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福建进行时”系列报道十二: 福清市检察院:形成“集体会商”机制 见微知著深挖犯罪 东南网7月7日讯(本网记者 郑思楠 实习生 张德良)2014年以来,福清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8件108人,涉案金额高达3千3百万余元,特别是在2015年查办了多起建设领域行受贿窝串案件,社会影响巨大。 该院曾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一等功”,并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最满意的检察院”。今年5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作为福建省六个获得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基层检察院之一,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龙清作为代表进京接受表彰。那么福清市检察院抓贪腐有什么特殊“妙计”? 形成“集体会商”机制 抽丝剥茧抓贪腐 作为基层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对有关民生的案件有一种特别的关注。福清市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开工六年,却严重超期,迟迟未能完工,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引起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福清检察院反贪局的干警凭借职业敏感,对该问题开始高度关注。 福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钟绍杭在介绍此案件时说:“结合以往的办案经验,工程领域往往是案件多发地带,工程超期的背后也往往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据此,该院反贪局秘密加大了对该项目相关犯罪线索的摸排,希望从中得到一些蛛丝马迹。终于,一封关于医院基建科副科长陈嵩的举报信为案件撬开了突破口。虽然该封举报信主要涉及陈嵩学历造假以及行贿方面的内容,并未反映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的有关内容,但经过分析,陈嵩作为基建科副科长对新院建设负有重大责任,而且工程项目普遍存在“潜规则”,承包商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往往会“剑走偏锋”,随即,反贪局决定将陈嵩列为重点侦查对象。 经过秘密取证和外围调查,专案组对陈嵩进行了审讯。专案组考虑到贿赂犯罪的隐蔽性,认为直接抛出医院新建问题会让当事人有较强的抵触心理,于是决定采取迂回侧面的办案模式,先审学历造假问题,以求突破其心理防线。在专案组前期搜集的证据面前,陈嵩很快坦白了自己学历造假的事实。之后,侦查人员以案释法,告诉陈嵩,只有坦白交代,才能从宽处理。同时,专案组将取得的银行往来记录,恢复的短信,QQ的聊天记录展示给陈嵩,“以证促供”,施加压力。终于,陈嵩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交代了自己在负责医院新建项目的过程中接受承建商贿赂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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