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产经财经 > 正文

银行账户“大变身” 你的账户该如何管理?

2016-12-01 15:17:57 邢晓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虹虹   我来说两句

网络截图

东南网12月1日讯(记者 邢晓宇)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新政下,个人银行卡账户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从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

此项规定引起网友热议,其中,有网友点赞称“这是一种减少电信诈骗损失的辅助手段。”但更多网友则表示“银行卡应该越来越便民,如今却越来越复杂。牺牲方便来预防等于‘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那么,银行账户为什么变?怎么变?该如何管理自己的账户?记者为您一一解答。

新规

银行账户“一变三”防范电信诈骗

今年9月30日,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I类、Ⅱ类、Ⅲ类,傻傻分不清楚,”“难道只有我智商低get不到点吗?”对于新规中提到的银行三类账户,很多网友和市民表示“搞不清楚”。到底什么I类、Ⅱ类、Ⅲ类账户?每个账户功能又是什么?

简单来说,Ⅰ类账户,即传统上在柜面开设的账户,可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在此基础上,为便利存款人支付,增设了Ⅱ类、Ⅲ类账户。Ⅱ类账户可满足直销银行、网上理财产品等支付需求,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消费支付和缴费单日最高不超过1万,但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限。Ⅲ类户只能进行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并设定1000元的账户余额限额。

至于三者有啥区别?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三类账户就像是人们三个不同的存钱包。Ⅰ类户是个“大钱柜”,主要的资金家底都在上面,安全性要求高,不用每天拿着出门;Ⅱ类账户就相当于‘钱包’,用于日常稍大的开支;而Ⅲ类账户相当于 ‘零钱包’,用于金额不大、频次高的交易,比如移动支付、二维码支付等。

答疑

此前开立的多个Ⅰ类户怎么办? 没影响!

采访中,不少市民担心,自己手上有多张卡,会不会受到此次规定影响?对此,有关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通知》主要对增量账户进行规范,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

不过,《通知》要求银行对12月1日前同一个人开立多个Ⅰ类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核实个人开立多个账户的合理性。个人开户数量较多的,银行会要求个人作出相应说明。个人无法说明合理性的,银行会引导个人归并多余的账户,或者将一些主要用于网络支付或小额高频支付的账户降为Ⅱ类或Ⅲ类户。

“通俗点讲,假如你在某银行已经办了一张卡了就不能办第二张了。如果你还没有该银行的卡,12月1日之后只能办一张新卡。”工商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此外,新规规定,新开账户如果6个月内没有交易,将会被冻结,银行还将会对一些开设多个银行账户的客户进行身份核查。对此,记者致电了多家商业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在近期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建议广大市民及时清理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撤销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归并资金,把银行账户管好用好。

业内

统一管理是趋势 “风险隔离”可降低损失

此外,此项新规中网友最为关注的还是银行账户“要‘安全’还是要‘方便’”,如网友“子非鱼”表示,“账户分类太麻烦,银行这是以折腾老百姓为荣”,网友“匠人杨阳洋”表示,“想法是极好的,但一类账户的清理与合并也不是件容易事”。

事实上,随着个人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电子银行系统的不断升级,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已经无需“多头”开户,集中统一管理一个主要账户将是趋势,无论对银行还是个人都有好处。一位财经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账户分类,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进行“风险隔离”,因为风险较高的网络支付,将来都会由Ⅲ类账户完成,而Ⅲ类账户由于“限额”,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损失。

预防电信诈骗,需要多方共同合作。“账户使用和管理就是要在安全性和便捷性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可以更好地保障账户资金安全。账户分类会让客户有一段时间‘不方便,不适应’,但健康的金融环境离不开大家的支持。”上述财经人士对记者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