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53805件
2014-09-05 07:02:0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闽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53805件 新规已助不少消费者获500元保底惩罚性赔偿 东快讯(见习记者徐昕昀)昨日,我省工商系统、质监系统和各级消委会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我省消费投诉数据统计。据悉,上半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3805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首,共9368件,占17.4%。电信服务投诉7848件;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6824件,位居前三名。 自今年3月15日施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后,法规中500元保底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已为不少消费者成功索赔。6月13日,惠安县消费者何先生在当地一家连锁超市购买两包双福桂圆肉,总价99.6元。事后发现该产品未按规定标注配料表,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该超市参照《新消法》第55条规定,同意赔偿500元。 据统计,上半年我省消委会系统受理食品类投诉2167件,占总投诉量的4%。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超市商场若未能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及时检查待售食品、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能够以欺诈为由提出索赔。如果消费者因食品问题导致身体疾病,一定要保存好就医证明及相关证据便于维权。 而通讯行业仍然是投诉案件中的一大热点,不少手机用户经常受到各种通讯业务的短信骚扰。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资费套餐前,要提早了解清楚套餐服务的内容,按自己的需要去选择套餐,发现强制推销套餐或增值服务的行为应予以拒绝,并及时向通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如发现话费异常,应及时打印清单核对,对可疑账单应及时向通信运营商提出异议,对未经同意擅自开通的收费项目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运营商涉嫌欺诈,可以提出“退一赔三”的索赔要求。 随着夏季的来临,空调类产品的投诉量也明显升温。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空调不制冷、噪音过大等问题。以往,遇到空调是否制冷?噪音是否偏大等问题?双方往往存在争议。厂家往往以房间大、西晒、个人感觉等为由搪塞消费者,而新消法规定有没有质量问题,可以请经营者拿出数据证明,消费者可不用承担举证责任,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 |
相关阅读:
- [ 07-01]夏季饮品消费投诉增多 市民需谨防饮品过期变质
- [ 03-13]福建消委会公布2013年度十大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 [ 05-21]福建省消委会:一季度服装和交通成为投诉热点
- [ 07-30]福建上半年消费投诉3.8万件 服务类投诉居首
- [ 05-10]连江发布消费投诉情况 这几年来我们总是"被消费"
- [ 04-13]福州市发布今年“3·15”时消费投诉数据分析报告
- [ 08-08]省消委发布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 桶装水投诉暴增367%
- [ 03-16]三明消费投诉手机连续三年居首 房产汽车逐步升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