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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出台新规!科级以上干部不得参加非近亲属的婚丧宴

2017-10-29 20:39:36 蔡雪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勍 陈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9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记者 李向娟 通讯员 蔡雪玲)“科级以上干部不得邀请和参加非近亲属的各类婚丧喜庆宴席,不得接受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或礼品。操办婚庆宴请,不得超过15桌,每桌菜金不得超过2800元。”近日,福鼎市委办、市政府印发了《福鼎市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

近年来,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结婚宴请、满月宴请、祝寿宴请等各种宴请纷至沓来。面对应接不暇的宴请和水涨船高的礼金,攀比之风让干部群众叫苦不迭。早在2014年10月,福鼎就出台《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全市移风易俗思想观念有较大转变,但婚庆、寿诞等大操大办之风仍时有存在。

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的小郑说,“一场喜事,朋友礼金1280元起步,多的1680元、1880元,夫妻赴宴的甚至达到3800元。菜金一桌酒宴6000元打底,再加上高档烟酒,不下万元。如今,有了新规定,人情消费可以免了,我要为新规定点100个赞。”

据了解,此次新出台的《福鼎市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规定》,对整治范围进行了延伸,由原来的“领导干部”扩大到“党员干部”,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管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同时在礼金、餐次、桌数、菜金上都进行了量化、细化规定,即要求科级以上干部不得接受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或礼品,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办理婚庆事宜,接受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或礼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其他喜庆事宜不得接受任何礼金或礼品。此外,操办婚庆宴请规模控制在1个餐次,且不得超过15桌(150人)以内;婚庆嫁娶双方在同城同日合并操办酒宴的,宴请规模控制在20桌(200人)以内;其他宴请规模控制在8桌(80人)以内。宴请标准,每桌菜金不得超过2800元;同时香烟和酒水等不得超过该菜金的30%;宴请时不得发放礼金(即福鼎俗称的“桌面红包”)或变相发放同等价值的礼品。

根据新规定,操办婚礼等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实行报备制度,凡办理婚庆等喜庆宴席的,应提前5日向所在单位书面报告办理事由。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向该市纪委和组织部分别备案;科员以下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书面备案。

福鼎市纪检部门表示,福鼎各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社区)干部职工违规大操大办酒席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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