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州:“能带上飞机的火种” 难逃机场安检“火眼金睛”

2016-12-05 22:19:01 郑思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电子点烟器网上热销,商家称其“可上飞机”

福州机场查出的新式火柴盒

东南网12月5日讯(本网记者 郑思楠 通讯员 李拯)号称“唯一能带上飞机的火种”,也没能逃过安检人员的“火眼金睛”。记者从福州空港获悉。近日,安检查出一件伪装为精美收纳盒的新型火柴盒,避免了火种被戴上航班的危险情况。而这仅是福州机场一月内查出近万件危险、违禁物品中的一件而已。

一个月查出近万件危险、违禁物,火种类超半数

一个外观精美的金属外壳收纳盒,内部竟藏危险“玄机”。近日,福州长乐机场安检员小谢在执行X光机检查任务时,发现图像内一个金属类小块状与手机重叠,本着“不查清疑点不放过”的原则,小谢立即通知开箱员进一步确认。

经开包检查发现,这个块状物品长65mm、宽48mm、厚13.5mm为金属材质,是一个收纳盒。但是当安检人员打开盒子后,竟发现是一盒火柴,内藏火柴数根,盒盖上还配有火柴擦皮。

该旅客说,这盒火柴购自淘宝,他是一位烟民,下了飞机后常因找不到打火机而犯愁,看到商家称“唯一能带上飞机的火种”,于是买了一盒试试,结果意想不到的是初次携带就被福州机场安检给查获了。鉴于该旅客主动说明情况,安检人员对该旅客做放行处理。

随着乘机知识的普及和媒体对违规行为的持续曝光,携带火种乘机的旅客有所减少,但仍有部分旅客想方设法带火种上飞机,给民航空防安全保障工作带来极大困扰和隐患。据统计,刚刚过去的11月,福州空港安护部共查出危险、违禁物品9988件,其中,人身及随身物品中火种3689件、旅客托运行李中火种1498件,占总数过半,32人因藏匿火种被移交机场公安。

点烟器“乔装打扮”,同样无法带上飞机

昨日,记者在各大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外观为收纳盒的火柴盒商品并不少见,做工精良,可存放数十根火柴。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一种异型点烟器,同样热销于网络。这些电子点烟器普遍经过改造,从外观上看,有的像口红、有的像口香糖、有的像U盘,有些甚至能“变身”为手机,价格在几元至几十元不等,部分商家在产品介绍中堂而皇之地注明“可上飞机”。记者联系其中一名卖家,其明确宣称:“电子点烟器不含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可过机场安检。”

事实确实如此吗?对此,福州机场安检人员告诉记者,点烟器经过“乔装打扮”,但本质没变,能发出很高的热量,属于隐性火种类物品,“根据民航总局相关规定,航空旅客不允许随身携带及托运点烟器。”

福州机场提醒旅客,根据中国民航局规定,打火机、火柴、点烟器等物品是禁止随身携带或放入托运行李中的,乘机旅客不要心存侥幸,另外在安检前检查好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中有无火种,以免耽误行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