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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莱茵城小区消防栓断水多年 发生火灾都未引起重视

2016-11-28 18:41: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位于小区旁的幼儿园消防栓也是常年没水。

消防部门:无法判定具体的事件原因

对于居民们的主张,消防部门能否支持呢?日前,记者来到了福州市仓山区公安消防大队了解情况。

仓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李枝峰向记者表示,针对业主向大队提出出具消防管道验收合格证明的诉求,大队并无开具验收合格证明的程序和权限。同时,他强调:“仓山区消防大队是属于使用部门,不是建设部门,无法判定具体的事件原因。”

为了帮忙协调解决此事,记者也拨打了东辉社区居委会主任的电话,当记者询问事件进展时,对方只说了一句:“正在协调,现在不方便接电话。”就匆匆挂断。

法律专家:业主可找第三方的鉴定机构查明原因

究竟该为此事担起责任呢?记者请教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兆增。他表示,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看,一般情形下,采取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小区业主主张消防管网损坏是由于福州地铁公司施工导致的,那么举证者就是业主。那么,小区业主如果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由业委会来委托一个第三方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消防管网的出问题的原因进行鉴定。

丁兆增表示:鉴定结果出来,小区业主就可以针对性地寻找损害主体、侵权主体,确定相应的损害主体、侵权主体。民事诉讼法规定解决民事纠纷有三种解决途径,第一个是自立救济,就是作为业主可以和侵权主体自行协商解决处理,第二种是社会救济,就是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街道、社区、派出所等等相关部门来协调解决,但如果还是解决不了,就可以采取第三个解决途径:公力救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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