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组建立法“智囊团” 公开选聘立法咨询专家
2014-07-25 08:36:3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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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7月24日电(记者 谢丹)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福建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遴选专业造诣深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专家和基层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工作者,选聘为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 选聘范围重点在福建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管理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省人大法工委及相关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法学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从事法律方面教学和理论研究及经济管理、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文化事业、生态保护等领域的专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工作者。 所选聘的立法咨询专家要有一定知名度、专业知识深厚的专家和管理工作者;在高校和科研部门工作的,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熟悉省情、社情、民情,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热心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此外,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立法咨询专家主要做什么事情?据介绍,选聘的专家主要是为福建省政府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发挥参谋智囊作用。福建省政府以及省政府法制办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有关专家提出咨询: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及法规、规章立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讨论;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讨论;法规、规章清理,立法前、后评估;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本省意见的立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本省意见的法律草案;其他需要咨询的与省政府职权有关的法律问题。 福建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按照相关规定的工作要求和程序,组织福建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开展工作,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费用。福建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福建省政府法制办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至2014年8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等材料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02247,0591-87806987,电子邮箱:yolanda669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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