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社会民生 > 正文

伪造共享单车二维码诈骗 两名嫌疑人被刑拘

2017-03-21 21:10: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今日从福州警方获悉,近日福州鼓楼警方破获一起共享单车二维码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包某(男,22岁)、林某(男、23岁)。目前,上述两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2月开始,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东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扫描共享单车二维码支付完押金后,未能解锁成功。接警后,鼓东派出所等单位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迅速锁定涉案微信账号。

3月17日,鼓楼警方分别在福州、厦门两地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包某、林某。

现查明,2017年2月中旬以来,犯罪嫌疑人包某伙同林某,伪造了包括摩拜、哈罗等多家品牌共享单车的二维码数百枚,设置299元、199元、99元三种转账金额,并随机粘帖在相应的共享单车上。截至涉案微信账户被封号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共骗得赃1800余元。随后,两人又使用其他微信号合谋前往宁波作案,骗得赃款1400余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民警介绍,包某和林某伪造共享单车二维码骗取共享单车押金的行为已涉嫌诈骗。警方提示,为避免上当受骗,广大群众要通过安全渠道下载共享单车应用APP,并尽量使用专用APP扫描车身二维码;要正确识别二维码,在扫描共享单车二维码前,应仔细观察是否出现被撬或覆盖的痕迹,若二维码属于后期粘贴上去的,就要提高警惕,切勿扫描;扫描二维码后正常应出现“正在开锁”界面,如果出现转账或其他不明链接,千万不要进行转账或点击操作,以防手机中毒,造成财物损失。同时,民警也提醒,恶意破坏共享单车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