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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侯法院创新“执行+保险”机制 让执行更有温度

2018-07-31 18:37:07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新闻发布会现场。 闽侯法院供图

东南网7月3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实习生 黄潘杰)今日,福州市闽侯法院召开关于创新“执行+保险”机制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执行+保险”机制实施的情况。

据介绍,闽侯法院通过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执行悬赏保险、执行司法救助保险等领域展开合作,保障申请人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法院执行工作更有力度、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闽侯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通过不断提高财产保全率,提高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可执行性,及时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破解执行难问题。同时,建立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对法院已穷尽财产查控措施,仍无法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同时向保险公司投保执行悬赏保险。

闽侯法院还同时建立执行司法救助保险机制,在执行案件中,常有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况,由法院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执行救助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合作协议将救助基金总额增益相应的倍率,扩大救助额度,并对经调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款。通过该类服务民生的责任保险社会服务和经济补偿功能,不但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有效助力解决执行难,也让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感受到司法温暖。2017年以来,闽侯法院为因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29名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救助金累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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