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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政务网上办 城市可视化

2014-04-18 07:2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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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昨发布《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速升级智慧城市建设

政务网上办 城市可视化

本报讯(记者林娟)2020年建成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实现信息化新城市。昨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据悉,我省的发展目标是:到2016年,建成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务活动普遍实现全流程网络化办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感知、支撑、服务三大基础平台;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智慧化应用。到2018年,主要管理对象和服务事项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到50%。到2020年,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建成,实现信息化条件下新政务、新经济、新生活、新城市,我省将成为两岸电商合作重要基地、区域国际化智能物流中心、国际信息通信枢纽。

政务网上办

到2018年网下办理比例控制在10%以内

《意见》提出,一要加快完成数字化建设:开发通用基础应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行业应用平台,到2016年尽快将主要业务信息化率提高到90%,业务信息数字化率提高到90%,文件证照普遍实现数字化应用。

二要加快业务网络化应用:全面推广政务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应用,大幅减少纸质材料使用;政务网上办理成为主流方式,到2018年网下办理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要加快推动业务信息共享:建设更加丰富、动态的人口、法人、信用、文件证照、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普遍实现政务信息在线复用、验证等应用,推动工作模式创新。

四要加快基础空间信息数字化:统筹推动城市各类地下管线、地面建(构)筑物等各类设施、土地资源、河网水系、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相关信息空间化改造,形成城市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和时空平台,实现“一张图”共享应用。

此外,《意见》指出,要推进政务服务向网络平台迁移,大幅减少网下办事比例。加强政务预警,提前感知需要服务的人群和不稳定事态苗头。实施政务主动服务,让公众在恰当时候、以恰当方式获得恰当服务。深度开展政民互动,掌握社情民意,创新公众参与和监督。实施智慧政务,提升管理和决策能力。普遍利用网络办理政务事务,普遍习惯网上消费,普遍运用网络社交技术,实现信息快速广泛分享,深度感知和满足个体需求。全社会资金流、信息流、服务流大幅向网上迁移,网下活动和拥挤大幅减少。

城市可视化

整合公安、交通、城管、运营商等视频信息

《意见》提出,我省将建设感知平台,深度感知城市运行。

整合公安、交通、城管、运营商等视频信息,建设统一视频接入平台、图形图像分析处理平台,实现城市可视化管理。统筹建设感知终端,强化感知终端集成,实现目标对象的连续识别和相关信息的获取、处理、传送、共享,普遍满足气象、水环境、污染源、危险源等领域的监测、预警、处置需要。建设全省位置信息公共平台,汇聚基于北斗、GPS、通信站点等多种定位信息,统筹满足位置应用需要。同时,建设统一的智慧城市感知网络,规范末端网络传输模块和技术标准,确保感知传输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

同时,《意见》表示我省将建设物联网能力基础、云计算、天基信息、政务数据、电子认证等公共平台,提供统一支撑服务。建设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实现光纤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终端接入带宽达到50M以上,50%家庭达到100Mbps。加快4G网络覆盖,实现WLAN基本覆盖城市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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