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有《实施福建华侨文化工程助推新福建建设的建议》等9件提案确定为2018年省政协重点提案。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各重点提案均由省政府副省长与省政协副主席共同领衔督办,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福建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回放

来源:东南网 | 作者: | 时间:2019-01-12

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

【提案内容】民建福建省委会、台盟福建省委会提交《关于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提案。提案指出,目前,我省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不够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提案建议,注重统筹协调,创新建设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法制,强化农村环境监控和执法,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发挥试点带动作用,扎实推进“一革命四行动”。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政府副省长李德金和省政协副主席张兆民共同负责督办,由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单位共同承办。

【落实情况】我省印发实施了《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实施“一革命四行动”,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每个设区市确定了1个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每个县确定1个乡镇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每个县都设有试点村;承办单位还配合省人大对《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作了修订、开展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立法等。目前,已下达各项环境整治补助资金7亿元,完成4118个行政村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设。截至2018年10月底,全省整治半拉子房(裸房)6150栋,整治建筑面积129.9万平方米,新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551个,新建污水管网长度607.6公里,新配保洁人员2635人,硬化村道长度421.9公里,新增绿化面积79.2万平方米,新建改造水冲式公厕1005个。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