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和省文旅厅近日联合印发福建省职工疗休养示范基地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合力推动职工疗休养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满足职工群众的疗休养需求。 该文件明确了职工疗休养示范基地的准入门槛,对基地概念、准入条件、基础设施、疗养资源、环境条件、安全基础、服务价格等七项关键内容进行界定,突出硬件、软件保障,吸引市场力量参与建设。同时明确评选规则,将自2019年起每两年评选一次省职工疗休养示范基地,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经省总工会、省文旅厅核实后择优命名“福建省职工疗休养示范基地”并授牌。 基地按照“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增强地方工会跟踪疗休养基地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基地还将实行动态管理,对职工满意度长期不高、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的将予以摘牌,促进各基地不断提高服务职工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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