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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事:朋友圈里美食问题频发 你敢吃吗?

2017-03-16 08:55:02 陈楠 康金山 张海燕 郑晓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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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私家厨房”涉嫌违法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10月1日起,《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面执行,淘宝等C2C电商平台就对食品卖家实行了“一刀切”的证照准入制度。许多卖家纷纷告别电商,转战“朋友圈”。

“无论是淘宝商家还是微商,只要制售食品,就必须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否则就是涉嫌违法。”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处副处长林颖怡表示,像水果之类鲜活的食用农产品不属于《办法》规定的加工食品,但假如经过任何形式的烹制,便属于制售食品,需要办理相关证件。

记者找到一位在朋友圈制作私房蛋糕的店主。据她透露,私房蛋糕大多在家里制作,因为不具备相关的硬件条件,是不可能去办理相关证件的。据其介绍,办理证件需要提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以及餐饮服务单位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示意图等。

建议:完善法律规范,标本兼治

“如何界定朋友圈的买卖行为,成为监管和执法的难点。”福建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晓辉表示,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将网络销售食品纳入监管范围,但微信朋友圈与淘宝等电商平台不太一样,电商平台被明确要求需要承担第三方责任,而朋友圈属性界定模糊,对个人微信账号从事商业经营性活动,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

林颖怡也表示,由于朋友圈的社交空间相对封闭,主动查处朋友圈内买卖制售食品的行动并不多见。但只要网友举报,食药监部门就会积极介入调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她也提醒各位网友,在微信朋友圈选购美食,务必多几分慎重,美食好吃但是隐患多。

彭晓辉坦言,如何对微商贩卖制售食品进行有效监管,还处在探索阶段,希望相关部门创新监管方式,对不法商家侵入朋友圈的营销行为一查到底。同时,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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