重点,综合运用财政、金融与产业等政策,优化土地、人才等要素资源配置,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强市县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强化预算执行 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落实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联合收入协调工作机制,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健全支出进度通报考核和约谈机制,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督促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收回或调整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加强债券发行与库款管理的协调,存量债务转换要提前做好衔接,确保发债后尽快形成支出,减少置换债券资金滞留。改进资金分配方式,民生类资金更多采取因素分配法切块下达,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法分配,产业类资金更多采用基金模式投入,积极推行并完善以奖代补和竞争性分配方式。依托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福建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用记录系统,建立资金申报身份识别制度。 (四)提高管理绩效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使用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配置机制,选择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定期公开评估结果,并作为部门预算配置的依据。落实财政部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等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绩效。积极推广运用财政管理信息一体化系统,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建设,部署推广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巩固乡镇财政标准化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能力。 (五)防范债务风险 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有关要求,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债务限额空间与债务风险程度,合理确定债务规模、结构和来源。依法厘清政府债务边界,地方政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管好用好债券资金,规范债券资金投向,组织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防范隐性债务风险,探索建立涉及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统计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加强事前审核和监控,超过财政承受能力的禁止新增涉及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事项。政府购买服务原则上限制在既有预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处置和问责机制,防范局地债务风险。 (六)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落实人大审查意见,重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决定,不断改进财政工作。加强预算监督、财经纪律监督和会计监督,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扎紧财经纪律制度笼子,带头遵守财经法纪,严肃查处资金分配及使用中存在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管理使用。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为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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