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发布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引进人才按其学历、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实验区经济社会建设需求程度分类,分成A、B两类,共6大类别。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经实验区认定的重点产业企业引进人才,可在生活津贴、住房保障、安家补助、科研创业启动资金享受相应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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