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9日讯(通讯员 叶咏坚)近日,陈某因被德化县某陶瓷公司拖欠工资12503元,向德化县瓷都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支付的人民调解协议。在德化县瓷都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向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审查,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依法确认并出具仲裁调解书。届时,如某陶瓷公司未依约支付工资,陈某可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是泉州市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无缝衔接的首例,是构建劳动争议“五级联调”工作体系的一个生动缩影。 构建劳动争议“五级联调”工作体系是泉州市委政法委“社会化治理活动年”项目之一。泉州市司法局作为责任单位之一高度重视,将其纳入2018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项目化管理,加强对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劳动争议调解衔接机制,促进形成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共同参与、互相衔接、层层调解的多元化调解格局。 4月份以来,泉州市司法局积极与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沟通,双方就加强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的衔接配合不断形成共识,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的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机制便是其中之一。通过对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仲裁审查并出具仲裁调解书,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协议将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若不执行调解结果,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劳动争议纠纷的化解。 8月份,泉州市司法局围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劳动争议方面的作用,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等的相互衔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调解方式、调解工作制度等进行进一步规范,并完善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如明确人民调解组织接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委托或移送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及办理程序等。这对于泉州今后加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利于推进构建劳动争议五级联调解体系。 今年1-8月,泉州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劳动争议纠纷952件,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劳动争议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了社会化治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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