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明年福建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

2017-12-08 07:25:03 吴宏雄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廖丽华)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从2018年起,我省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这标志着我省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省份。

意见提出,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度。其中,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路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辖区内乡镇路长、村路长。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资金筹措,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每年评选优秀总路长、优秀乡镇路长和优秀村路长,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推动路长制不断完善。

意见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设立乡村道专管员,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据了解,为养好农村公路,我省将建立农村公路省级投入合理增长机制。2018年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14000元、村道4000元标准安排,省级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后的增量资金,实行与地方财政投入到位、养护成效等挂钩的以奖代补机制,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激励;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的省级补助上浮10%,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