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改革:不懈努力,为了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7-10-12 09:41: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林雯晶 |
省教育厅厅长黄红武与“美丽中国”赴建宁县支教教师亲切交谈。 简政放权 高校办学添活力 镜头:9月22日,国家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我省两所高校上榜,厦门大学入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福州大学入围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这仅仅是个开始。”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黄红武说。根据今年3月我省出台的《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 “双一流”建设计划列入福建省“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省级财政每年将安排16亿元建设资金。 《实施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即推动1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行列,1~2所大学进入世界知名行列,1~2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前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一批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前列,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声音:黄红武说,五年来福建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入围世界知名大学排行榜,21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全省高校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数和经费数、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数均占全省总数的80%以上,获国家科技三大奖、省科技一等奖数占据全省半壁江山。 这些成绩的取得,正是得益于近些年来我省出台的一系列举措,简政放权,有效释放高校办学活力。过去的“一元制”管理体制,是一边“捆着草”,一边“饿死牛”。高校作为办学主体其自主权太小,而行政管理部门掌握资源的权力过大,甚至出现每到年底一些部门经费没用完,而教学一线的高校却“揭不开锅”的怪现象。只有改革才能释放高校的活力。 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院长马祥庆对此非常感慨。他说,以往每到学年末就总想向学校申请引进更多教师。现在,进人权下放给学院后,自己就可以发放“英雄帖”。作为福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试点校,福建农林大学启动了校院两级改革,将人事权、70%的财权和副高及以下职称评审权以及教师奖励性绩效分配权等权力下放给学院。 背景链接:近年来,福建省政府出台《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24条意见”)《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释放高校办学活力。 2012年出台的“24条意见”,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开始。职称是引导教师的最大利益导向。现在评审职称的权利下放给了高校,高校就可以合理设定办学定位,对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是一个极大的推动。之后的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厘清省级政府治理高等教育的方式和路径。 实施“一校一策”目标管理,是福建省转变治理方式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2014年,福建省教育厅首先向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3所高校下达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2016年,此做法分别推广至省内所有本科高校、高职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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