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尤溪西城镇三山村的毛竹现代科技园区
东南网4月13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刘国军 通讯员 邱慧敏 严士冬 文/图)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如何放活林地经营权、释放林业活力,提升林业发展质量和经营水平成为改革的焦点。
地处闽中的尤溪,拥有林地面积379万亩,是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2011年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典型县”称号。这个福建山区大县,通过出台扶持新型林业经营组织发展意见,在产权清晰和林农自愿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鼓励发展“公司+林农+基地”,探索发展委托经营模式,培育发展林业经营专业大户等。因地制宜实施“一地一良策”,加快了林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步伐,实现了“山绿、林活、农富”。

尤溪县大山笋竹专业合作社社员根据立竹量砍伐绿竹。
股份林场,带动村集体村民增收
3月底,尤溪城关镇下村村的公路边、山坡上,新植的1万棵桂花树和200亩杉树,排成行行绿意,一派生机勃勃景象。
“这批刚种的杉树、桂花树是今年的造林任务,通过股份林场合理安排种植采伐计划,我们每年都有300亩左右的林木可以轮伐,实现了永续利用。”村主任戴永春告诉我们,村里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股份经营模式,股份林场全权负责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村集体和村民将收益四六分成,不但让村民有了可观的林业分红,而且为村集体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确保了村级组织正常的运转和公益事业建设。
通过股份经营模式,1万多亩山林成了一个整体,林场连片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充分发挥了规模化营林的优势,实现了森林资源有增长,村民收益有保障;同时,通过章程明确林场、村委、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民主管理,规避了潜在的利益冲突,实现林业和谐稳定发展。
正如下村股份林场场长戴永堪所说,“统一管护,成本减少了,规模上去了,效益也就出来了”。该经营模式有效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林农增收,同时带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股份林场每年林业收入均在200万元以上,村民人均林业分红保持在1000元左右。村集体通过林业分红,解决了无钱办事的难题,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河道整治、旱厕拆除、廊桥修复、公路沿线美化绿化等公益事业,并聘请台湾旅游设计团队对森林资源进行重新规划,发展休闲旅游,带动村民致富,持续释放林业改革带来的红利。村民们高兴地说:“山绿了,路好了,来旅游的人多了,村里发展越来越快了……”
这样的模式既让农户受益,又提高了他们种绿爱绿护绿积极性。“去年4月,强雷电造成一起森林火警,村民发现后第一时间自发组织上山扑火,在工作组到达前已经扑灭,没有造成任何损失。”戴永堪说,这是印证村民爱护山林意识提高的最好事例。

尤溪群利林业专业合作社工人在抚育幼林。
专业合作社,助力产业提质增效
尤溪是“中国绿竹之乡”,拥有绿竹6.5万余亩。梅仙镇经通村是绿竹种植大村,过去每到绿笋上市的季节,只靠本地市场自销,销路有限,村民们总要为到哪儿卖绿笋而发愁。
“以前靠自己运到上海、福州等地卖,路途遥远成本高,加上绿笋不好保存,赚不了几个钱。”提起零售绿笋的经历,林农叶辉韩直言不讳,大家都很清楚,卖绿笋挣不到钱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品牌认知度不够,绿笋保鲜难,销售渠道不畅。
提质量、打品牌、拓渠道,设备、场地和技术,缺一不可,但村民个体无法承担大量投入资金的风险。2012年1月,尤溪县大山笋竹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
合作社实行联产联销,与尤溪丰业农产有限公司签订绿笋销售协议,与尤溪永丰茂纸业有限公司签订绿竹材销售协议,社员只需经营好竹林,再也不用发愁绿笋、绿竹材卖不出去。
叶辉韩是最早一批加入合作社的林农,现在家里的5亩绿竹林,每年可以创收5万多元。谈起合作社的好处,他说:“通过合作社牵头,我们接受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解决了缺技术、缺资金、销售难等问题,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而合作社通过争取政府项目补助和企业的二次返利,有了资金,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经营,进一步提高了绿竹林生产经济效益,带动产业发展。目前,合作社共有社员121户,发展高效绿竹基地3000多亩,初步建立起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产值已经超过500万元。
眼下,不再担心销路的社员们,又开始谋划如何让绿笋卖出更好的价格。“我们正在申请‘竹公’品牌,希望克服资金、保鲜技术等难题,通过生产可追溯建设,贯彻绿色环保理念,打造好自有品牌,进而让合作社的绿笋直接走进城市农贸超市。”大山笋竹合作社理事长叶辉明介绍了下一步的发展思路。

尤溪县大山笋竹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在检查绿竹生产情况
生产服务队,激发山林管护活力
“此州乃竹乡,春笋满山谷。”这是尤溪西城镇三山村的真实写照。三山是林业大村,林业用地面积近4.6万亩,其中6000多亩毛竹林全部承包到户,村民户户有竹林。
随着外出务工经商潮的兴起,当地1400多名村民中有超过1000人外出经商务工。村民张世富一家在浙江台州开小吃店,无暇花时间、精力管护毛竹林,但他家承包的毛竹林依然生机勃勃,每年能给家里带来7000多元的纯收入。
这得益于当地自发形成的委托经营模式。“前些年,有些毛竹林粗放经营,生产效益不断下降,自从毛竹林生产服务队成立后,这一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村支书胡开银介绍,该服务队共有队员10余人,由留在村里的林农组成,依托于尤溪县益林毛竹专业合作社,是生产性服务组织,在传统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为劳动力不足或外出的林农提供锄草抚育、挖笋、砍竹、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托管经营服务。
外出人员委托专业队根据毛竹林立竹量和竹林结构合理砍伐毛竹、采挖竹笋,并帮助销售,砍伐工资结合承包竹林的生产条件,按照毛竹销售额的25%—50%灵活计算,竹笋采挖工资按照销售额的50%计算。因为同是邻里,服务队成员还无偿帮助外出农户做好日常管护,不仅避免了盗砍滥伐,而且竹林效益得到提高。
户户有林,不需户户营林。托管经营的模式,让很多村民也从山林里“解放”了出来。“竹林托管给服务队,在外的村民可以安心工作,实现两份收入;在家的林农也多了一条务工渠道,增加了收入。”这一模式深受当地村民的认可,他们认为托管经营给村里的林业生产注入了新活力。
尤溪县林业局林改办主任陈君豪介绍,通过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积极引导培育,全县上下新型经营组织蓬勃发展,涌现出上源合作社、高春山庄、下村股份林场等一批典型,多种模式因地制宜,让林业发展活力得到释放,实现了山林增值、林农增收、生态良好。目前全县已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73家、家庭林场92家、股份林场16家,采取“公司+林农+基地”经营面积2万亩、委托经营面积1万亩,培育林业经营专业大户112户。
让林农更多地享受改革成果
福建日报记者 刘国军
尤溪县在以点带面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创新丰富林业金融产品,健全林业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并取得明显成效。
实践证明,唯有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才能充分迸发活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让林农的腰包鼓起来,更多地享受改革成果。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正发生着深刻变化,传统一家一户的林业经营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尤溪县因地制宜实施“一地一策”,引导创新林业经营模式,积极培育合作经营实体和特色经营主体,实现山绿、林活、农富的多赢局面。
让林农得利、增收,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实践中,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是解决以家庭经营为主的林地细碎化和林业经营规模效益低下问题的创新举措,以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日益成为当前林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然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在其培育、构建过程中,仍或多或少存在着经营理念陈旧、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融资难度大、人才匮乏、经营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部门更充分地发挥要素组织和社会服务功能。从资源配置的调节、创新制度的供给、公共服务的提供、运行机制的监管等方面,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以扶持和引导,使之在资金、人才、市场等层面获得政策实惠。同时,经营主体自身需要树立现代理念,提升经营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以业态创新为动力,对现有资本、人才、技术、品牌等要素进行有效整合,以扩建基地、兼并重组等方式开展跨区域发展,不断壮大经营规模和整体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