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时政 > 正文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2019-08-16 07:23:49 兰锋 周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王培欣  

东南网8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兰锋 周琳) 8月15日,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研究我省贯彻意见。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做好新时代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我省宣传思想工作开创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条例》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解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条例》掌握好、运用好、落实好,引导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自觉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不断让宣传工作实起来、强起来。要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完善领导机制,加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切实把宣传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牢牢掌握领导权、主动权。要抓好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机构设置,充实工作力量,打通宣传工作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要提升工作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重大主题宣传,加快推进文化立法,把《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意识形态巡视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