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社会民生 > 正文

广州拟禁止10岁以下孩子独处引热议

2013-05-02 08:27:29 颜财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广州拟禁止10岁以下孩子独处引热议

多陪孩子还是多赚钱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2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近年来,未成年人因独处而导致的不幸事故屡见不鲜。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中做了明确规定,父母让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独处,将涉及违规或违法,必须接受法律惩罚。该规定引起了许多网友关注和讨论。

撒花:规范父母责任

“我觉得此法可行,很多事情是由监护人的失职造成的,例如坠楼、家居火灾、遇溺等等。”网友“抹茶色四叶草”认为。

网友“ Fe老母”也表示赞同。他说,相关法规可以敦促监护人,即便监护人不方便,也会将儿童送往专业托管所照顾,避免一个人在家而造成意外。

记者浏览了网络论坛、微博等交流平台后发现,大家普遍认为,参照国外例子,设立相关法规是正确合理也是必需的,“作为家长应自觉担负起保护下一代的责任,不能用为了生活等借口免责或自我安慰。草案的出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社会需要关注孩子的人身安全问题,提高家长责任心”。

拍砖:工薪阶层压力大

尽管赞同声不少,但也有许多网友对立法后的执行情况、社会工薪阶层的普遍压力表示担忧。绝大多数的网友表示,对于一些双职工的家庭来说,生活的压力迫使他们无法腾出一个监护人专职在家带孩子,此类法规的执行势必大打折扣。因此,应该通过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引导提高监护意识。

“大部分把小孩留在家的都是较低收入的外来工或双职工家庭。收入本来就不多,如果再留一个在家看小孩,那叫他们如何生活?关键在于政府应出台办法帮他们安置小孩,让他们安心工作。”网友“灏色之图”如是说。

在网上讨论中,持反对观点的网友普遍认为,立法并不是解决此类事件发生的根本方法,“早前,父母为了生活,许多孩子要么自己呆在家中,要么就是由哥哥姐姐照顾,很少听见有出意外的。因此,重点应该是教会小朋友如果保护自己,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

专家:监护人安全意识更重要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心理学副教授赵容认为,在对10岁以下儿童的安全保护方面,与国外相比,中国家长的保护意识还是相对较弱。10岁以下的小孩子发生事故与家长的疏忽是分不开的,这也是一些不幸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是比较根本的方法。

就许多网友提出的“为何早期小孩独处能力强,现在为什么变弱”的疑惑,赵老师表示,这与当时的生活条件有很大关系,现在城市高楼林立、家电设备各种各样、生活配套设施更加先进,也降低了安全系数,这也对家长安全保护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她认为,寒暑假期间,还是会有许多家长愿意将孩子送到一些托管机构,甚至培训班学习,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也是减少孩子在家独处时间,有意识地保护孩子安全。

欢迎网友登录福建第一社区(www.fj01.cn)参与讨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