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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闽七条”出台

2015-01-06 07:18:4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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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贷款

小微企业可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组建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省级代偿补偿资金,从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连续四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与国家补助资金共同组成5亿元规模的省级代偿补偿资金。

研究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为我省符合条件的初创期小微企业、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城乡创业者的生产经营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监管评级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可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同业拆借、资产收益权转让、发行私募债等业务。为小额贷款公司呆账核销、抵债资产管理、风险准备金提取等财务行为执行金融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融资租赁企业风险补偿试点工作,对融资租赁企业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租赁融资的,按当年季均融资额比上年净增加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

关键词:融资

各地将设“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

稳步扩大省级“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规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设立市级“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共同为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发债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的增信资金池在为小微企业发债增信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信贷融资、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和互联网金融方式融资等提供增信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融资,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省级财政在挂牌当年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支持各金融机构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开展金融活动,通过信贷资产转让等方式盘活存量信贷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各类投资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优先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纳入投资范围;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优先为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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