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元旦起实施 公交起步后有人追也不能停
2013-12-30 06: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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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元旦起施行 热点问题解读 福州新闻网讯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简称“省条例”)元旦起施行,“省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简称“国家条例”)相比,增加公交车、出租车等章节,涉及驾驶员培训、租赁车辆、包车、班车、旅游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站、车辆维修等,每一条款都与群众密切相关。省运输管理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就群众提出的与我省道条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租车限于9人以下载客汽车 问题:“省条例”与“国家条例”相比,有哪些亮点? 解读:“省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公共汽车客运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在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通行、财政投入等方面支持公共汽车客运优先发展。 据了解,全省公交车平均每天运送乘客近700万人次,在城市出行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快公交车投放更新、首末站建设等,到“十二五”末要基本建成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适度发展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我省道条还提出,由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成本评估制度和补贴补偿制度,明确如何补贴、补贴多少,账目要算清楚。 问题:市民租车回家过年和出游需注意哪些事项? 解读:“省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租赁车型只能是荷载人数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不得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得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等。 公交车不能无故拒载也不能滞站揽客 问题:公交车到站后上客完刚起步,市民能否追赶公交车要求上车? 解读:这是应该“车等人”还是“人等车”的问题。公交车是公共交通,每辆公交车司机每天有规定的班次任务,公交站台需为多条线路公交车提供停靠;公交车上已经有乘客,不能停靠太久影响车上乘客时间;已经起步再紧急停车,容易导致站立乘客摔倒等,因此公交车实行的是“人等车”。省道条第二十条规定,公共汽车驾驶员既不能无故拒载乘客,也不能滞站揽客,如果违反规定罚300元~1000元。 而对于坐过站要求司机中途停车,这是不允许的。我省道条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公交车司机应当安全驾驶,规范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问题:能否携带宠物乘坐公交? 解读:公交车是大众交通工具,考虑到车厢内空间封闭、宠物可能携带病菌、宠物受惊可能攻击他人、乘客中可能有体质过敏人士等,交通部门建议乘坐公交时不携带宠物。同时《福建省城市公共汽电车文明乘车公约》中提到,呼吁大家要遵守社会公德,保持车厢清洁,良好的乘车环境需要市民共同来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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