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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布网络消费投诉情况和“双十一”消费提示

2016-11-11 09:51: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发布网络消费投诉情况和“双十一”消费提示

“免单”不可全信 “秒杀”多为噱头

东南网11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贤伟 通讯员 陈孔霖) 近日,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发布网络消费投诉情况及“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

1-10月,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互联网购物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2592件。其中,投诉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64.69%。从投诉地区看,消费投诉量列前三位的是厦门、泉州、福州,三地投诉总和占全省总量的90.91%;从投诉问题类别看,位于前三位的分别是广告问题、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三大问题占投诉总量的73.92%;从投诉的消费类型看,商品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82.92%,服务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17.08%。

去年“双十一”期间,网购投诉主要集中于服装鞋帽、计算机产品类商品以及快递服务类。投诉热点中营销问题最为突出,主要问题有刻意夸大、虚构商品的功效或性能误导消费者,无法按时供货甚至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用“免单”“抢单”“秒杀”等噱头虚假宣传促销,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其次,质量问题和退换货问题也是网购投诉的两大热点。质量问题主要有产品存在瑕疵、缺陷、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甚至是“三无”产品等情况。另外,随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赋予网购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权的条款深入人心,有关退换货问题的投诉也逐渐增多。

为此,省工商局、省消委会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购物的便利和实惠时,要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尽量选择交易量大、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购物;不要盲从轻信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商品;完整阅读商品详情,仔细查看促销活动中的限制性条款以及购物网站的商家和商品信誉评级;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方式,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尽量使用网站所提供的聊天工具并保存聊天记录,注意保存网购相关凭证。

消费者一旦与电商发生消费纠纷,可通过客服网络平台维权投诉,或向网店、网站所在地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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