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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面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审批实现“四统一”

2019-06-25 08:40:26  来源:福建新闻联播、中国福建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让企业和群众更便利。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定了调,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通过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环境。

“提速”怎么提?一起来看看↓

“四统一”是什么?

●统一审批流程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统一监管方式

主要目标

●2019年上半年,全省房建市政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投资项目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装饰装修工程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省和设区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

●2019年12月15日前,省、设区市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厦门市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少审批阶段,压减审批时间,加强辅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

●2020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统一审批流程

●精简审批环节

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

下放审批权限

合并审批事项

转变管理方式

调整审批时序

●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对实行审批或核准管理的项目按照谁审批核准、谁负责牵头的原则,分别由发改、工信部门牵头;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省级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设区市、县(市、区)由政府确定的部门牵头。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交通工程项目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水利工程项目由水利部门牵头。

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由建设部门牵头;交通工程项目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水利工程项目由水利部门牵头。

●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分别制定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市政类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社会投资类项目以及小型项目等不同类型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阶段、审批部门、审批事项以及审批时限

●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联合审图。将房屋建筑工程(含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人防防护设计、技防设施设计等技术审查统一委托同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联合验收。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提出联合验收申请,提交一套验收图纸、一套申报材料,由竣工验收阶段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进行现场查验,限时出具验收意见,建设单位统一领取。对于联合验收涉及的土地、规划、房产等测绘工作,推行“多测合一”,由建设单位委托同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推行区域评估。在全省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由政府分区域统一组织对压覆重要矿藏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评估成果公开共享。对于线性项目,要注意处理好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关系。

●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评估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对照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省级审批管理系统,复制推广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设区市审批管理系统,汇聚工程审批全流程信息,建成“一项目一档”数据共享平台。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制定全省“一个窗口”的工作规程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

●“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配套制度,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审批快了,质量能保障吗?

不用担心,相应的监管体系也会建立起来,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统一监管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广电网络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一站式”集成服务和统一规范管理。

完善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推进改革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严格督促落实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评价机制,重点评估评价各地推进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审批“四统一”等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推进改革免责机制

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措施衔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鼓励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积极探索改革,先行先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

●强化宣传引导

及时公开改革方案、审批流程、服务承诺等改革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公众咨询服务,提高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总之就是一句话:

政府定标准、强监管

企业作承诺、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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