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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7-02-24 07:39:15 周琳 李珂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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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特派”要落实双创政策——

将科技特派员工作全面纳入省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范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鼓励科技特派员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企业,取得合法收益。

通过引进创投、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推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对“科特派”要宣传表彰——

在福建日报和福建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设立“科技特派员风采”等栏目,定期宣传科技特派员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科技特派员的良好氛围。

在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等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予以优先推荐。鼓励社会力量设奖对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奖励。

要给予“科特派”充分保障——

对到农村开展技术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职务等,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从优,由原单位发放,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作为其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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