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省消委会23日发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投诉情况分析表明,有三类投诉增多明显。 一、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房屋及建材商品类投诉量显著上升。 2017年第三季度,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共295件、房屋及建材商品类投诉共376件,二者占总投诉量的10.29%,分别占服务类投诉11.76%、商品类投诉9.37%,与2016年同期相比,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增长了767.65%、房屋及建材商品类投诉增长了45.74%。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推动了装饰装修行业的繁荣,消费者对装饰装修服务、建材商品类的投诉也越来越多,主要问题集中在:第一,装修合同双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违约行为,导致双方矛盾激化;第二,房屋装修合同中承诺的装修内容与实际不符,导致房屋工程反复返工、反复维修以及重复付费;第三,装修材料不合格,危害人身安全。 二、邮政服务类投诉日益增多。 2017年第三季度,邮政服务类投诉共105件,与2016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320.00%。 邮政服务类投诉主要体现在快递服务行业。申诉的问题主要有:送件不及时、物品丢失损坏、服务质量差、索赔难以及存在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等。 三、预付式消费投诉呈逐渐增长趋势。 预付式消费的投诉呈逐渐增长趋势,涉及美容美发、健身洗车、餐饮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 投诉问题主要表现在:商家以夸大、虚假、单面宣传要求或诱使消费者预付高额费用办卡,消费者往往被商家一些优惠政策吸引,但等真正体验时却发现原来许诺的各项服务被缩水甚至取消;利用格式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选择权、预付费卡丢失挂失后余额不补不退;经营者变更、迁址、歇业、停业等不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办完卡后商家“人间蒸发”。 相关新闻: 合同引起的消费投诉居第三季度首位 东南网10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23日,省消委会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投诉情况分析。根据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7年第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22件,解决6052件,解决率92.79%;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75.77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42件。 2017年第三季度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划分(按投诉量递减顺序排列):合同问题1252件,占投诉总量的19.20%;售后服务问题1231件,占投诉总量的18.87%;质量问题1037件,占投诉总量的15.90%;虚假宣传问题427件,占投诉总量的6.55%;价格问题170件,占投诉总量的2.61%;安全问题102件,占投诉总量的1.56%;计量问题58件,占投诉总量的0.89%;假冒问题30件,占投诉总量的0.46%;人格尊严问题14件,占投诉总量的0.21%;其他问题2201件。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合同问题成为首要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和质量问题仍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三者占投诉总量的五成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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