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4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榕警)4月19日,福州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陌生女子在西园中心小学附近企图接走一名小学生;同时,一条《女子谎称受家长委托,企图接走小学女生》的消息,通过微信朋友圈被福州学生家长不断转发。随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福州警方今日对外公布了调查结果,发现原来是因为小孩名字谐音闹出来的误会。 当天,女子林某受其姐姐之托到西园中心小学门口接外甥“小辰”去医院看病。因不知其姐姐将外甥委托给哪个托管中心接送,林某见某托管中心的吴姓工作人员在西园中心小学门口举牌,便过去询问该托管中心是否有个叫“小辰”的小孩。恰巧,该托管中心当天有名叫“小晨”的学生身体不舒服,吴老师以为是“小晨”家长托人来领她去看病,并致电家长确认。“小晨”家长否认委托他人接送小孩,并向警方报警。民警介入调查,确认林某当天确实是受其姐姐之托到托管中心接送外甥“小辰”,该事件系因小孩名字谐音而引发的误会。 警方提醒:接送学生上放学人员要尽量固定,最好由家长亲自接送,确需委托他人接送或临时变更人员接送的,一定要提前告知相关老师。遇有家长以外人员接送小孩的,老师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核实接送人员身份后,方可将小孩交给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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