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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08-07 11:55:06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日前,福建省政和县纪委通报了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政和县镇前镇茶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华时截留挪用低保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政和县镇前镇茶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华时私自保管该村李远琳、李远旺2户低保户的低保存折,并挪用低保金共计5.37万元,其中发放给该村老人及病重村民4.74万元,用于其个人开支0.63万元。2014年,刘华时(时任茶溪村委会主任)在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下,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民主评议,违规将自己申报为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享受补助款1.5万元。刘华时将该补助款用于日常开支,未进行房屋改造。2018年7月,政和县纪委给予刘华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关,强化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市、县纪委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扶贫领域入户访查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厉查处胆敢动扶贫“奶酪”的行为。(政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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