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019-09-21 08:04: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东南网9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和关于传统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等重要指示精神,16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漳州、泉州、宁德开展《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春美和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三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保护情况,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情况汇报,了解条例贯彻落实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检查组要求,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做好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正确处理好保护传承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在顶层设计上下功夫,抓紧制定政府规章,细化完善保护和管理方面的配套政策,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增强保护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加大传统文化的守护和传承力度,认真做好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及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等普查和申报工作,重视民间工匠的培养,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世界遗产大会、申遗等,做好古镇古村和历史街区的功能提升、环境优化和活化利用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和外来资本参与保护,营造保护氛围,提高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实现人和历史建筑的和谐共处。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