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长乐引导群众移风易俗:"长乐面子"正蝶变为"长乐慈善"

2017-02-10 08:09:45 段金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10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 通讯员 林宇熙)企业家陈雪春带头认捐36万元,乡贤陈锦标、石炎金各认捐10万元,村委会捐出20万元……农历正月初四,长乐市古槐镇井门村礼堂内热闹非凡,不到半小时,刚成立的井门村慈善教育基金会认捐金额就超120万元。

“我不常在村里,但总想为村里做点事,正好村主任陈学铿前几天告诉我,要成立慈善教育基金会,用于资助村里品学兼优的学生。这是惠及子孙的好事,我一定要起带头作用!”陈雪春说。

“井门村人口不过2000人,经济也不算发达,过去也和其他地方一样,做红白喜事讲究排场。去年以来,村两委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村民的观念从‘要面子’逐渐向‘要做慈善’转变。慈善教育基金会一成立就能筹到120万元,真的很让我们感动。”村主任陈学铿说。

过去要面子、讲排场,现在重公益、做慈善,井门村的新风是长乐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的一个缩影。在吴航大地,“长乐面子”正蝶变为“长乐慈善”。

长乐是著名侨乡。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不少人的腰包鼓了起来,再加上传统观念和民俗的影响,红白喜事讲排场、攀比风盛行。一场红白喜事下来,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上百万元,一些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不得不背负债务来硬撑门面。

对此,去年9月,长乐启动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制度约束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同时通过镇村建章立制,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坚决向大操大办歪风说“不”,树立文明新风。去年12月13日,长乐再次召开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会,且从市、镇开到村级,三级发力,再动员再部署。

党员干部率先起带头作用。长乐相继出台《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关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参加亲友关系以外的各类婚丧喜庆活动和宴请;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操办红白喜事时应从简,不准讲排场、比阔气、滥发钱物等。同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了具体细则规定。

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春节前,湖南镇仙宅村部分村干部违规参加大操大办宴请,被长乐市纪委查处。此举经媒体曝光、微信朋友圈传播,在长乐引起不小震动。据统计,2016年9月以来,市纪委共查处5起违规操办或参加酒席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廉政谈话46人。

“在制度约束下,长乐的党员干部基本不再参与搞大操大办,带动社会风气起了不小变化。过去是‘百元大钞压桌’,现在是节俭新风扑面。一些党员干部带头把节省下来的钱,用于做慈善。”长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池至清表示。

1月12日,老党员林秉正去世,遵照他的遗嘱,家人没开追悼会,没办酒席。“其实,在作出俭办丧事这个决定时,有遭到家族长辈的反对,但现在全市上下都在移风易俗,又有父亲的遗嘱在,我身为一名纪检干部,更应以身作则。”林秉正的儿子、长乐市纪委正科级纪检员林冬说。

2016年12月,漳港街道路顶村89岁老支书陈纲湍去世,有60多年党龄的他临走前嘱咐儿子,将省吃俭用存下的16万元作为特殊党费交给党组织,并捐出办丧事节省下的100万元给长乐市慈善总会,设立教育助学基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

长乐民营经济发达。去年12月,长乐企业家“领头羊”、恒申集团董事长陈建龙倡议“不讲排场、承担社会责任”,得到长乐企业家的热烈响应。湖南镇鹏谢村企业家谢锦官把女儿婚礼节省下的50万元捐给鹏谢村爱心基金会;航港铝业企业负责人陈建兰、陈建辉和金峰村企业家李景云、李景忠主动缩减为父操办丧事规模,分别把节省下来的100万元、200万元捐献给市慈善总会和金峰村慈善基金会……

党员干部、企业家带头,群众对标跟进。不过,群众办酒席,原有的陋习怎么破?新的标准怎么定?长乐以村规民约建设为重要抓手,让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234个村(社区)修订完善了移风易俗村规民约,175个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章程,对本村婚丧事宜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长乐共举办红白喜事5667场,其中约4370场经动员引导不发或少发红包,节省1亿多元,流向公益慈善事业资金600多万元。

“破除陋习倡新风,不能严一阵松一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加快长乐发展提供精神动力。”长乐市委书记许南吉表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