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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公安局再次被公安部命名为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14-11-11 09:49:58 李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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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日讯(本网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林张辉 林艳)2014年10月30日,公安部下发《公安部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公发[2014]4号),命名福建省建瓯市公安局等5个县级公安机关为公安部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这是建瓯市公安局继2012年10月30日,被公安部命名为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后,再次荣获此荣誉。

建瓯市公安局将继续以“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称号为契机,以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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