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居民区严禁建粉尘爆炸危险企业 强化源头管理
2014-08-12 15:54:1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8月12日讯 省环保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改建、扩建粉尘爆炸危险企业。 通知说,各地要强化源头管理,对涉及各类金属铝粉尘、金属镁粉尘、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严格环评审批程序,明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严格环保竣工验收,对粉尘污染治理设施未配套、环境应急预案未编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新、改、扩建设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和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福州日报记者谢薇) |
相关阅读:
- [ 08-08]昆山粉尘爆炸湖北籍员工5人遇难3人受伤
- [ 08-08]昆山粉尘爆炸案:炸开汽车上下游供应体系黑幕
- [ 08-06]还有一种危险比粉尘爆炸更可怕
- [ 08-06]福建研究部署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等工作
- [ 08-05]粉尘爆炸事故为何一再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