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2018-03-01 07:38: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
分享到:
|
决定3月底召开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东南网3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2月28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3月底在福州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主持会议。副主任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刘道崎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审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关于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决定(草案)》《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和人事事项。 会议研究确定2018年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案,听取关于2017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相关阅读:
- [ 02-28]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召开
- [ 02-28]福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 [ 02-27]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 [ 02-27]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召开
- [ 02-27]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召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