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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浦城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3:00:31  来源:浦城县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王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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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14日至7月1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浦城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抓实落细巡视整改工作

浦城县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会后,县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领导讲话及县委书记周永和代表县委所作的表态发言印发各党组(党委)。11月13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省委巡视组巡视浦城县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抓好巡视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县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截至目前,共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6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7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明确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县委及时研究下发《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及《整改任务细化措施》,针对巡视反馈7个方面52个问题,制定了179条细化措施,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12月6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落实整改的行动自觉。

(四)推动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问题和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抓好个性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推动共性问题建章立制,修订或新制定55项规章制度,切实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把力量凝聚到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各项任务上来,为浦城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制度与机制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省委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一是出台《关于加快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做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通过发展粮食生产、竹木和食品加工、特色种养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二是出台《浦城县加快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暨粮食产业扶贫行动计划(试行办法)》,设立专项资金300万元,新建粮食产能区23个1.75万亩,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20.27万亩,成功申报“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出台《浦城县绿色农业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薏米、灵芝、香榧等产业建设,深挖产业链,开发系列产品,带动农业产业发展。三是推进“品牌强县”建设,4家企业成为首批“武夷山水”公用品牌使用企业,浦城薏米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达47.79亿元。今年新增2家有机食品、3家绿色食品、31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个。浦城大米公益广告在央视“国家品牌计划--广告精准扶贫”和“中国推介”等栏目播出。四是抓项目促发展。灵芝小镇项目于第十二届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成功签约,圣农发展(浦城)完成年产值40.25亿元,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生态园、灵芝种植孵化园、万亩虾稻种养3个亿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启动建设;今年新增省、市家庭农场示范场7家,国家级和省级专业合作社5家。预计今年我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14500元左右,增长幅度可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针对工业发展缺乏长远规划。一是修订和完善了《浦城县(2013-2020年)工业产业定位与优势产业布局发展规划》,重点突出发展生物产业,引进高质量发展企业。二是围绕“食品加工、生物制药、轻纺轻工”三大优势产业积极招商引资,2018年新引进了总投资超亿元的合同项目6个。2018年,规模工业企业112家,用电量4.54亿kW·h,比增12.75%,规模工业企业税收2.78亿元,比增21.77%,纳税千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由2家增至7家。三是抓平台建设促产业集聚。浦潭生物专业园完成总规及规划环评编制,征地4132亩,完成年度投资1.2亿元,已入驻5家企业,重点扶持培育蒙正生物、绿康生化两个各投资20亿元以上的“金娃娃”项目。四是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2家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企业获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完成国家级公示,2018年共实施14个重点工业(技改)项目,总投资81.58亿元,年度投资10.92亿元。

(3)针对旅游产业发展定位不清晰。一是将旅游规划纳入“十三五”规划,明确定位,全力打造诗意山水田园旅游目的地,加快推动“全域旅游”“研学旅游”发展。二是出台了《浦城县关于加快民宿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浦城县旅游促销补贴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并随财政收入增长增加投入。三是加快建设匡山、浮盖山两个旅游重点项目,2018年一期项目投资1.1亿元;持续推进A级旅游景区和福建省乡村旅游特色村创建,已建成国家4A级景区1个,国家3A级景区3个,旅游特色村10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四是以“清新福建,诗画浦城”为主题,开展首届旅发大会暨第二届丹桂文化旅游节、2018年灵芝文化节等系列宣传活动,提升旅游知名度。

(4)针对政府负债突破债务限额。一是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浦城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形成预警和预防机制,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管理。科学组织收入,强化税收管征,截止12月已完成财政总收入9.48亿元,增长19.12%,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6.61亿元,增长13.47%,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能力增强。三是严格项目审核,严格控制拟建项目,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监管,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严格风险控制,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为化解长期支出风险,我县将进一步压缩已开展的PPP项目投资规模,计划将浦城县水美城市综合治理PPP项目投资额由23.47亿元减少到6.5亿元。四是提升土地收益,2019年拟出让6宗307亩商住用地,预计土地出让金收入10亿元,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供资金保障。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扶贫政策不认真。一是制定出台《2018年浦城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召开“落实巡视整改,推动脱贫攻坚”专题会,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二是组织全县干部开展扶贫政策培训,2018年以来全县开展培训50场,培训4258人次。临江镇11月份以来开展了3场精准扶贫政策培训会。12月份,县四套班子领导及扶贫办再次深入各乡镇(街道)督导扶贫工作,进一步夯实扶贫工作基础。三是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2018年以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了4次定期督查及多次抽查,共发出通报82期,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2)针对部分扶贫资金长期滞留未及时下拨。一是县财政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加大扶贫资金监管,跟踪落实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项目进展情况,确保上级扶贫专项资金在下达30日内完成资金拨付。二是2018年6月底前,已对省财政厅2016年、2017年切块的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04万元已全部安排支出,其中,安排652万元用于旅游产业发展,652万元用于南浦灌区东风水库引水明渠改隧道项目;省经信委2016年、2017年切块的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95.66万元,已于2018年3月、6月安排到县经信局,用于县域企业产业发展。

(3)扶贫对象排查不够精准。一是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贫困户信息一月一比对,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五保或建档立卡范畴,死亡扶贫对象及时核减。10月—12月,我县全面开展新一轮动态调整,通过精准识别、两公示一公告、一比对等程序,目前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5356户10290人(其中国定对象4453户8294人,省定对象903户1996人),已脱贫5350户10270人,未脱贫6户20人;全县农村低保户2916户、4873人。二是由县纪委监委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户进行全面入户访查,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户按20%进行入户访查,比对排查优亲厚友现象,共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3人,廉政谈话2人。三是12月上旬,全县帮扶责任人再次入户,落实帮扶责任,组建专项督查组督促责任落实,整改发现的问题。四是临江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活动,各帮扶责任人全部完成入户,并将帮扶落实情况报备县扶贫办。

(4)针对存在截留和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加强项目库及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使用,加大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力度。二是建立县、乡、村扶贫项目和资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公开各项扶贫项目、资金、建设等内容,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三是县财政局已将130.5万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回,并于2018年10月分别下达给县农业局87万元用于农村土地流转支出,下达给县林业局43.5万元用于竹产业发展。四是持续保持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整治高压态势,2018年1-12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30件53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6人,诫勉谈话14人,通报批评15人,批评教育2人,廉政谈话1人。通报曝光5批18起23人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五是忠信镇寨门村截留造福工程补助款案件经县纪委立案调查,给予原忠信镇寨门村村主任罗思明开除党籍处分。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信访维稳问题突出。一是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机制、信访问题风险评估等12项工作机制。坚持县委县政府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定期接访,每周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强化积案化解,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基层信访维稳“吸附行动”等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完结省、市、县信访积案6件,进京非访重点人员均已息诉息访。三是提升调处成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资源优势,司法局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县综治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案结事了”的成效。四是深化非访整治。采取立案查处、刑事拘留等措施加大对非法闹访缠访人员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越级进京非正常上访13批16人次,分别下降56.67%和61.90%。

(2)针对平安建设成效未得到群众充分认可。一是提升工作合力。今年10月下旬开始,挂点乡镇(街道)的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领导持续对各乡镇(街道)“三率”提升工作进行督导。二是强化社会管控。组织开展黑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出台《关于建立重大复杂黑恶案件会商机制的意见》,目前县扫黑办共收到线索177条,已核实108条,转市扫黑办4条,65条正在核实。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截至12月底,全县立刑事案件89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11.4%,侦破414起,破案率与去年同比上升3%;受理治安案件1203起,查处1203起;涉恶案件立案45起,侦破28起,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102名。三是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2018年,县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1467件,执行到位金额8661.4万元。组织300名法律指导员(政法干警)不定时深入村(社区)开展入户走访、案件回访、法治宣传等活动,密切警民关系。四是加大宣传提升知晓率。通过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及入户走访等方式抓好“三率”宣传,截至目前,政法各单位的公众号刊发“三率”相关信息50余条,群发宣传短信26万余条。

(3)针对环保生态治理进展缓慢。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环保目标责任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空气质量优良达标比例99.2%,小流域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100%达标,未发生大的土壤污染事件。二是已完成县垃圾填埋场出现防渗膜破损、渗滤液渗漏问题整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开工建设。三是制定《关于浦城县水利局精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联合行动方案》,突出精准排查,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四是开展“煤改气”及废气综合治理整改工作,相关企业完成合成革生产线供热系统改造及治理减排设备的安装。五是制定出台《关于浦城县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办法》,下发整改通知书,绿康公司、正大生化公司和圣新能源公司立行立改,通过委托监测,三家企业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均已符合排放标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政治思想引领不到位。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治思想引领。二是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2018年浦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设置29个重点专题,详细安排了每月的学习内容。三是举办2期科级干部进修班、4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和5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实现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全覆盖。四是林业局党委已对机关退休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处理,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全县各党组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娱乐化、庸俗化。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一是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进一步通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9月至12月共举办了4场学习交流会;下发了《关于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汇报会的通知》,交流汇报学习新思想心得。二是创新性组建由多部门优秀理论骨干组成的县委业余理论宣讲团,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共开展27场宣讲。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成立“新思想”宣讲队162支,开展宣讲330场,覆盖1.6万人次。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宣讲12场次。三是印发《深化“六要”群众工作法组织开展“千名党代表集中调研建言献策”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化运用“六要”群众工作法,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促进“学用结合”,形成调研报告并交办意见建议。

(3)针对专题教育不扎实。一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巡回督导,已对全县45个基层党(工)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等专题教育情况进行一线督导,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二是实行基层党建内业资料每月评查和党建工作全程纪实台账制度,全程纪实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南浦街道党工委、富岭镇、临江镇党委已完成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要求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四是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业局机关党委对2017年“三个主题”学习讨论情况进行“回头看”,已完成整改。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2018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在县委常委会或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专题4次。县委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工作和网络舆情问题作出重要批示3次。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今年9月至12月,通过以会代训和在各类干部培训班中开设专题学习等方式先后开展了5次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县委宣传部结合县委业余宣讲团宣讲活动,开展了27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四是编发了《意识形态应知应会手册》,全县各级各部门按要求重新制定或完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和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法中明确要求体现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12月6日,县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均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二是各级党委(党组)科学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每年安排专题学习。今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了4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评价材料中对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了专门评价。

(3)针对缺乏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一是县委即知即改,今年7月,抽调了21位干部组成了8个调研工作小组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34个党委(党组)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和专项督查,对未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安排意识形态内容专题学习的单位责令整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评,修订完善了我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考核指标和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县委巡察,今年共对3个乡镇4个县直单位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项巡察。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选任工作把关不够严格。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对干部考察、任职公示等期间收到的有关选人用人问题反映,按照规定开展调查核实,并及时将核查情况向县委报告,为县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有关规定,5月9日即提前结束卓军同志任职试用期,并免去其试任职务,由县水利局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三是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编印了干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学习资料,在县委常委会上集中学习。

(2)针对未按规定配备干部。一是持续深化“7 3”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编制、职数配备干部,结合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岗位调整、职级套改等措施,加快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结合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县医院、中医医院等2个单位党政正职分设问题整改,已免去违规单独配备的党支部书记2名。目前,32名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已消化10名。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9月30日对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司法局等4个县直单位分别增补1名党组成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免去3名党组成员。

(3)针对民主推荐结果运用不当。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坚持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五个环节,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做到程序不减,步骤不漏。二是强化民主推荐结果运用,把干部群众的公认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参考,切实做到既不简单以票取人,又注重实绩突出,进一步树牢正确的用人导向。

(4)针对一些干部违规兼职。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全面整改,9月底前,社团存在的超龄兼职、超届兼职、兼任法定代表人以及一个社团超过2名在职领导干部兼职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监督检查,已于12月上旬完成对党员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进行新一轮梳理排查,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任职的情况。三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的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于12月上旬派出工作组深入各有关企业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征求意见建议,2019年1月中旬前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2.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作用没有发挥好的问题

(1)针对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晋升条件和待遇没有明显区别,不利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干部,不列为职级晋升人员考核对象,延缓职级晋升。二是严格落实《浦城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9月以来,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开展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履职情况督查,截止目前,已督查8个单位24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促进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履职尽责。

(2)针对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考核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形成奖优罚劣导向问题。一是严格把关职级晋升的各个环节,严格把握6种不列为考察对象和3种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情形。在11月开展的职级晋升工作中,1名干部因被县纪委立案而暂缓职级晋升。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考核程序,确定考核内容、等次,开展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切实把年度考核优秀名额评选给优秀的干部。

(3)针对职级晋升的条件设置不利于营造创先争优氛围问题。严格落实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社局《关于改进和完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考核工作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在11月晋升人员考核中,严格把关职级晋升条件,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担当作为,综合分析研判拟晋升人员的民主测评情况以及请销假情况、工作业绩、意识形态、失信情况等方面内容,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12月6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成员主动联系近年来违纪违法反面典型,特别是我县几名处级干部违纪违法被查处的身边案例,深入具体地进行查摆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考核内容,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责成临江镇党委开展自查自纠,已按要求重新撰写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并上报县组织部。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问题。一是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党建内业资料定期评查制度,全面、全程纪实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二是将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作为基层党建巡回督导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一线督导,推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落地。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三会一课”的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每月下发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资料汇编,共下发9期《“三会一课”学习辅导材料》。四是县人大、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农业局等机关党支部、南浦街道党工委和仙阳镇、枫溪乡、永兴镇等党委已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党委(党组)书记挂点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支部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巡回督导、“党建体检”和党员民主评议重点内容。由县委主要领导对没有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6名县委常委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结合发展党员预审工作,对19个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单位党务工作者“一对一”进行发展党员业务培训;推行“主题党日 ”,基层党支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4.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针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浦城县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强化村主干教育培训,举办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主干培训班,培训村(社区)主干488人;19个乡镇(街道)举办其他村“两委”培训班。三是强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力度,目前莲塘镇东山村已全面完成整顿转化,其他14个村已基本完成整顿工作。四是精心组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完成300个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三确保、三力争”目标,村级班子进一步选优配强。五是制定印发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达标创星活动实施方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建引领“一季一主题”活动,深化落实“六要”群众工作法,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9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部实现“脱壳”目标。六是加强对石陂镇南岸村的挂牌整治指导,石陂镇对县扫黑办移送的2条涉黑涉恶线索均已核实回复,持续深入开展黑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落实重点村领导挂钩督导。县纪委监委对石陂镇南岸村原村支书吴友奴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2)针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建立农村党员“双线”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警戒线”“先锋线”考评标准,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乡镇(街道)党校规范化建设,举办农村党员微型党课教育轮训班,分41期培训农村党员4700余人。三是持续深化学习廖俊波精神,做好“廖俊波式好干部好党员”评选工作,坚持用身边榜样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进一步提升农村党员的党性意识。四是制定《浦城县涉黑涉恶问题重点村挂牌整治方案》,加强对各涉黑涉恶问题重点村挂牌整治指导。五是加强对违纪违规村干部的问责力度,已对官路乡高门村原党支部书记胡裕忠、原村主任郑友良开除党籍;对仙阳镇太平村支委刘德荣等4人开除党籍,对党支部书记刘子明和村委会主任黄木虎开除党籍。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督查,全县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1 X”津贴补贴督查,已对县水利局、安监局等单位进行督查,清退4.3万元。对“1 X”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组织核查,目前各部门移送线索22条,查实3条,给予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进一步健全津补贴发放制度,出台《关于重申有关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通知》,全县违规领取的奖金津贴补贴共计7663056.4元已全部清退完成,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奖励金、19个乡镇(街道)2016年度森林防火责任风险奖励金已完成清退、县林业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补贴已完成清退,2017年1月县赣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已全面停止发放演出津贴。

(2)针对个别乡镇“三公经费”居高不下。加强会议费用的管理,严格会议费支出,会议费列入“1 X”专项督查,2018年全县公务接待费518.38万元,下降16.99%;会议费320.80万元,下降16.8%。进一步细化标准和审批程序,健全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富岭镇、仙阳镇、石陂镇、莲塘镇举一反三、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制定和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接待审批流程制度》《接待费用明细制度》等接待工作制度,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15批次检查,对12个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备案,将公务接待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巡察重点内容。县人社局局长季敏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郝建华、朱文兴,副主任科员张方正受到诫勉谈话处分,县人大办公室主任魏福孙受到诫勉谈话处分,县卫计局局长兼党委书记黄坤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退回超标准接待金额;县疾控中心主任陈方美受到诫勉谈话,主动退回超标准接待金额,并对相关人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

(4)针对个别行政机关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加强收费标准和公示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限期整改。县公安局、县教育局、九牧镇在单位本系统内开展自查。县公安局上缴2013年度违规收取的赞助款97.3316万元,富岭派出所已全部退还违规收取费用,县纪委对该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对时任富岭派出所所长徐孝顺谈话教育;县教育局已上缴200万元违规收取费用,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周文杰受到通报批评处分;九牧镇工贸办清退浦城县九牧金鑫莹石矿5.5万元,时任九牧镇工贸办负责人黄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少数干部精气神不足,缺乏担当意识的问题

(1)存在拖拉推诿的现象。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人才政策,提高偏远乡镇工作补贴至每月500元,增核县乡事业单位相关奖励性绩效工资。开展行政服务效能和干部精气神“一月一暗访”督查,将督查结果运用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共查处“慵懒散”方面问题12起23人,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处理。组织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增设审批窗口,将登记时限由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用时2.56工作日。县分管副县长对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建洪、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徐海强、县林业局副局长林红武谈话教育。

(2)针对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的现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浦城电视台、浦城时讯等媒体宣传廖俊波式好党员好干部先进事迹,总结梳理16条负面清单和11份对照检查材料,各部门每月上报负面案例,目前已对5批13个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制定《关于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确保“五个一批”项目落地见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今年以来,共效能问责1个单位和44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今年以来办理网上申报办件3106件,占比44.58%。制定《业务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督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落实回访工作机制,杜绝超期办件情况。对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审核审批股股长李敏兰进行诫勉教育。

3.关于“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出台《浦城县加快政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文、会议的审批和办理程序。开展“无会周”“工作落实月”等活动,建立定期分析制度,严控发文数量和会议数量。截至12月底,县一级发文数量715份,同比减少204个,下降22%;县一级会议数量190场,同比减少26次,下降12%。举办2期全县性办公室系统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县乡两级行文、办会质量。

4.关于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少数干部对人情往来界限认识不准确。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移风易俗违纪案件5起6人,其中党内警告3人,通报批评3人。广泛开展宣传,已发放移风易俗宣传单1000余份、通过《浦城时讯》刊发移风易俗35则公益广告。成立浦城县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2)针对红白喜事讲排场比阔气。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明察暗访3次,共通报曝光红白喜事讲排场比阔气2起2人。公安局交警大队王灵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作深刻书面检查。加大治理力度,下发《关于推动全面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引导党员干部发挥示范作用,把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纳入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开展移风易俗“1 1”专项整治,将“生日宴”纳入整治范围。因违规操办生日宴,濠村乡3名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县委对党员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管理。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述党建报告,健全督查机制,2019年1月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检查。二是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到党校给党员上党课2次,各县委常委分别给科级干部上党课1次,各乡镇(街道)挂点县处级领导均到基层开展廉政党课1次以上。并将廉政教育纳入县委党校培训内容,今年以来,县委党校已开展培训班4期757人次,其中科级干部2期98人次,三是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审查关,实行“12380”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组织新提任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四是加强违法案件通报,形成有效地震撼作用,今年以来,共对违纪案件通报20批39起59人。五是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和莲塘镇均已制定本单位的主体责任清单和分解方案,责任逐项落实到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针对压力传导不足,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深入。一是开展村主干“一月一考评”,进一步规范村务运行,并按考评结果发放奖励金,截至目前共有255名村干部被扣奖励20800元。二是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深渊》41批次。三是督促各单位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开展述廉述责述法,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27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县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科原科长何达兴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县城管大队原副队长黎忠议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忠信镇雁塘村党支部书记余继寿和村主任徐绍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富岭镇泽潭村党支部书记李荣标和原村主任张春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临江镇樟山村村主任吴桂林和临江镇高坑村党支部书记尹兰兴受到通报批评处分。

(3)针对抓早抓小措施未落到实处。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92人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24批次,968名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典型腐败案件庭审1次30人。切实做到抓早抓小,2018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次以上。县林业局党委吸取教训,每月均组织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2018年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3次以上。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日常监督执纪不够有力。开展“一月一主题”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已开展12次培训,对19个乡镇分片区对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乡镇案件线索处置”专项业务培训。制定《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办法》《关于深入开展一线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县纪委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指导工作,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问题线索处置制度,对信访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今年信访举报查实率为41.76%,比2013年以来的查实率提高8.36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县检察院纪检组处置第一种形态3件,县人大纪检组处置第一种形态7件,全县8个派驻纪检组均有自办案件,乡镇发现案件线索数16条。

(2)针对“一案双查”责任追求不够到位。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启动“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针对水北街镇水尾村案件,对水北街镇经管站站长吕荣孙诫勉谈话;对时任水北街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叶坤亮批评教育;对水北街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吴德宾批评教育;针对富岭镇大庄村案件,对时任富岭镇经管站站长吴敬斌诫勉谈话;针对盘亭乡庙湾村案件,对时任盘亭乡党委副书记季武平、时任盘亭乡纪委书记徐忠同志批评教育;针对林业系统案件,对林业局分管副局长王建斌、余定亮同志批评教育,对时任林业局局长徐行宇、宋少林同志提醒谈话。

(3)针对在违纪问题处理中存在畸轻现象。一是组织专题培训班6期,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提升干部执纪水平,开展业务知识测评。二是制定落实案件会审制度,对定性量纪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针对此次省巡视三组移交的215封信访件,已初核完成195件,该195件全部通过案件会审机制,进行会商,最终转立案21人,已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3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6人,诫勉谈话19人,其他处理48人。三是制定“四个一”纪律审查片区协作制度,发挥县纪委的整体联动作用,避免“人熟案难办”情况。四是对时任核查县房管所所长陈柄松案件,对核查林业局副局长王建斌、农业局干部林前华案件、核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干部方菊英案件的三个核查组组长颜兴斌、余丰、叶爱群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纪检机构“三转”不彻底。由县纪委书记对“三转”不到位的富岭镇、九牧镇、永兴镇、临江镇、枫溪乡、官路乡、石陂镇等7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三转”情况再次进行排查。把纪检机构“三转”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的重要内容。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马莲河两岸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存在违规招标和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督促承包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账务填写,按照财务制度严格要求规范支付,并对相关款项支付的真实性加强查验。二是出台《浦城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打击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严格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惩处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三是成立了房屋市政、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3个行业专项督查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和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督查工作,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四是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对县国投公司、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水利局等7家业主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2.关于浦城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一期)违规超概算并逾期竣工的问题。一是组织人员与南平市消防支队协商消防验收相关事宜,目前消防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争取近期预验收,待消防验收合格后即可进行竣工结算和决算审计。二是已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施工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和决算资料,并预先从工程款中扣罚10万元作为违约金,另扣留施工方履约保证金13万元,决算审计后按照合同约定(1000元/天)向项目承包方收取足额逾期违约金。三是对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诸金水通报批评,对县中医医院院长祝华芬批评教育。

3.关于浦城县万达置业工程项目违规建设和销售的问题。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管,严格把好审批关,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依法行政,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事项坚决不研究,防止和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组织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自查,依法向万达置业催缴3260万元违约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县法院已立案,将进行强制执行。已于2015年7月责令暂停该项目商品房销售备案,并撤销预售许可信息。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局长蒋建斌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并积极督促业主及时认真回应落实相关群众诉求。

4.关于临江镇农技站办公大楼工程项目违规肢解拆标的问题。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相关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梳理规范工程招标程序。严格把关资金拨付环节,加强对财政专项建设资金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管理,每年对项目专项资金开展跟踪检查2次以上。临江镇和县农业局等相关单位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对时任临江党委书记沈小明、时任临江镇长陈荣孙进行通报批评,对时任临江镇招标办主任倪红忠给予撤职处分,对时任临江镇水利工作站站长杨培明给予撤职处分,并开展警示教育。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平安建设“三率”综合考评在全市排名靠后,相当数量的群众诉求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和反馈,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的问题。一是深化“平安浦城”建设,近年来陆续投入2100余万元安装1536个高清探头,实现全县村村治安视频监控“全覆盖”;辖区内未发生重特大案(事)件和“六个坚决防止”事件,2013年至2017年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分别下降5.5%、1.2%、4.5%、26%、14.7%,破案率持续上升。二是夯实基层基础,整合资源推进县、乡、村综治中心建设,年底完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个乡镇(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0个村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深化“六联”措施落实,提升服务管理效能,目前全县300个村(社区)均已开通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录入25.8万条信息;全县总计已有94个单位接入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手机绑定率、录入率达100%。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出台《浦城县“三率”提升整改方案》《关于开展综治平安“三率”提升及综治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实行“三率”测评结果动态跟踪管理制度,落实浦城县信访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近年来,因“三率”工作成效不明显,共有7个乡镇(街道)和7个综治成员单位领导被约谈;因信访责任落实不到位,共通报批评3个单位,23名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被约谈, 3个乡镇(街道)被取消综治工作评先资格。

(2)针对“四风”方面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三公经费”管理仍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全县干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2014年以来,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培训10余次,1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二是加快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县委巡察和查处力度,聚焦关键节点对“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检查,2014年以来共开展8次重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年不定期组织检查2次以上,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5起247人,党政纪处分105人,诫勉谈话87人,通报批评32人。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印发《浦城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浦城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制度性文件,长效常态整治“四风”。

(3)针对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职数仍未完成整改,干部年龄老化的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一是持续深化“7 3”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编制、职数配备干部,结合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岗位调整、职级套改等措施加快消化整改到位。截至2018年12月,已消化10名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二是加大招聘招考力度,进一步优化了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截止目前全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总数上升到1660人,平均年龄下降到43.3岁,35周岁以下科级干部从37人上升到51人,占比从5.49%上升到6.69%。三是加大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定向培养和考察招聘教师、乡镇医生等基层急需紧缺人才,近年以来共计定向培养109名医技人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117人。四是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增加偏远乡镇工作补贴至每月每人500元,增核县乡事业单位相关绩效工资,发放紧缺急需人才安家补助174.6万元,办理人才公寓入住审批97人。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对我县开展巡视工作以来,移交检控类信访件215件,涉及处级单位2件、科级干部(科级单位)55件、一般干部(股级单位)14件、村居人员141件,国企人员2件,其他人员1件。县委高度重视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全力梳理列出线索清单,并组织精干力量抓紧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目前,检控类信访件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共对164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65名,其中开除党籍10人,移送司法9人(含开除党籍8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8人,正立案审查7人,诫勉谈话22人,通报批评11人,组织处理5人,批评教育13人,提醒谈话80人。

(一)党纪、政务立案情况(共32人):

1.忠信镇寨门村原两委罗思明利用职便,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挪用于其个人承揽的工程项目上的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石陂镇南岸村原支书吴有奴、原主任吴惠青违规报支相关费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忠信镇高溪村原两委干部徐芳贵、张任林、黄丰云、潘春梅、邱丁宝、黎志勇等5人因套取私分旧村复垦补偿款的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4.盘亭乡南山村原支书毛松贵因挪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34.8万元的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5.仙阳镇太平村原支书刘子明利用职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好处的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6.县交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郑勇利用职便,收受物流企业老板所送钱物,在执法工作中向车主和驾驶员吃卡拿要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县交通执法大队退休返聘人员陈平在执法工作中向车主和驾驶员吃卡拿要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枫溪乡胡推村原村支书章秀昌因截留五保金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县投资开发公司经理周敏文、职工叶建青因违反计生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石陂镇村民邱建平、仙阳镇村民鲍童富因行贿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驻县发改和科技局纪检组常务副组长何让富、县安监局副局长王德荣因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入境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2.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先和因在高速交警例行执法检查过程中与交警发生争执,阻碍交警执法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3.县公安局看守所原所长姚永春因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滥发津补贴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4.濠村乡溪口村原支书兼主任练金华因大操大办生日宴收受礼金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5.水北街镇黄碧村原村主任余加富因挪用生态林护林员工资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6.濠村卫生院原院长余忠平因采取虚开邮政包裹等方式报销个人手机费用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7.万安乡竹源村原村主任何云武因采取虚开购买家具发票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6000元出来变通处理村里无法入账的餐费开支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8.富岭镇大庄村村主任杨云东、管厝乡流源村原村支书刘建孙和原村主任陈昌辉、忠信镇半源村原村支书谢新强、盘亭乡林业站站长叶杨军、富岭镇圳边村原村主任沈从飞、永兴镇岩岭村主任杨连寿等7人被党纪立案审查。

(二)诫勉谈话(共22人)

给予诫勉谈话人员分别为:县民政局局长章秀华、县台办原主任祖永建、浦城一中党支部副书记罗祠军、县直机关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张汶安、县总医院院长祝华芬、龙岭下水库主任陈新生、县赣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原主任郑力才、水北街镇会计服务中心主任吕荣孙、莲塘镇山桥村支书徐芳忠、盘亭乡棠岭村村干部吴诚林、莲塘镇官桥村支书姜良孙、莲塘镇官桥村主任张文昌、忠信镇下庄村原支书刘信云、忠信镇下庄村原主任艾金发、九牧镇黄毕村支书连忠羲、濠村乡溪口村原支书兼主任练金华、万安乡竹源村支书陈泉林、莲塘镇东山村支书王伟、水北街镇陈源村支书罗梅寿、富岭镇圳边村原支书钟奕亮、仙阳镇永建村原支书叶震洲、永兴镇岩岭村原支书姜贤兴。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未按规定配备干部。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事业单位职数重新核定等原因,且科级干部总量增加、领导职数空缺较少,产生了新的超职数配备待消化人员,导致整改效果不够理想。

下一步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岗位调整、职级套改以及2019年6月份届中调整等,严格按照编制、职数配备干部,加快消化新产生的超职数配备干部。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2.一些干部以挂职名义在企业兼职。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县国有企业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流失。我县县管干部在国有企业挂职,主要履行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挂职期间未领取任何报酬。同时,我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十分紧缺,若免去在国有企业挂职的县管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一时难以配备合适人选,国有资产存在监管风险。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的有关规定,目前已深入有关企业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积极同有关部门、企业对接,并着手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加快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2月底

3. 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机构改革、“党政分设”整改等原因,产生了超职数配备待消化人员,且需综合考虑工作岗位与人员匹配要求等因素,超职数配备待消化人员未全面完成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深化“7 3”专项整治,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岗位调整、职级套改以及2019年6月份届中调整等,加快对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阶段,浦城县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抓常抓严抓实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加快推动浦城县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赶超发展。

一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抓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党内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常态长效落实整改。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强化跟踪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再反弹。按照三个月内办理反馈的要求,对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揪住不放、认真核查、依纪依规处置,确保查清查实、销账到底。

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执行制度不认真、搞变通、打折扣的人和事严肃问责到底,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知敬畏、守底线。

四是立足整改助力赶超。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精气神,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做强生物产业、做优现代农业、做响旅游业,抓牢实体经济发展,助力新兴产业提速和乡村振兴,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和各项改革试点,加快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2822150;通信地址:中共浦城县委办公室(巡视整改办),邮政编码:353400;电子邮箱:pcxwbzhk@163.com;公布网站:http://www.pc.gov.cn。

中共浦城县委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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