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放开部分公路客运线路价格管理

2017-12-12 10:16:31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2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潘园园)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公路客运市场化改革,推动不同运输形式有序竞争,促进公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省物价局日前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放开部分公路客运线路价格管理。通知明确——

■ 跨省公路客运线路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共放开客运线路215条。

■ 对本省内与高铁动车沿线运行,且运营里程200公里及以上的部分公路客运线路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共放开客运线路45条 。

■ 对开和返程的公路客运线路票价一并放开,放开票价的公路客运线路加班车辆执行同等票价。

■ 公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具体线路、执行票价、服务内容以及12358价格投诉电话等。客运企业要保持客运票价的基本稳定,调整票价的应提前7天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当地价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觉接受监管部门、乘客和社会的监督。

■ 为落实加强价格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规定,公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应于每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收支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当地价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材料中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运营收入要分别体现。

■ 各级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客运企业乱涨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5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本省内放开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路客运线路

福州地区

福州至泉州、福州至惠安、福州至漳州、福州至龙岩、福州至永安、福州至建阳、福州至建瓯

莆田地区

莆田至福安、莆田至松溪、仙游至漳州

泉州地区

泉州至邵武、泉州至永安、石狮至武夷山、石狮至建瓯、石狮至福安、石狮至永安、石狮至龙岩、石狮至长汀

厦门地区

厦门至福安、厦门至建瓯、厦门至建宁、厦门至清流、厦门至明溪、厦门至连城、厦门至长汀

漳州地区

漳州至莆田、漳州至仙游、东山至厦门、东山铜陵至厦门、诏安至厦门

三明地区

尤溪至福清

龙岩地区

长汀至厦门、长汀至石狮、连城至厦门、连城至泉州、连城至石狮

南平地区

建瓯至福州、建瓯至石狮、武夷山至石狮

宁德地区

宁德至厦门、福安至莆田、福安至石狮、福安至泉州、霞浦至福清、霞浦至莆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