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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若干意见》解读之一:绿色发展 福建先行

2014-04-09 08: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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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定位拓展作为空间

《意见》赋予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四大战略定位,明确了我省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体现了我省生态优势所在、发展潜力所在,极大拓展了福建的发展前景和作为空间。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按照这一战略定位要求,我省应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促进“绿色布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建立健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空间用途管制,开展不同主题新型城镇化试点,推动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多规合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是加快“绿色转型”。落实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和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三维”项目对接和“6·18”项目对接工作,积极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主导产业向高端、绿色方向发展。实施大循环战略,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实现经济循环发展。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电规模,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动产业低碳发展。

三是共享“绿色福利”。全面实施城乡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大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营造一个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美好家园。

四是树立“绿色导向”。强化公众的环保意识,健全政绩评价考核体系,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既要“肯出血”,也要“肯割肉”。逐步探索出符合国情、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力争生态环境质量上、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创新都走在全国前列。

加倍努力实现宏伟蓝图

《若干意见》分两个阶段提出到2015年和2020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其中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主要水系Ⅰ ~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占6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面积比2010年下降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以上。

到2020年,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污染防治能力、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得到大力推行,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如何实现上述目标?这位负责人认为,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把《意见》描绘的宏伟目标蓝图变为现实。

一是细化分解到规划计划上,落实到“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从能源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最迫切、最有条件做的事做起,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并通过监测分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城市空气质量、主要水系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面积、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森林覆盖率等一系列指标,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程进行客观评价和动态跟踪。

二是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上,落实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清洁能源、水资源配置工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资源循环利用、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景观修复、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上,以项目为抓手和支撑,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三是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上,尽快出台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同时,结合实施生态省建设战略,推动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和干部政绩评价,作为衡量当地政绩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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