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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杨雅荣) 连日来,省纪委监察厅组建专题宣讲团,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活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任团长,省纪委副书记任副团长,成员包括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和机关部门负责人。

此次宣讲活动作为我省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重要举措,各设区市均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的形式,各级各部门近万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12月23日-25日,省纪委监察厅9位领导班子成员,先后赴全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集中宣讲《准则》《条例》,进一步把学习宣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引向深入。

自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深入系统学习。最近,各地将分层分级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学习《准则》《条例》的热潮,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新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划定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武夷山市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学习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认真组织,学深学透。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掌握新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理解 “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等新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条规、守纪律、讲规矩,进一步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头,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戒。市委班子成员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采取多种形式,在学习宣传贯彻上狠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学以致用。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领导;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坚持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宣传部门要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广泛地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预防在先,抓早抓小。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要求,盯紧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自律规章和“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不良习气和其它小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督促纠正整改。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早发现”机制;及时发出预警,督促自查整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高“三重一大”的透明度。采取任前谈话、届中约谈、离任审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等方式,推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和全程监督转变。对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挂帐督办,限期整改,变被动调查为主动监督。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以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党员,又要突出关键少数。

动真碰硬,严抓严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管用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追究提供依据。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得咎,使广大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强化结果运用。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做到“真兑现”、“硬挂钩”。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不手软,尺度不放松,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落在实处。

□中共南平市委常委、武夷山市委书记 马必钢

福州新闻网12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洋 王永臣 通讯员 洪映 谢闽星)昨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宣讲活动在罗源县委党校展开,市纪委宣讲团成员、市委讲师团副团长何芸作专题解读,全县2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讲座。

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准确地把握两部新规的精神实质和立意内涵,市宣讲团倾力制作的宣讲大纲高屋建瓴,既有提纲挈领的理论概述,又结合典型案例、客观数据及网络视频、网友热议,对《准则》树立的党员高标准《条例》划出的行为最底线做了深入浅出地剖析讲解。

罗源县委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并真正把两项新规逐条刻印在每一名党员的心上,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努力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又讯昨日上午,市纪委宣讲团赴闽清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宣讲。闽清县委中心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闽清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及县委党校专职授课老师等200余人参加了宣讲报告会。

宣讲团成员、闽江学院副教授黄海林从《准则》和《条例》的地位、修订背景、重要意义、修订内容的前后对比、修订后的特点等方面进行解析,通过大量工作实例、反面案例展开剖析论证,警示大家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罗源组织《准则》《条例》知识竞赛

福州新闻网12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洋 通讯员 刘其燚 陈雁真)昨日,罗源县纪委组织举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检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成果,提高他们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促进他们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本次活动由县纪委统一制作印发试卷,以集体闭卷答题的方式开展竞赛,从全县69名纪检监察干部中角逐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竞赛成绩低于60分及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将安排补测。

福州新闻网12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柯竞)昨日上午,市纪委宣讲团赴晋安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宣讲。晋安区副科级以上干部300余人认真聆听了宣讲报告。

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兰荣禄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作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高线”与“底线”》的宣讲报告。兰荣禄分别从修订《准则》《条例》的背景,法规修订前后的变化,如何贯彻落实好法规等四个方面入手,全面阐释了《准则》《条例》的修订意义及法规内涵,并从落实“两个责任”的重点及广大学员干部学习的“关键”分享了个人体会与思考。

据悉,晋安区委高度重视《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区委常委会及区委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并下发关于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区党员深刻领会、自觉遵守。区纪委到各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检查《准则》《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确保两部法规落实到位。

宁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黄伟庆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必须率先知晓纪律、严明纪律,当好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表率,真正把两项党内法规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学深悟透,务求刻纪在心。古人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机关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体,《准则》和《条例》是必备“武器”、看家本领,必须做到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纪委常委会要带头走在学习前列,以高尚道德涵养纪律自觉,以廉洁自律秉承信仰力量。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执纪先学纪,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学细照笃行,将两项法规的要求刻印在心,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以学习的成效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在融会贯通中把握精髓要义,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以“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和“弱鸟先飞”的进取意识为标杆,从中汲取营养、获取力量,打牢崇德向善的根基。

强化督查,坚持挺纪在前。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既要靠自警自律,也要靠监督检查。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纳入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巡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照“负面清单”划出清晰底线,筑牢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要坚持把日常管理与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健全完善抓落实、重检查、严考评、促整改的机制保障,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坚决防止“破窗效应”,通过《准则》这面引领党员干部的“旗帜”和《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把党章的权威树立起来。

敢于担当,严格执纪问责。徒法不足以自行。执行《准则》《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严守底线、一抓到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把《准则》《条例》作为衡量和检查党员干部言行的尺子,紧盯违规违纪问题,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不断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不开“天窗”、不留“暗门”,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方式,确保党规党纪从严从实执行到位。要以纪律为准绳,用纪律思维考虑问题,用纪律尺子丈量问题,用纪律语言描述问题,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龙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李成荣

]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同志来闽来岩考察,并在古田县主持召开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座谈会,强调指出: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闽西苏区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在历史的回放中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在学习执行《准则》和《条例》上走前头、作表率,强化对《准则》和《条例》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以严肃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纳入主体责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确保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要广泛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让守纪律、讲规矩刻印在心、坚守于行。要以《准则》和《条例》为根本遵循,修订完善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责任制市级检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坚持市委常委带队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下发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接受评议等措施,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党组织的日常工作中,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把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拉回正轨,切实把纪律建设贯穿到履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

从严追责问责。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无腐不可反”“无众不可责”“无往不可咎”,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处力度,让惩治腐败“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在闽西大地形成氛围和共识。把握腐败始于严重不良习气的规律,下大力气纠正党员干部中请客送礼和送收礼金、请托说情、谋私逐利、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工作松弛、玩风过盛、迷信、持家不严等不良习气,在纪律“底线”前面再划出一条“红线”。强化责任追究,对执行《准则》和《条例》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对该纪律处分的没有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没有作出处理,都要坚决问责,推动问责成为党组织的常态化工作。

建设执纪“铁军”。纪检监察干部执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器,必须做遵守《准则》和《条例》的楷模,高高树起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坚守党的纪律“底线”的标杆,始终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清风正气的形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严把准入关口、保持优良素养、严格监督管理、畅通退出渠道、强化激励保障,坚定地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具备优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推动《准则》和《条例》在闽西苏区有效落实,坚定地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游宇飞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我们党全新的廉洁观、纪律观和执纪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转变观念,突出执纪特色。要深刻领会《准则》《条例》精髓要义,延伸和拓展纪律审查的深度和厚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言出纪随。一要深度聚焦“维护党纪”,把工作理念从“查办大案要案”向“执纪监督问责”转变,在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中,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二要不断强化“纪在法前”,把工作理念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使违纪问题成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既立足当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又着眼长远,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三要充分体现“党内审查”,把工作理念从“只看树木”向“护好森林”转变,既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又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

二、规范处置,推进信访件办理“零暂存”。要准确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扎实推进信访件办理“零暂存”,使纪律审查工作从被动走向主动。一要紧紧盯住必须重点查处的“三类人”问题线索,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加强信访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强化直查快办。二要建立完善信访举报件管理信息系统,对问题线索处置行为全过程跟踪督办,做到问题“零积压”、审查“零容忍”、结果“零反弹”,让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动辄则咎,改进执纪方式。各级纪委必须回归“原教旨”,全方位挺纪在前,全方位从严执纪。一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把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二要转变纪律审查政绩观,注重快查快结,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把违纪主要问题查清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要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切实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四、纪法分开,抓实执纪审理。各级纪委要摒弃“纪律审理就是司法预审”的理念,一要在程序上转型,持续梳理和优化纪律审理工作程序,在提前初审、形式审核、涉刑先审、小组审议、审理谈话等重点环节上,实施动态流程管控。二要在方式上转型,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与“五类线索处置方式”的关系,在审核证据、审理程序、处分宣布等重点上,从“审违法”转向“核违纪”;三要在定性上转型,从惯用“法言法语”转向“纪言纪语”,形成“轻微—较重—严重”的执纪审理格局,倒逼纪律审查各项工作冲着纪律去。

五、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一要落实统筹协调之责,把履行“两个责任”要求贯穿于“六大纪律”的方方面面,统筹做好纪律建设、纪律教育、纪律审查、纪律监督等工作。二要强化刚性约束之威,完善“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三要贯彻纪律治本之义,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强化责任追究,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孙明忠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顺应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有力支撑,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是进一步唤醒了党纪意识。《准则》和《条例》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具体化,体现了对党员高标准、严要求、硬约束的政党特色和党纪特色,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唤醒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

二是进一步前移了纪律防线。《准则》和《条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架在法律的前面,管住从“好同志”向“阶下囚”蜕变的中间地带。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反腐合力。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各就其位,各司其职,联动发力,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当前,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我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和陈嘉庚纪念馆等教育阵地作用,持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要坚持把党章党纪党性教育,纳入党委(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在各级党校开设新提任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和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班,作为主体班次予以固定,党校其他班次必须安排党章党规和廉洁从政内容的课程;要全面实施新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纪教育、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制度。

二、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要更加注重抓早抓小。发扬啄木鸟精神,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提醒他们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政治责任和政治生命线,决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二要更加注重查处一般性违纪行为。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坚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组织纪律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三要更加突出纪法分开。坚持用纪律的尺子、纪律的眼光去发现、审视、甄别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合理把握纪律处分与移送司法处理的权重比例。纪律审查要突出党纪特点,坚持快查快办快结,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方面,牵住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进一步完善责任分解、检查考评、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问题导向,改进责任制检查方式方法,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全面推行下级党委书记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制度。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落实“两为主”要求,推进落实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强化派驻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探索运用巡察监督模式。

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修兴高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我们要在“学思践悟”中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

学深悟透,绷紧思想意识之弦。《准则》和《条例》坚持纪在法前,强化从严尺度:既做“加法”,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提升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吸收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践成果;又做“减法”,删除了79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将原有10类违纪行为整合为“六大纪律”,实现了规范对象“无例外”、规范领域“全覆盖”。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模范遵从,树立榜样标杆,以上率下,以行胜言;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人,要利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注重学思践悟,强化履职担当;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门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第一时间利用报纸、网站和“清风福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营造学习氛围,并在明年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理论宣讲、知识竞赛、以案说纪等深入解读,让广大党员知规晓矩,牢记“火炉法则”,筑牢思想道德高线,严守党纪党规底线。

德规并举,落实抓早抓小之责。全面从严治党,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准则》和《条例》立足于标本兼治,从正面和负面确立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对“常态”“少数”“大多数”的强调,体现出慎初慎小、管住绝大多数的价值取向。我们坚持道之以德,协助党委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高尚道德情操的宣传教育,挖掘本地传统文化的廉洁基因,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头条推出林则徐家风家训专题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推进道德深化、价值再塑、心灵净化。我们坚持律之以规,努力把“六大纪律”“四种形态”落实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构建廉政谈话提醒、诫勉函询、任前知识测试、作风督查为一体的日常教育监督长效机制。

严守底线,贯彻纪律治本之义。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准则》和《条例》通篇贯穿着“纪严于法”的思想,为党员和党组织划出了不能跨越的禁区。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应破除以查办大案要案论业绩的思维定势,用纪律的思维分析问题,按纪律标准处置问题,用纪律底线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以达到治本的目标。为此,我们转变观念,按照省纪委检控类初信初访件办理“零暂存”的要求,对信访件受理、问题线索管理进行总结提升,开发应用“信访件分流及跟踪管理系统”,从源头上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坚持综合施治,对不同的违纪问题进行分类处理,运用立案审查、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处置方式,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等“三类人”和“三个时间节点”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巩固福州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福州新闻网12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郑帅 通讯员 王耕思 林丽敏) 昨日,由市纪委牵头组织的全市《准则》《条例》集中宣讲活动在市教育局和台江区正式启动。

全市教育系统150多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包括市属学校校长、书记、纪检委员参加了宣讲大会,聆听宣讲团成员、福州市纪委常委林子波讲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日,台江区也举办了《准则》《条例》宣讲活动,全区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聆听宣讲团成员、市委讲师团副团长叶芸的辅导讲座。

10月18日,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准则》《条例》颁布后,全市各级各部门纷纷积极响应号召,认真学习两部新规,并结合各自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领会及贯彻执行两部新规,市纪委组建了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直派驻纪检组长、市委讲师团成员、市委党校及市属高校老师组成的8人宣讲团,制作了统一的宣讲大纲,深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准则》《条例》集中宣讲。

据悉,本次集中宣讲活动共安排16场,其中12个县(市)区各1场、市直单位4场。集中宣讲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可自行邀请宣讲团老师进行宣讲。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1日下午,福清市纪委、监察局部署开展学习《准则》、《条例》电视知识竞赛活动。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为保证学习效果,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初赛,履行牵头职责,将《准则》和《条例》传达至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位党员,并以知识竞赛活动来检验学习效果,鼓浓学习氛围。

据悉,此次竞赛将分为两个阶段,福清全市各镇街、系统将划分为6个片区,从2016年1月开始,各片区将陆续组织各自片区的初赛,初赛结束后,每个片区选拔出一支优胜队伍参加福清全市的电视决赛。比赛内容主要围绕《准则》和《条例》的内容、条款和特点,以富有趣味的题型调动广大党员的学习热情,积极营造浓厚的守纪律、讲规矩氛围。

本报讯 12月4日,福清市纪委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会。全市各镇街、各系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近百人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福清市纪委审理室主任林森从《准则》、《条例》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运用规则以及新旧《准则》、《条例》的区别等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还部署了《准则》、《条例》的测试工作。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领会《准则》、《条例》的精神,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学深悟透,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要联系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坚持“四种形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楷模。

南靖东南网漳州12月1日讯(通讯员 赖林清 本网记者 陈志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来,南靖书洋镇通过专题学、交流学、督办学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新规新例学深悟透,不触底线,不碰红线。

下发关于组织学习《规定》、《准则》的通知及学习材料,发送至各党支部,并通过镇区滚动电子屏、党政VPN网、党员信息网等载体进行全方位、可视化的学习。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各所站负责人对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开展交流讨论,并撰写学习心得、整改意见,提升学习成效。镇纪委办、组织办不定期对各村(居)、各所站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确保《条例》、《准则》学习工作不打折,不变形,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