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社会民生 > 正文

半年没交易银行卡会被“冻结” 银行:长期不用建议注销

2016-12-05 11:18: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新规实施后,各银行营业点随处可见的宣传页。

东南网12月5日讯(本网记者 邢晓宇)12月1日起,央行一大批新规正式实施,如转账开始有“后悔药”了,银行取消“漫游费”了,开账户“限量”了, 此外,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银行也开始清理“僵尸户”了:如果你的银行卡超过半年没用,就会被冻结,需要去银行前台“解冻”。

对此,有网友表示不理解,纷纷吐槽“没花钱也有错吗?”“难不成到了半年就去取一块钱,然后又存进去?”事实上,央行此项规定也是为了防止电信诈骗网络犯罪。那么,被“冻结”的卡如何“解冻”?长期闲置的卡该如何处置才妥当呢?

新规

6个月没交易记录 银行卡会被“冻结”

据悉,银行卡早已成为我们离不开的消费工具,为了在生活中方便支付,不少人在各大银行都办理了银行卡,但是由于数量多,难免对一些银行卡有“冷落”。

在央行出台的新规中,规定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所有业务,待单位和个人重新向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身份后,方可恢复业务。

事实上,央行这项规定也是为了防止个人身份被犯罪利用。据公安机关反映,不法分子在大量收购账户、假冒开户后,一些账户不会马上启用,而正常情况下,个人开户后一般会立即启用,长期不用账户应作为异常情况引起高度关注。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这一规定被严格执行,会防止某些犯罪分子盗用“僵尸”账户从事诈骗。

银行

客户继续未激活使用则会被自动销户

据记者了解,在新规出台前,各家银行对于长期闲置的银行卡也会设置一定的缓冲期,但这次央行新规给予了更严格的规定,明确了“6个月”的时间限制。如还需使用卡片,需本人到银行确认下身份才能再次激活卡片,如果不再使用,可以申请注销。

记者从多家商业银行客服那里了解到,客户除了可以自行到网点申请销户外,也可让原账户“睡眠”到自动销户。目前很多银行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银行卡会先按“睡眠账户”冻结处理,如客户继续未激活使用则会被自动销户。

如工商银行客服告诉记者,被“冻结”后,持卡人仍无动于衷的,银行则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即自动销户。“按照规定,工行借记卡账户余额为0,且1年半没有任何交易,银行将批量注销,销卡不通知持卡人。” 上述工行客服告诉记者。

新规实施后,各银行营业点随处可见的宣传页

答疑

网友:销卡是否要补交年费与账户管理费吗?

有部分银行规定,销卡时需补交所欠年费与小额账户管理费。如建行就规定销卡时应补交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而民生、农行、光大、浦发等银行客服则表示,销卡不收取年费和小额管理费。

工行客服也表示:“账户余额为0,且1年半没有任何交易,没有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的,销卡时,持卡人不需要补缴欠费,不影响信用。不过,客户如果想在自动销户前重新激活卡片,则须补交所欠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网友:储蓄卡欠费是否会影响个人信用?

不会。

多家银行客服表示,长期不使用借记卡,即便欠有年费或管理费,也不会影响持卡人的信用。但是,该借记卡会“占用一个名额”,还是建议销掉。这里“占用名额”,是指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

网友:银行卡是否可以异地注销?

多家客服表示,借记卡可以异地注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不同银行不同地区条件也有不同,具体业务可去营业厅咨询。”一位银行客服人员告诉记者。

网友:长期不用的卡如何处理?

相关银行人士表示,对于闲置银行卡,千万不要随便处理。银行卡的磁条上存储我们的个人私密信息,若处理不当,会造成隐私泄露。此外,如果长期不使用的借记卡捆绑有网上银行、保险等业务,又没有注销的话,后面办理新的借记卡并开通相关业务时可能会有影响,建议还是主动销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