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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率先公布涉企收费目录“两清单”

2014-10-23 07:07: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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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我省率先公布涉企收费目录“两清单”

东南网10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张增田) 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一个月后,我省在全国率先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优惠政策“两清单”,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记者22日获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涉及由国家和我省制定出台的12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1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优惠政策。今后,企业缴费只认清单内的,清单外的一律不执行。

“通过晒出涉企收费清单,斩断乱收费‘黑手’,把权力和政策交给企业和群众来监督,必将有效激发企业活力。”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介绍,《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编制截至9月30日涉及全省企业直接负担的1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项目、收费部门、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和执行期限等政策。其中,由国家制定的113项,由我省制定的13项。《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编制截至9月30日的14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优惠政策。其中,取消收费项目48个、减免收费项目67个、降低收费标准27个。

按规定,清单目录实施常态化公示和动态管理,企业和群众可访问省物价局门户网站(www.fjjg.gov.cn),或致电价格服务热线12358查询具体收费标准,省物价局将把“两清单”最新内容编印成小册子,向企业和社会免费发放。此外,全省各级各部门须按“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将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以及本单位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纳入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收费清单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未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的,相关企业、群众有权拒缴,收费部门或单位有关人员还将面临从严从重问责。”赖文达表示。

据悉,今年前9月我省清费减负19.05亿元。今后,各级价格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

11月开始,我省将组建数个专项督查组,到各地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并将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有关机关严肃查处。

据了解,企业和群众发现清单外乱收费,可拨打物价部门举报电话12358,或省企业减负办举报电话0591-87820590投诉举报。

□记者手记

一“瘦”到底

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清费减负年年喊,但每次“瘦身”后很快又反弹。究其原因,在于部门利益和权力越界。由于缺乏长效机制,在一些地方,某些机构、部门把企业当成提款机和唐僧肉,通过巧立名目乱伸手,企业只能哑巴吃黄连。

正在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依法治国最强音。告别运动式监管,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就是要让清费减负走上依法规范之路。通过公开透明的长效机制,把涉企收费行为暴晒在阳光下,用“阳光”利剑斩断乱收费“黑手”。随着国务院和省政府政策出台,我省如此迅速列出清单,为企业撑开一把“保护伞”,值得叫好。

没有企业的活力就没有市场的活力,没有市场的活力就没有经济的活力。通过晒出“瘦身”清单,建立长效“瘦身计划”,让项目摆在明处,让企业交得明白,必能有效清理掉藏污纳垢收费乱象。只有清费减负一“瘦”到底,企业发展的步子才会迈得更轻盈、更稳健。

相关报道

闽公布涉企收费和优惠“两清单” 1-9月福建清费减负超19亿元

东南快报讯(记者夏菁)昨日,省物价局消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公布《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要求全省各级部门严格执行,未按规定执行的,交费者有权拒缴。此外,今年1-9月我省清费减负超19亿元。

据了解,《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编制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由国家和我省制定出台的涉及全省企业直接负担的共1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收费部门、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以及执行期限等政策,其中,由国家制定的为113项,由我省制定的为13项。

《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则编制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由国家和我省制定出台的1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优惠政策,包括取消收费有48项、减免收费有67项、降低标准的有27项,以及其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清费减负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9月,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减负约4.23亿元,其中,降低收费标准1.68亿元,免征收费1.96亿元,其他减免0.59亿元。加之全省经营服务性服务清理减负14.82亿元,两项合计达19.05亿元。

“全省各级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定,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省物价局负责人称,未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的,相关企业、群众等交费者有权拒缴。

据悉,今后,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如有变动,则按新规定执行。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政策变动情况,可访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网站,也可拨打价格服务热线12358查询。

下一步,省物价局会将“两清单”最新内容编印成小册子,向企业和社会免费发放。

此外,除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外,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企业减负办等部门计划从11月起,组建数个专项督查组,到全省各地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并将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有关机关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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