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普通高考实施细则出台 7月上旬开始录取
2019-05-29 21:03: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王祥楠 |
东南网5月29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29日,《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出台。《细则》明确,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外语听力测试内容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考生必须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须加盖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提交《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和《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6月6日前,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指令和考点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觉诚信考试。进场后,须在“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我省规定,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不向社会公布。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由考生本人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复查分数,但不查卷。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经批准,在全国统考前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以及其他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允许降分: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含80分);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核实。已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
|
相关阅读:
- [ 05-29]高考期间 莆田十三中考点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 [ 05-29]高考临近如何应对"考试焦虑"?心理医生来支招
- [ 05-29]邵武市供电公司:提前做好高考保供电工作
- [ 05-29]高考前务必让学生知道的10个细节
- [ 05-29]高考临近:心理咨询师提醒正确对待“考试焦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