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邵武一司机强行超车致人亡 虽没撞人也犯罪

2015-08-05 09:37: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九珍 高忠惠) 强行超越前方车辆,导致骑电动车的人避让时碰到货车,被货车碾压致死。强行超车的司机虽没直接撞人,但他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8月3日,经邵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孔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孔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邵武市八一路延伸段自北向南方向行驶,在途经城南兴福兴超市门前路段时,强行从右侧慢速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唐某驾驶电动车向左变更车道进行避让,不想与左侧车道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发生刮碰,倒地后被货车碾压当场死亡。经过邵武市交警大队责任认定,孔某违反超车规定,强行从右侧慢速车道超越车辆,影响他人正常行驶,导致事故发生,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唐某和货车司机分别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孔某违反超车规定,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孔某主动到邵武市公安局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孔某与唐某的亲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补偿4.6万元。法院鉴于孔某的悔罪表现,对孔某作出上述判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