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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确定再取消10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2018-09-29 07:33:09 严顺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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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确定再取消10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同意调整部分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东南网9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28日,省长唐登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国庆“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确定再取消10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同意修订《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指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旅游观光、群体活动等安全工作,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是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落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务实管用、好操作、全覆盖的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完善机制,突出抓好基层社区、重点领域和行业、企业的消防安全,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确保我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会议决定再取消10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强调,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对外公布,各级各部门不得变相进行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管责任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聚焦企业和群众的关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会议强调,调整部分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适当提高采购金额起点、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额数额标准,是推进简政放权、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断优化采购组织形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新发展理念,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强化监督管理,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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