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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04:59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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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23日至4月22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七组对省安监局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8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巡视组这次到我局巡视,是对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次全面体检和综合会诊,也是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一次思想洗礼和党性教育。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完全符合我局实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局党组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迅速动员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和全局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直面问题、剖析根源,明确任务、狠抓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驻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党组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协调巡视整改工作。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也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领导体系。

(二)制定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制定《福建省安监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动员部署、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议、4次局长办公会议、6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9次巡视整改办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局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局整改办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对账制度,逐条逐项对账销号,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促学习、定机制。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联系陈炎生严重违纪案件作了深刻检讨,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开展专题教育,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上党课,驻局纪检组长作专题警示教育,邀请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讲师团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意识;修订完善选人用人、监管执法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共59项制度,扎紧了制度“篱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和制度防线。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纪律方面

关于“少数党员干部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阻扰巡视调查”的问题。驻局纪检组对省纪委移送的对抗阻扰巡视调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已分别对涉案4名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对俞志远党纪立案,柯荫渠、刘金秋移交所属单位处理,吴惠忠组织处理。局党组书记多次在党组会上、与党组成员谈心和约谈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时,要求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讲政治、守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对抗阻扰巡视调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使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巡视整改过程中没有发生类似现象。

(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任人唯亲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

局党组已对涉及任人唯亲等问题的吴惠忠、戴文益、陈忠进行了组织处理。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选人用人问题;修订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规定》《干部监督制度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并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选人用人工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2.关于“‘裸官’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局机关纪委对“裸官”干部黄忠敏(非中共党员)行政立案调查,已查明该同志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配偶取得国外永住许可身份,导致党组错误将其提任副调研员。局党组已撤销了对该名干部的任命,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二是责成人事处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三是教育全体干部如实填报个人重大事项,落实处室(单位)审定、人事处审查把关责任,对不如实报告的将严肃处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执行有关干部制度不严”的问题。

一是丢失台湾通行证的干部林文元、黄荣南已到公安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了注销和确认过期作废手续;退休干部俞志远持有的因私出国护照已收回集中保管;对2名护照保管人提出严肃批评,责成他们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和情况说明;制定《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二是制定《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工作。三是对人事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分批次组织人事干部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人事工作经验,开展经常性人事工作交流,努力提升人事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4.关于“擅自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撤销了省安科院刘美容正科享受内部副处待遇的决定,该名干部已退回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绩效工资正科与副处的差额(15138元)。二是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因工作需要或平衡照顾,擅自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三)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大肆挥霍、虚开假开发票、侵占公共财物”的问题。

一是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炎生涉及授意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设立“小金库”等严重违纪问题,省纪委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了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决定。二是驻局纪检组对省纪委移送的学会设立“小金库”案件已立案调查。三是学会“小金库”资金(140.20万元)已上缴国库,补缴的税款(62.99万元)已上缴税务部门。四是学会已重新修订章程,在学会兼职任职的安监系统干部(含退休干部)已全部退出,实现学会人、财、物与我局全部脱钩。五是我局下发了《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材选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申废止《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并向全省安监系统、全社会进行公告,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材使用,应由安全培训机构自行选用,各级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培训教材。六是局党组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机关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深刻吸取学会“小金库”的教训,要求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和办公室加强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部分下属单位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对“部分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局党组已废止相关决定,从2016年1月起停止发放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事业单位违规发放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计66.53万元,已全部追缴。二是对“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驻局纪检组已对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行为进行纠正,目前购物卡已全部清退到位,并对郑林榕、魏可毓党纪立案,对收卡的林学侬、吴惠忠、曹颖、邱美辉、林文彪、洪叶生等14名人员廉政谈话。三是对“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茶”的问题。驻局纪检组对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茶案件立案调查,已对黄亚利、林云等2名责任人员党纪立案。四是对“巧立名目变相发放福利”问题。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已停止一切巧立名目变相发放福利行为,向局党组作出了深刻检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群众纪律方面

1.关于“违规向基层单位和企业有偿收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一是我局已下发了《关于废止闽安监综合〔2005〕296号文件的通知》,废止了我局《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已全部取消了违规收费行为。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涉企收费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安监系统涉企“乱收费”治理工作;下发了《福建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设区市和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五)工作纪律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陈炎生严重违纪问题举一反三、正本清源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扎紧制度笼子。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下发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省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党组主体责任范围,细化落实“五抓五看”的具体措施,严格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党组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督促各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我局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安监系统廉政工作进行教育和部署;分批次组织党员参加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档案图片展、复兴之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书画展等活动,强化警示作用;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联系陈炎生严重违纪案件和巡视组发现的问题,作了自我检讨,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利用省纪委通报陈炎生案件的契机,局党组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汲取陈炎生案件教训,切实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结合“两学一做”第二专题“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学习研讨,局党组和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断提升廉政意识。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局党组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采取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等方式,防止轻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对一经查实确有违纪的干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绝不搞“下不为例”,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全面排查内部风险点,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盯住涉及资金、项目、审批、执法、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重要岗位,对权力运行、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查摆,重新修订完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晰、防范措施得力,形成较为完善的权力运行机制。五是从严加强监督。进一步明确党组、纪检组以及机关党委、纪委“两个责任”的工作内容及履职要求,全面落实各管理层级和岗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了解掌握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和动向,及时过问、提醒和处理,确保责任落实不留空档、不留死角,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安全监管干部队伍。

2.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够规范,行政执法力度不大”的问题。

一是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够规范,行政执法力度不大”问题,局相关处室按照省政府批复的《福建省安监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定期汇总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下发了《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各设区市安监部门均已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全面推广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制度;下发了《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二是对“省安监局执法总队对安全生产违规违法问题直接查办的少,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问题,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重新明确职责定位,按照年度执法计划,重点对央企、省属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配合相关处室开展执法检查,对跨地区、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对交由属地安监部门查处的案件,及时跟踪督办并汇总,做到“一案一档”;抓好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业务协调与指导等日常工作;进一步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安排,力量向一线倾斜,加大执法力度,从巡视结束至今已办理并落实查处案件3起。

3.关于“数字化智能系统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化工作管理体制,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化工作。二是责成局信息中心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对“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信息系统子项目‘门户网站改造’和‘安全生产电子政务纵向系统’未经招标直接委托特定公司施工”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化项目建设规定,提高政策和业务能力。四是对“经省数字办认证,该项目应用支撑系统技术指标和数据交换系统的技术指标在设置上具有行业倾向”问题,规定今后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时发改部门核准的事项组织招标,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组织招标代理公司、相关业务处室,邀请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议,避免出现招标文件“指标设置具有行业倾向性”。五是对“省安监局三级电子政务纵向协同系统、监管执法专业设备建设项目(视频会议系统)未报省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问题,已向省信息化主管部门补充申报相关材料,请求支持予以备案。六是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项目存在“莱斯公司以457.27中标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项目,实际只实施253.46万元,但未报项目审批机关确认”问题,已向省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变更的函,请求变更确认。七是对“中标后,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纵向系统系统项目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来付款”的问题,中标施工单位省凯特公司已退还未按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多支付合同总额20%的预付款,并与省凯特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八是对“省安监局监管执法专业设备建设项目(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存在中标后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再追加投入28.01万元”问题,进一步完善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会审制度,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严格执行项目变更审查报批制度,加大对项目超合同价、超预算经费审批管理力度。九是局制定了《省安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重要设备采购、报批、变更等程序,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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