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与自然科学基金委签署协议 促进两岸科技合作

2016-02-04 08:34: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分享到:

我省与自然科学基金委签署协议

未来5年每年5000万元基金促进两岸科技合作

东南网2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通讯员 徐国栋) 日前,我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签订关于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第二期协议书。第二期海峡联合基金由省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每年各出资2500万元组成,协议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据悉,设立海峡联合基金,目的在于吸引和集聚海峡两岸科学家,重点解决两岸经济、社会和科技未来发展中共同关心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带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深度促进闽台科技交流合作。

海峡联合基金于2011年12月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我省共同设立,第一期协议至2015年底到期。“十二五”期间,海峡联合基金共立项资助68个项目,资助经费16675万元。

2012年以来,我省承担的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数从海峡联合基金设立前的每年7-8项增加到20多项,吸引800多名台湾科技人员参加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每个获立项项目均有台湾科技人员参与,有力推动闽台基础研究深度合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