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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八批72件均已办结)

2017-05-11 23:04:41 房小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080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首占镇珠湖村华泳塑料厂,夜间偷排废气,气味刺鼻。该厂污水排入珠湖江,污染环境。

福州

水、大气

    53日,长乐市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过滤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该公司424日左右自行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1.长乐市政府责令长乐华源塑胶有限公司企业恢复生产前向长乐市环保局报告并由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废气排气筒、公司周边废气无组织排放进行昼夜监测。
    2.长乐市政府责令首占镇政府加强对长乐华源塑胶有限公司厂区周边进行巡查,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督。

 

2

080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元帅庙新村与宏杨新城中间小巷的香辣鲜餐饮店,营业至凌晨3点,油烟直排,气味刺鼻。

福州

油烟

    该店主营热熟食快餐售卖,网上预订与线下售卖相结合,营业时间从早上11点到凌晨3点。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后经管道集中排往该店楼顶(共一层),并且该店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维护。但由于紧靠居民小区,仍对住宅小区有影响。

部分属实

    鼓楼区环保局已于52日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于57日之前,委托有资质的油烟清洗公司对油烟净化器重新清洗维护,并责令该店不得经营口味较重的热熟食食品,晚间22时后停止经营。目前该店已停业整改,鼓楼区政府将继续跟踪监督。

 

3

080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花园,奋斗里与洋中路两条道路边饭馆(黄中黄主炒、江南鱼汤等)油烟直排。多次反映该问题至今未解决。

福州

油烟

    52日,台江区组织现场核查。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花园,奋斗里与洋中路两条道路边共有8家餐饮店。其中,3家不经营油烟类项目;1家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监测达标;剩余4家经营油烟类项目的餐饮店,尚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未经处理直排。

部分属实

    1.台江区环保局对四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营油烟类项目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未按规定安装相关设备前,禁止开展经营活动。
    2.台江区环保局责令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与有资质的清洗公司签订清洗合同,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

 

4

080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圃村青圃岭原名为危险品处理场,现改名为废品处理厂。处理医院医疗废弃物等垃圾,简单清洗并出售。1.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垃圾焚烧不完全。3.露天焚烧垃圾。经检测部门检测废气含二噁英超过国家标准几十倍。4.该厂污水偷排。

福州

水、大气、垃圾

53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反映的废品处理厂实为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是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圃岭村。该公司接收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是进场过磅、入冷库、上料车称重、进炉焚烧处理,焚烧后的飞灰和炉渣进行填埋处置,未发现该公司对医疗废弃物简单清洗并出售。
    1.该公司一期项目于19991223日通过省环保厅环评审批,20083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改扩建工程项目于2010511日通过环保部环评审批,2015119日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
    2.公司在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置时,回转窑内炉温控制在850℃以上,垃圾停留时间为30120分钟,以确保燃烧完全。
    3.未发现该公司存在露天焚烧行为,其焚烧车间处理能力是9600/年。该公司将焚烧处理时产生的尾气排入二燃室,进行二次燃烧(温度控制在1100℃以上),产生的高温烟气再经急冷塔急冷,将烟温迅速降至200℃以下,以抑制二噁英再生。经急冷塔排出的烟气再经中和、吸附、布袋除尘、湿法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调取该公司二噁英例行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
    4.该公司废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车间处理,然后回用于焚烧车间余热锅炉、急冷塔和稳定化固化车间以及车间地面清洗等,不外排。核查未发现污水偷排,也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有外排迹象。
    
  

不属实

    1.闽侯县环保局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提高各环节作业规范要求,加强在线监控设施运维工作。
    2.闽侯县政府责成青口镇政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该公司的管理。

 

5

0809

投诉人反映:华瑞花园一期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咖啡店占道经营,夜间噪声扰民。

厦门

噪声、油烟

    经主办单位及协查单位核实,华瑞花园一期沿街店面从事餐饮37家,其中咖啡店等确实存在占道经营问题。另外,华瑞花园一期楼下餐饮店除了5家没有油烟问题,其余存在油烟以及噪声扰民问题。其中,属于法院执行阶段的案件共计8件,目前已经全部停业,其余存在违法行为的商铺,目前正陆续在行政执法程序当中。

属实

    1 53日上午,思明区人民法院对具备执行条件的7名商户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目前华瑞花园一期店面符合执行条件的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停止营业。对于其他尚未进入执行阶段的商家,一旦行政执法程序完结移送法院立案,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严格依法执行,确保执行确有成效。
    2.思明区组织联合执法,对华瑞花园沿街餐饮店家加强巡查整治,期间共取缔流动摊贩占道经营5处,纠正店家跨店经营17家,暂扣桌椅11张,责成店家清理卫生死角2处。
    3、行政执法部门对目前不符合执行条件,但确实产生油烟项目的商家经营者,将尽快依法立案查处,对已经在行政程序中的,在相关程序完结后申请法院执行。
    4.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违法主体变更规避执法的情况,继续针对餐饮禁设区或集中投诉区域,对于投诉案件已进入举报调查或立案等法定程序,一经接收行政执法部门相关函件,即对当事人进行锁定,暂时停止其办理经营主体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暂时停止受理对当事人原有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办照、办证申请。

 

6

081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亭店社区乌石路口旁村庄内,有一无证经营的水泥袋厂(规模较大),处理回收水泥袋时产生的粉尘扰民。

泉州

扬尘

    信访反映的“水泥袋厂”实为水泥袋回收点,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乌石社区路口,主要从事废旧水泥袋的回收和销售。
    52日,鲤城区环保局、江南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回收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无生产、加工水泥设备,唯一生产设施为装车使用输送带,在经营过程中对产生扬尘的废旧水泥袋未采取密闭措施,也未设置不低于水泥袋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或其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属实

    1. 53日,鲤城区环保局责令该回收点立即停止经营,并对扬尘污染防范措施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泉鲤环罚告字〔201706号)。
    2. 54日,该回收点已停止经营,回收的废旧水泥袋已清理完毕。

 

7

0812

泉州市德化县后山洋村殡仪馆后面有一石膏厂,无任何环保设施,排放废气、粉尘扰民。

泉州

大气、扬尘

    信访反映的石膏厂名为“德化窑业模具研究所”,位于浔中镇浔中村,主要从事废旧石膏回收加工。53日,德化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石膏厂未生产,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相关环保设施。

属实

    1. 55日,德化县供电公司对其断电停产。57日,德化县环保局对石膏厂生产设备予以查封。
    2. 56日,德化县环保局对石膏厂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0.6万元”处罚决定(德环保罚告字〔20176号)。

 

8

0816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0号九鑫大厦对面的沙厂早上6点多到晚上10点多营业,噪声扰民。

南平

噪声

    52日延平区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水利、环保、海事和黄墩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到现场核查,发现该场“作业时间公示牌”放在管理房内,下午作业时间14时至22时,中午作业时间比规定提前三十分钟;噪声主要来自砂石料转运过程中货船、装载机、货车及其它机械设备。

属实

    区水利局牵头督促当事人做好整治工作:
    1.规范作业时间。只在6时至12时、1430分至22时作业,作业时间内采取措施尽量降低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设立公示牌。在作业场地的进、出口的明显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作业时间、业主或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电话。
    3.作业场地实行业主负责制。码头及转运砂石料场的作业场地内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理垃圾,禁止在场地内弃渣、弃土或弃垃圾。存在的问题要求在15天之内整改到位。

 

9

081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紫泥镇下楼村村后面的河道,水质差,水葫芦较多,恶臭。

漳州

    投诉人反映的河道系村民日常生活排水沟,有部分水葫芦,由于群众随意侵占,多年未清理,致使该排水沟严重阻塞,排水不畅,水质差,发黑发臭。

属实

    1.由村委会组织人员对沿沟两侧杂草、堆积物进行清理。
    2.鉴于沟道狭窄,机械无法作业,以人力对沟道进行清理疏通。53日上午开始组织整改,54日,已清理沟渠1.1公里,清运淤泥600多立方米,水葫芦500多平方米。目前清理疏通工作已完成。

 

10

082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施坪村石子厂,噪声、粉尘扰民。多次向国土局反映。

泉州

噪声、扬尘

     1.信访反映的石子厂实为“南安南造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柳城街道施坪村,主要从事石子破碎加工生产。
    2. 53日,南安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大破碎机1台、小破碎机2台、圆锥机1台、输送带4条,其中圆锥机正在拆除中,输送带胶带已割断。
    3.此件为重复信访件。201412月,南安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群众举报,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非法占地的行为。因当事人拒不改正,20152月,南安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责令其退还土地,并处罚款24.3906万元(南国土资〔2015〕行处39号)。20156月,南安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法院对该处罚决定强制执行。

属实

    1.201753日,南安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南安南造建材有限公司在56日前拆除一切生产设备,并将作业机械等迁移出场地。现已拆除清理完毕。
    2.南安市环保局责令南安南造建材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对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处罚款6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8号)。

 

11

0823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紫芝二路6-7栋居民代表,大型空调噪声扰民、佳客来牛排馆、艾妮百货,未批先建、无环评手续。南平市环保局责成延平区环保局对佳客来牛排馆停止生产和艾妮百货办理“三同时”环评手续,但佳客来牛排馆照常营业,艾妮百货至今无环评手续。多次投诉,问题未处理。

南平

噪声、其他

    1.佳客来餐厅和艾妮百货未办理项目备案登记工作,被环保部门处罚。
    2.佳客来餐厅于20164月初停业,加装油烟净化设施,设置油烟排放管道。佳客来餐厅和艾妮百货用彩钢板、金属百叶窗对位于敏感点的空调外机进行隔声降噪。
    3.52日检测,佳客来餐厅厂界有一个点位噪声超标,艾妮公司厂界噪声未超标,7号楼室内噪声未超标。

属实

    1.延平区环保局责令佳客来餐厅和艾妮百货于531日前完成项目备案登记工作。
    2.52日,延平区环保局当场责令佳客来餐厅立即整改。53日,佳客来餐厅采取在空调外机与铁架之间增加橡胶垫、拆除外墙上风幕机设备等措施减少噪声源。
    3.54日下午,经延平区环境监测站进行噪声监测,噪声未超标。佳客来餐厅和艾妮百货承诺,调整空调工作时间(9时至21时),21时后关闭商场和餐厅的所有空调,最大限度地降低空调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12

0824

福清市龙江街道福山路石材加工厂,无证经营,粉尘、噪声扰民,曾向12345投诉,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福州

噪声、扬尘

    该厂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建成投产,粉尘、噪声扰民。

属实

    1.福清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3万元。
    2.福清市政府组织对该厂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13

0828

罗源县选屿村互通高速桥底,二屿水闸进去100米附近有一洗涤厂,污水乱排、臭气扰民。

福州

水、大气

   反映的实为罗源县松山镇益康餐具服务中心。52日,罗源县组织现场核查。该厂未取得卫生许可和排污许可,洗涤车间卫生状况较差,洗涤废水经简单过滤沉淀后直排入海。该厂位于选屿岛东北面偏僻处,离位于岛西南面最近的居民点约800米,未发现臭气扰民情况。

属实

    1.罗源县组织对该厂予以取缔,并依法强制拆除。
    2.罗源县卫生监督所对该厂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私自从事公共餐具集中消毒服务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罗源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餐具消毒行业企业监督管理。
    

对罗源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进行约谈。对选屿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14

0830

闽清县云龙乡台鼎村国省干线横五段施工路段(在建路段),未采取防尘措施,粉尘扰民。

福州

扬尘

    52日,闽清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施工单位在土方外运过程中,途经云龙乡台鼎村乡道台际线时存在滴洒漏情况,造成部分路段出现扬尘,对该道路周边部分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1.闽清县政府组织对乡道台际线台鼎村被污染路段进行清洗,并邀请附近群众进行现场监督。清洗工作于53日凌晨完成。
    2.闽清县政府责成相关镇村和项目业主单位对已落实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再检查。
    3.闽清县政府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与县交建公司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并责成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防尘方案,规范作业,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
    4.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对中建海峡横五线(闽清境)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处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立即采取洒水抑尘、冲洗路面和车辆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对闽清县交建公司总工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对中建海峡横五线(闽清境)公路工程项目经理进行约谈。

15

0831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群力村群力小学门口有一条小溪,沿溪众多石材加工厂及一家豆腐小作坊将废水、废渣直排小溪,水质受影响、臭气扰民,并且已影响附近水井的水质。

泉州

水、大气

    信访反映的台商区群力小学边上小溪,名为塘边小溪,全长约2公里。
    53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坂镇政府联合对该区域现场检查。发现沿溪有49家石材厂;豆腐小作坊系群力村村民在自家经营,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等手续,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塘边溪中。

属实

    1. 53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张坂镇群力村区域内49家石材加工企业强制停水停电、全部停产。530日将组织全部取缔。
    2. 53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豆腐坊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泉台管市监责改字〔2017169号),查封其生产设备(泉台管市监强制字〔2017129号)并立案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16

0832

漳州市南靖县小山城村村庄内的阿波罗南靖餐具清洗消毒配送中心,污水直排入溪。

漳州

    经查,该经营户2013年度至2016年度均有按规定申报个体工商户年报,从业人员6人均已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上岗,餐具清洗废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外环境,清洗处理流程符合要求,且未发现有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行为。
    53日现场检查时,该餐具消毒服务部处于停业状态,餐具清洗消毒一体机没有运行。但在厂区外约20米处的兰花花圃围墙下排水沟处,发现少量餐具清洗废水(该水沟距离象溪约530米,并未直排入溪),经采样监测,报告显示该餐具消毒服务部超标排放清洗废水。

属实

    1.南靖县卫生监督所针对该餐具消毒服务部出厂的餐饮具未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未能提供近期清洗用水合格证明等问题,现场对该餐具消毒服务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2.针对该餐具消毒服务部超标排放清洗废水的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对其进行立案处罚,罚金0.2357万元。
    3.对该餐具消毒服务部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的设施、设备进行查封,并限定该餐具消毒服务部三日内自行拆除餐具清洗设备。经复查,餐具清洗设备已按要求拆除。

 

17

0834

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锦尚工业区合益染织厂,污染严重,且未经环保部门审批。

泉州

其他

    反映的合益染织厂名为石狮市合益吹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石狮市锦尚镇深埕村,从事可降解塑料袋、塑料薄膜加工制造,服装水洗和服装印花及后整理加工。经查:
    1.该公司于2016年年底以逃避监管为目的,私设暗管,将生产废水绕过排污口流量计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绿源污水处理厂;其定型机、圆网印花机产生的废气未收集,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
    2.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擅自设立漂染项目并从事染布、染线(带)、水洗、印花加工生产。

属实

    1. 53日,石狮市生态环保局、锦尚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对合益吹塑断气断电,拆除该公司私设的暗管;该公司已全面停产。
    2. 54日,石狮市生态环保局对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狮环罚告字〔201744号),并将该公司法人代表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石公(治安)行罚决字〔201700062号)。

对石狮市环境监测站职员予以警告,对锦尚镇政府1名干部职工予以警告。

18

083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杨山大队下元村,旭日石材厂,污水排放到农田。

泉州

    信访反映的旭日石材厂名为福建南安市旭日石业有限公司,位于石井镇杨山村下园,主要从事石制品的加工,环保手续齐全。
    52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约2000立方米)、自动除尘设备2套、除尘喷雾设备5套、生产车间外墙配套喷淋装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未发现废水排放到农田现象,但生产车间未完全封闭,车间外部雨污未完全分离,导致雨水流入污水处理设施。

部分属实

    53日,南安市环保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南环保〔2017121号),责令企业在59日前完善雨污分离,生产车间做到完全封闭。目前企业已完成整改。

 

19

0837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浦城县南浦北路好家园餐馆,污水乱排,垃圾乱倒,鼓风机噪声、油烟、臭味影响楼上居民。

南平

水、垃圾、油烟、

    1.厨房清洗废水全部通过管道收集进入隔油池后再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水管道损坏,二楼的外阳台积有少量污水,异味较大。
    2.厨余和卫生垃圾存放在固定位置,由环卫部门每天运走。餐厅后门的垃圾存放桶附近地面有异味。
    3.油烟收集通过管道高空排放。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外墙油烟排放管道的排气振动噪声扰民。

部分属实

    1.浦城县行政执法局责令好家园餐馆整改。好家园餐馆已修补管道破损处、清理外阳台残存污水、冲洗垃圾存放点、加固外墙烟气管道等整改工作。
    2.浦城县环保局责令好家园餐馆于516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完成厨房风机的减震;对该餐馆立案查处。

 

20

083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敖江镇目浦村,前任村长无审批占用集体土地600多平方米违建石材厂,粉尘、噪声影响周围村民居住环境,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无处理。

福州

大气、噪声

    1.52日、3日、5日,连江县组织现场核查。前任村长违规建设厂房,并租用给他人进行石材加工。该加工厂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产生粉尘、噪音扰民。
    2.316日,敖江镇政府在环保巡查中发现该厂未办理手续,对该加工厂下达立即停产通知,同时对业主下达“两违”限期拆除通知。

部分属实

    1.连江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石材加工厂予以取缔。53日,该石材厂已陆续将加工机械和石材搬离厂房,在54日全部完成搬迁, 57日已完成厂房周边的生态环境恢复整治。  
    2.对厂房继续进行“两违”分类处置相关程序,依法予以拆除。

对敖江镇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幕浦村包村队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幕浦村支部书记、幕浦村村委主任进行效能告诫,并将处理情况通报全镇。

21

0839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政和县杨源乡富足口村,四季平养猪场,无环评,污水直接排放到大溪河,流入白水洋,多次向南平市环保局、政和县环保局反映,无处理。

南平

其他、水

    1.投诉的政和县四季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66月份开始养殖,养殖废水全部进入新建的预沉淀池,后用于山体灌溉,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
    2.猪场下游1公里处下畲村桥下溪水监测符合Ⅲ类标准。
    3.该猪场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5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的问题。

不属实

    1.政和县环保局对养猪场未按环评审批要求规范建设5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行为,处罚款2万元。
    2.政和县环保局责令该养猪场62日前建设5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并办理竣工环保验收。

 

22

084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欧山村,康馨餐具消毒厂,无环评,已向长泰县环保局反映过,长泰县环保局查封不完全,该厂已搬迁至原厂区前方50米处继续生产。

漳州

其他

    1.前期查处情况:410日,长泰县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后,赴现场进行核实,发现该餐具消毒配送中心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73月份擅自建设1条餐具消毒生产线并投入生产,且未配套完善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411日长泰县环保局依法对该中心主要生产设备包装机进行查封,责令该中心立即停止生产,限于61日前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并补办环评手续,并罚款0.2万元。
    2.近期查处情况:53日上午调查核实,该餐具消毒配送中心仍处于停产状态,原有被查封的生产设备包装机处于查封状态,未发现恢复生产的痕迹。执法人员对现场及周边半径300米范围内进一步排查,未发现存在餐具消毒生产行为。

部分属实

    53日,长泰县对该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的碗碟包装机1台、筷子包装机2台、存放餐具的铝合金架2个给予拆除。

 

23

084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803号海润尊品小区19栋架空层有一个很大的变压器,噪音没有超标,但是低频共振影响楼上居民生活,根据相关规定架空层除不可抗力外不可建设变压器,但是电力部门一直以噪声未超标为由拒不拆除。要求:将变压器搬离架空层。

福州

其他

    海润尊品19#楼配电室确实存在,于20111月投产运行。

属实

    海润尊品19#楼配电室系经规划部门审批后建设,若将变压器搬离架空层,搬迁方案需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报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批后再行实施。

 

24

0844

福州市台江区上杭路76号店铺-鸡大咖,没有烟道,油烟往下水道排,中午12点到半夜经营,开鼓风机,噪声震动扰民,曾向12345投诉过。诉求:福州有文件规定没有烟道的不能从事餐饮业,要求关闭该店。

福州

噪声、油烟

    52日,台江区组织现场核查。该店厨房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油烟处理后经排烟管道往地下管网排放。油烟经监测达标。411日,对该店鼓风机运转时的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达标。但该店所在的广德小区5#6#楼连体部分一层店面规划为商业店面,未配套建设排烟管道,油烟无法高空排放,虽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营时仍会产生气味。

属实

    1.台江区环保局责令该店与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签订清洗合同,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店主签订承诺书,不在22:00后经营。
    2.台江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地段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清洗情况及夜间经营情况进行定期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25

0845

三明市建宁县金铙山,属于武夷山山脉,国家自然保护区,金口镇招商引资,在黄岭村金铙山部分开采花岗岩石,大概10年,对山体破坏十分严重,前年或去年叫停一段时间,后又开始开采。曾向环保局反映。

三明

生态

    1.经现场核实,黄岭村现有2家开采花岗岩企业,分别为建宁县均口镇黄岭村三级站饰面用花岗岩矿山和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半岭三级站饰面用花岗岩矿山,均已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照保护区图和2个矿山坐标图现场核实,两个饰面用花岗岩矿山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
    2.2家矿山存在道路未按标准建设排水沟、截水沟,废弃矿渣随处乱倒,部分废渣场未完全按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治理,在修复矿山道路时拓宽道路破坏山体植被等问题。
    3.“矿山被叫停”是因为采矿许可证到期,目前2个矿山已停产并进行生态恢复。2家矿山2014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停止了采矿,20161月办理了采矿权延续手续,有效期至20261月,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66月取得,手续齐全后,着手矿山的道路修复及机械设备的检修等前期准备工作。黄岭村三级站饰面用花岗岩矿山于201610月恢复开采,2017年春节放假停产至今未复工;修竹村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山20167月恢复开采,2017年春节放假停产, 321日恢复开采,由于“边开采、边治理”不到位,于411日被责令停止开采,进行排污设施的整改完善和矿山道路、工业广场、生活区的排水沟、截水沟的建设以及矿山的植被恢复。
    4.经调查,投诉人曾向环保部门主要反映建宁县均口镇黄岭村三级站饰面用花岗岩矿山开采时限已过还在开采和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山无证开采。经调查核实,当时建宁县均口镇黄岭村三级站饰面用花岗岩矿山开采时限并未过期,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山已办理了采矿许可证。

属实

    1.县国土局对2家矿山未按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开展恢复治理行为立案查处,分别罚款1.5万元、3万元。
    2.县林业局对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山的业主福建富强石材公司擅自开挖林地毁坏林地植被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3.7527万元。
    3.聘请福建省196地质大队对2家矿山“边开采、边治理”成效进行第三方监测评估,在没有达到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前不得恢复生产。
    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或约谈。

 

26

084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峰村3506,福州佳进洗涤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排放刺鼻废气。

福州

    52日、3日,闽侯县政府组织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局和上街镇政府等单位共40多人次现场核查。
    1.根据上街公安分局怡山派出所协助提供的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的资料,新峰村3号原址已征迁建设为源通路福晟乾隆小区。521630分左右上街镇村镇干部联系到原常住人口登记人,其表示目前未从事洗涤行业。
    2.从附近的酒店、宾馆、接待中心等处了解,历年均无福州佳进洗涤有限公司的业务记录。
    3.根据行业用水特点,调阅新峰村及周边用水大户清单,逐一排查后未发现可疑用户。
    4.查询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无福州佳进洗涤有限公司信息。
    5.对新峰村新宅片、梧洋片、杏山片、上峰片四个片区带3的地址进行调查,均无洗涤企业(店)存在。

不属实

    闽侯县人民政府将继续组织巡查周边区域的洗涤企业,一旦发现违法经营洗涤厂,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7

085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井城村周边被前场物流园的建设工地包围,长期粉尘飞扬、道路泥泞、建筑渣土乱堆放。

厦门

扬尘、其它

    53日上午核实,集美区灌口镇井城村周边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
    1.所有工程均存在工地内土头、开挖裸露地面覆盖不完全、防尘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2.所有工程都按要求设置洗车设备,但存在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按规定清洗车辆、做到净车上路的情况;
    3.前场一路道路工程、前场七路道路工程、井城安置房工程存在围挡不完全的情况;
    4.村内部分道路未硬化,主要是村口两侧土路、铁路桥下道路、村庄内已拆迁未利用的路段,存在车辆经过造成交通扬尘和道路污染情况。

属实

    1.53日上午,集美区执法局对上述五处工程开具询问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3日内整改。53日下午,集美区建设局约谈井城安置房施工及监理单位,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工地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暂未施工地块100%绿化或覆盖的“五个100%”,落实文明施工控制措施,55日已完成整改。
    2.集美区建设局已责令施工单位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厦门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对承接的建筑工地,全部做好施工区域围挡,重新配置围挡喷雾、雾炮,按标准清洗车辆,工地的沙土全部覆盖;洒水车定期对施工范围内路面进行冲洗,配备清洁人员加强路面保洁。目前,建筑工地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8

085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西宾农场西宾旧货市场对面,正毅轻泡加工厂,使用工业废料烧锅炉,排放带有恶臭的黑烟。

泉州

大气

    正毅轻泡加工厂名为泉州市正益鞋材贸易有限公司,位于西滨镇拥军路3号,主要从事鞋材发泡生产。
    52日,晋江市环保局、西滨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场未生产,但锅炉尚有余温,锅炉废气经配套建设的布袋除尘设施,通过一根约10米高的铁皮烟囱排放。锅炉房现场存放鞋材边角料,未发现燃煤之外的其它锅炉燃料。

属实

    1.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50号、351号);
    2.晋江市西滨镇政府会同环保、电力等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断电、强制停产。

 

29

0857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海澄镇内溪村三家机砖厂,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向龙海市环保局反映,但是环保局检查结束后又恢复生产。

漳州

大气

    现场检查时,龙海市内溪鸿福空心机砖厂有10个窑室装满砖头正在烧制,晒场堆放有大量成品及半成品实心砖。龙海市内溪第二机砖厂已停止从事实心红砖烧制,晒场堆放部分的成品半成品。龙海市内溪第三机砖厂已停止实心红砖烧制,晒场已清空。三家机砖厂晒场场地未硬化,车辆运输机砖产生扬尘会影响周边群众生活。这三家机砖厂的生产设施为24门以下轮窑,设备陈旧、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为落后生产工艺,应予淘汰。

部分属实

    52日,龙海市对三家机砖厂的部分厂房进行去功能化拆除。

 

30

0860

漳州市漳浦县赤土乡赤土村,村里有十几家板材厂,石粉倾倒在两个鱼塘内,污染水源和耕地。

漳州

水、其他

    1.漳浦县赤土乡赤土村是漳浦县石材加工集中区之一,区内共有九家石材加工企业,分别为漳浦县红太阳石业有限公司、漳浦县顺利石材有限公司、漳浦县佳宏石板材厂、漳浦县石磊板材厂、漳浦县鹏盛石材工艺制造厂、漳浦县联盛石材加工厂、漳浦县添盛石材厂、漳浦县高盛石业有限公司、漳州柏桦石业有限公司。
    2.经查,两个鱼塘分别位于赤土乡赤土村下山南自然村和万安农场海新作业区刘厝塘,赤土乡赤土村下山南自然村的池塘确有石粉倾倒,万安农场海新作业区刘厝塘的池塘未发现存在石粉倾倒现象。
    3.存在倾倒行为的池塘位于赤土乡赤土村下山南自然村,附近没有水源地,仅有一条浯江溪,与其最近直线距离521米。通过赤土村下山南池塘里、池塘外水沟(东侧)、池塘南侧外水沟交汇处等3处点位水样监测数据比对,3处采样点的特征污染物数据指标无明显差异。53日漳浦县农业局到赤土乡赤土村下山南自然村石粉倾倒池塘周边耕地现场勘查,在环池塘岸20米内和50米外的耕地各取一个土样,共采集4个土样,当天把土样送漳州市农业局检验检测中心化验土壤环境质量指标,是否存在耕地污染,需待检验结果报告。

部分属实

    1.426日,漳浦县环保局责令漳浦县石材协会赤土分会立即停止倾倒,同时对赤土分会进行立案调查。
    2. 426日漳浦县国土局责令漳浦县石材协会赤土分会立即整改,恢复该地块耕作条件。
    3.赤土乡人民政府要求漳浦县石材协会赤土分会对赤土乡赤土村下山南自然村池塘限期进行回填复耕;对检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石材厂停产并限期进行整改,待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重新开工;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石材厂关闭、停产,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再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31

0861

南平市政和县杨源乡富足口村隔壁下畲村,养猪场(只有一家,不知名称)将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污染河水,导致村民养的鱼死亡。

南平

    1.投诉的政和县四季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自20166月份开始养殖,养殖废水全部进入新建的预沉淀池,后用于山体灌溉,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
    2.猪场下游1公里处下畲村桥下溪水监测符合Ⅲ类标准。
    3.该猪场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5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的问题。

不属实

    1.政和县环保局对养猪场未按环评审批要求规范建设5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行为,处罚款2万元。
    2.政和县环保局责令该养猪场62日前建设5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并办理竣工环保验收。

 

32

0866

漳州市龙海市紫云西路安置地(新实验小学对面)经常夜间施工,快一个月,噪声扰民。

漳州

噪声

    52日检查当晚,该工地现场没有施工,无施工人员,施工专用照明大灯已关闭,场地内停放四台静压旋挖机、四台吊车、四台挖机等施工机器设备。该工地东面距最近民宅只有30米,西面距新实验小学约为80米,该工地东、西两面有较敏感目标。在场的项目经理表示从4月初开始该项目进入打桩工序,因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涉及征迁户安置,工期较短,且混凝土灌注须连续作业,近一个月的施工中的确有出现过超过22点夜间施工的现象。

属实

    1.龙海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禁止中午12:00-14:00和晚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有特殊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需持有建设部门特殊工艺证明并报环保部门,同时公告周边居民。
    2.龙海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安装监控设备,全程监控施工情况,且影像资料保存不得少于1个月,便于有关管理部门查阅。

 

33

0867

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接待工业区金宝树和友达两家工厂,塑料加工,晚上排放废气,臭气扰民。向县环保局反映多次,没有结果。

泉州

大气

    金宝树厂名为福建金宝树包装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惠安县黄塘镇惠西工业区,主要从事纸板纸箱加工生产。友达厂名为福建友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惠安县黄塘镇省吟村,主要从事胶粘带、封箱带等生产。
    1. 52日,惠安县环保局、黄塘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并对两家公司的燃煤锅炉和有机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除友达公司的有机废气超标排放,其余均达标排放。
    2.201699日、913日,惠安县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企业白天排放黑烟的投诉后,组织对两家企业锅炉外排废气进行监测。随后,针对发现的超标排放行为,分别责令两家企业立即整改,各处罚款10万元。201610月、20172月,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对两家公司锅炉外排废气进行跟踪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另自20169月下旬以来,惠安县环保局未再接到反映两家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件。

部分属实

    1. 53日,惠安县环保局责令金宝树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新增的制浆机(惠环责改字〔201720号)。
    2. 56日,惠安县环保局责令友达公司限期整改有机废气超标环境违法行为(惠环责改字〔201726号),处罚款10万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17号)。

 

34

0870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政和县杨源乡下畲村,洞宫山服务区隧道口附近的石料厂把废水排入排放到下畲河,流入白水洋。多次向南平市环保局、政和县环保局反映,无处理。

南平

    1.该料场为宁武高速公路A4标段隧道弃石场,租赁给当地村民加工破碎石,并开展植被恢复。20135月停止碎石加工。
    2.现场检查发现该料厂有一台破碎机,已经生锈,并断电,无生产痕迹,一半弃渣场地已种上植被,治理工作还在进行中。

不属实

    政和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当事人在630日前清理现有场地内剩余碎石,拆除生产机器设备,全面完成植被生态恢复。

 

35

087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涂寨镇惠东工业区,顺凯体育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泉州

大气

    泉州市顺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惠安县惠东工业园区,厂界与周边村庄最近距离约185米,主要从事鞋底加工生产。
    52日,惠安县环保局、惠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部分生产设备(大部分是闲置设施)超环评审批规模问题。惠安县环保局、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公司的锅炉废气、有机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烟尘超标。

属实

    1.惠安县环保局责令顺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新增设备(惠环责改字〔201722号),同时要求该公司在20176月底前完成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2. 56日,惠安县环保局责令顺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限期改正烟尘超标环境违法行为(惠环责改字〔201725号),拟处罚款10万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16号)。

 

36

087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镇政府旁边菜市场往闽三中学方向的河道,河水黑臭。向当地政府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福州

    反映的河道为锦溪,由旗山流经南屿镇中溪、南前、南旗、江口等村汇入乌龙江。南屿镇政府旁菜市场往闽侯三中方向的河段,位于南旗社区,属南屿集镇,岸边多为居民楼、商业店面。20169月,南屿镇集中清理了该河段沉积淤泥、渣土及沿线垃圾,改善了该河段水质。2016年,高新区黑臭水体排查监测报告显示,该河段水体属非黑臭水体。52日,高新区组织现场核查,该河段有部分漂浮垃圾、树叶,未发现河水发黑发臭。

部分属实

    1.53日起,高新区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对该河段沿线进行巡查,对居民乱倒垃圾的行为及时劝教,并安排镇环卫所及时打捞和清理河道内的漂浮垃圾。
    2.55日起,高新区通过设置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加强环保宣传,提升周边群众环保意识。 
    3.高新区将立即开展锦溪河段摸底,摸清沿线排污口及污染源情况,5月底前完成流域水质整治提升方案的编制工作。

 

37

0878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瓦口村022乡道,与斜溪村交界有一家绿肥厂(以死猪和猪粪为原料),苍蝇繁多,臭气熏天,向延平区环保局反映,一直未有处理结果。

南平

大气

    被投诉的为南平市爱特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用畜禽粪便(猪粪、牛粪、鸡粪、羊粪)和食用菌渣混合厌氧发酵生产肥料。
    1.堆肥场地内堆积约700吨的畜禽粪便,臭气浓度极高。
    2.厂房未封闭,未配套建设除臭装置和设备。
    3.部分粪便堆场未用篷布遮盖,直接暴露在厂房内,致使苍蝇大量滋生。
    4.此前,该公司使用部分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病死猪废弃物(不在审批范围内,且易产生特殊恶臭气体)作为原材料,加剧了恶臭污染。

部分属实

    1.区环保局对爱特公司未配套建设除臭装置和设备行为立案处罚5万元。
    2.区环保局责令爱特公司停止生产,630日前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730日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3.炉下镇政府督促其自行清除场地内的原料,已全部清理到位。

 

38

087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路26号金榜阁小区楼下有家叫闽北小厨的店面,油烟扰民,影响小区居民开窗透气。

厦门

油烟

    经查,金榜阁小区楼下闽北小厨,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在商住楼内经营有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与居民住宅楼层近邻,无相邻隔层,油烟通过油烟处理设施净化后,通过该住宅楼公用烟道排往楼顶。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异味收集不完全,对楼上的居民影响较大。

属实

     1.思明区行政执法局于52日再次向该店经营者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59日前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关闭。同时,对该店产生油烟污染的炊具进行暂扣,暂扣炒锅1个。
    2.厦门市环保局思明分局于52日向该店送达了关于“在商住楼下禁止办理可能产生油烟、噪音污染的餐饮业项目”的《告知书》,告知停业整改。
    3.思明梧村街道及该店所处的金榜山社区工作人员于52日上门向该店经营者宣传《厦门市环保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致经营者的一封信”,劝导经营者转行或者从事无油烟、噪音、污染的餐饮项目。
    4.对于该违法行为未执行部分,厦门思明区市将依照“从严从重从速”的原则,拟于512日组织强制执行。

 

39

088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324国道边上有家沥青搅拌厂(往下坡路):1.沥青气味浓烈。2.灰尘太大。

福州

大气、扬尘

    对祥谦镇324国道巡查,未发现324国道祥谦段有沥青搅拌厂。但在324国道闽侯县青口镇路段西台村有两家沥青搅拌厂,一家为福建中柏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另一家为福建恒力通沥青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石子烘干过程有废气产生,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但成品装运过程中可能存在废气无组织逸散现象。现场核查时,两家公司均已停产。

部分属实

    1.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家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于当日对两家公司涉嫌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行为启动立案程序,处罚1万元。
    2.青口供电所已对两家公司采取断电处理,并加强巡查,防止企业擅自复电。
    3.闽侯县环保局对两家公司启动立案程序,责令停止生产,处罚3万元。
    4.针对两家公司未取得用地手续,非法占地建设行为,56日分别对当事人作出处违法用地面积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青口镇政府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两个企业做进一步处理,并加强监管。

 

40

088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南圃收费站旁边有家饲料加工厂,烟囱排黑烟。

福州

大气

反映的实为福州牧丰饲料有限公司。此前,因锅炉冒黑烟且未办理环保审批,闽侯县环保局于421日查封锅炉。52日、3日,闽侯县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未生产,该锅炉的封条完整。

属实

    1.222日,该公司因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闽侯县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3万元。
    2.421日,祥谦镇镇政府和闽侯县环保局对福州牧丰饲料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和锅炉就地进行查封。
    3.424日,祥谦镇镇政府和尚干供电所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祥谦镇与闽侯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
    4.53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擅自变更地址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5.闽侯县环保局继续跟踪,加强督查,该公司在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41

0884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溪柄镇甲厝村茶叶厂噪声扰民,多次向环保局反映,问题没有解决。诉求:解决噪声问题。

宁德

噪声

  1. 331日,接到群众反映该茶叶厂噪音扰民问题后,经现场调查,该厂在每年茶季期生产,制茶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机械噪声,无相应降噪措施。福安市环保局已对该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厂采取降噪措施,限期于430日前完成整改。
    2.福安市环保局于52日、54日先后2次组织人员到实地复查。该厂四周为居民区,未生产,大门紧闭,无人员在场;经走访群众得知,该企业夜间有生产,生产噪声对周边居民存在影响。

属实

    1.福安市环保局于56日对该厂生产控制设备依法进行查封。
    2.福安市供电公司对该厂采取断电措施。
    3.杜绝其擅自恢复生产,积极引导企业搬迁。

 

42

088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桐口村龙山路桐口林场后面有三个沥青搅拌站,排放恶臭气体,夜晚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5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组织相关单位到达荆溪镇桐口村龙山路桐口林场检查,发现有两家沥青搅拌企业,分别为福建恒鑫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和福州宏建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散逸挥发性气体,设备运行过程存在机械性噪声。    
    1.宏建公司已于20027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至今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
    2.恒鑫源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部分属实

    1.52日晚,荆溪镇组织相关单位配合闽侯县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对恒鑫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2.闽侯县环保局责令宏建公司3个月内补办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不验收,将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3.闽侯县环保局对恒鑫源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投入生产的行为予以立案,责令停止生产,处罚款3万元。

 

43

0892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仙游县在进行填海作业,大量渣土车在仙港大道超速超载行驶,不加盖篷布,尘土漫天,影响居民身体健康。曾向12345反映,没有任何改观。

莆田

扬尘

    被投诉对象为仙游经济开发区海滨、海安围垦填海造地工程。
    1.52日现场核查时,仙港大道枫亭段确实存在扬尘漂洒、道路滴洒漏和个别车辆超限超载现象。  
    2.经核实,投诉人从325日至414日先后七次向12345投诉平台反映仙港大道渣土车超速超载、泥土滴漏、尘土飞扬等问题,仙游县相关部门都已作出相应的整改和反馈,且有两次整改后投诉人表示满意。

属实

    1.仙游县住建局(渣土办)、交通局、交警大队联合发函要求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该项目立即停工整顿,并对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建设项目工地配套清洗设施,未整改到位前不允许违规施工。目前项目已停工。
    2.组成专项整治联合工作专班,每日开展专项检查,严禁超限超载超速车辆上路,确保仙港大道不再出现扬尘现象。
    3.加大路面清洗。责令仙港大道保洁承包公司加强对仙港大道的清洗力度,保持仙港大道路面干净。
    4.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和滴撒漏车辆一律给予暂扣和罚款,督促施工工地配套洗车台,做到净车上路。

 

44

089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329县道保护点隧道口满山红包装塑料厂的对面有一家废品厂,主要炼铝,粉尘污染使得农村不能种蔬菜。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废品厂实为南安吉达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省新镇保福岭工业区,主要从事铝合金加工、销售。
    52日,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已于20174月中旬停产,其厂区范围内种有蔬菜且正常生长,正前方为公路,左侧和后方为山体,右边为其他厂房,未见群众种植蔬菜。
    此件为重复投诉件。2016919日,根据群众投诉,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南安市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停产整改(南环保罚告字〔201683号)。201611月,该公司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南环违验〔20163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已责令南安吉达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恢复生产后,务必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南安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将及时依法查处。

 

45

089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峰村源通东路和惠好路交叉口,靠近钱隆城广场:1.晚上有大排档和摆摊烧烤(有搭帐篷),油烟飘散使得钱隆城小区的居民不敢开窗透气。2.钱隆广场和钱隆学府两边的广场舞噪音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52日,闽侯县组织现场核查。
    1.源通路和惠好路交叉口惠好路西段区域部分商贩占道经营、乱摆摊现象,存在无证经营问题。
    2.源通路和惠好路交叉口惠好路西段区域商贩夜间烧烤油烟飘散,存在空气污染问题。
    3.钱隆广场和钱隆学府两边的广场舞活动音乐声过大,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属实

    1.52日,闽侯县政府责令所有占道经营者及流动摊贩停止经营,并将占道物品清离。截止54日,闽侯县上街镇综合执法队已将二十顶伸缩帐篷、十五处流动摊贩全部清离现场,活动铁皮房正在拆除中。  
    2.闽侯县上街镇在钱隆城小区与钱隆学府小区之间设置了1处市容岗亭,派专人驻守、日夜值班,进行常态化管制,如发现该处违法占道经营将立即予以查处。
    3.闽侯县上街镇与上街公安分局于52日晚到现场对群众强化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通过宣传普及我国对噪音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并要求居民将跳舞时间定在晚上7点到9点之间,并控制音量,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53日,上街镇人民政府已购置1部分贝测量仪,由巡查人员定期到现场进行音量监测,一经发现音量过大,立即进行劝阻整改。

 

46

089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梧埭村南湖路东骏鞋材有限公司:1.通过排气扇排气,排出热气很臭,没有装烟囱。

2.一个月放一两次粉尘,附近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3.一天24小时产生噪音。

泉州

大气、噪声

    信访反映的东骏鞋材有限公司实为晋江市泰昌鞋材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陈埭镇梧埭村,主要从事鞋材生产。52日,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车间按环评要求安装排气扇通风换气,车间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过水膜除尘和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50m高的烟囱排放。
    2.该公司产生的粉尘为橡胶鞋底车间和MD鞋底车间的投料粉尘。两个车间均配套收集装置,粉尘通过密闭管道由引风机收集至4楼天台的两个粉尘房,收集的粉尘出售给回收商重新利用,未发现外排。
    3.该公司橡胶鞋底车间和MD鞋底车间采用两班运转工作制,每班12小时,24小时生产不违反环评要求。经晋江市环境监测站53日夜间监测,结果显示企业锅炉房点位的噪音超标。

部分属实

    52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43号)。

 

47

089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先锋路福州第四十中学教学楼夜间施工到凌晨12点,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320日 ,仓山区市容局夜间检查该工地,吊装管桩、型钢等设备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且建设单位无法提供夜间施工许可相关文件。仓山区市容局现场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扰民行为,下发询问调查通知书,并立案调查,处罚金0.1万元。52日、3日,仓山区市容局现场检查,未发现夜间施工行为。

属实

    仓山区人民政府已将该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为加强该项目施工噪声监管,每天22:00至次日6:00期间,组织执法人员至少巡查2次。若再发现该项目夜间违规施工扰民现象,将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将该项目施工单位恒亿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信用“黑名单”。

 

48

0900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东坑村银场沟矿区,存在硐采、无序排土、排渣、排污现象,导致河流干枯,农田荒芜,污水排入河道,污染严重。

三明

水、生态

    1.被举报对象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东坑村银场沟矿山采矿许可证于2015219日到期,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由均溪镇非金属矿自行封闭3个老矿硐口,没有排土、排渣、排污行为,在矿山巡查、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未发现有老矿开采迹象和新硐现象。
    2.该矿原排土场有3处,其中银场沟下游1处排土场确已恢复水田(系租赁到期后由村民自行复垦),另2处排土场经恢复治理,现已基本恢复植被。
    3.现场检查时,银场沟小溪和下游主水圳,水流较稳定清澈,水量充足,不会影响水田灌溉。该矿山于20169月委托福建威田环保有限公司银场沟矿区的水质及土壤进行检测,主要检测指标未发现异常。53日,经大田县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银场沟小溪和下游主水圳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不属实

    目前,该矿山的水泥用灰岩部分由大田县国新建材公司办理采矿证延续手续;金属矿部分,地处缩小后的矿区范围内,采区已关闭,矿山已作治理方案,由所在地均溪镇政府与大田威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协作,规划作为大田威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处理填埋场,矿区的具体整治措施由大田威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49

090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文武砂镇三站村裕和包装材料厂排放粉尘,污染严重,经常在夜间生产,附近居民晚上都能闻到异味,影响身体健康。

福州

大气

    412日,长乐市环保局核查发现该公司已停电停产。福州市环保局函告长乐市供电公司督促其落实该公司停止供电事宜。长乐市供电公司于420日上午对裕和包装材料厂予以断电。53日夜间23时,长乐市政府对长乐裕和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全厂无电、厂内无人,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1.责令供电部门不得擅自恢复供电。
    2.长乐市环保局和文武砂镇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50

090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德化县门头村村民,自2009年起在门头村吴洋自然村内无证非法开采石矿,期间毁林数十亩。

泉州

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村民为德化县上涌镇门头村1组人。此人2014年初曾因在吴洋自然村山场开采石矿非法占用林地,被德化县林业局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罚款0.264万元(德林罚书字(2014)第25042号);并被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强制断电停产。 
    2. 53日,德化县国土资源局、上涌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经查,此次信访件所指门头村吴洋自然村内非法开采矿石的违法行为,由德化县赤水镇吉岭村村民所为。20171月至4月底,该村民因门头村排洪沟砌筑工程石料供应,擅自在吴洋自然村公路边山场开挖石料,新开挖石料总计约600立方米(经技术鉴定林地面积439.6平方米)。

属实

    53日,德化县上涌镇国土资源所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采矿行为,并进行复绿整改(德国土监上涌镇矿字〔20174号);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进行鉴定,待价值鉴定报告完成后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德化县林业局对其立案处罚,责令限期(一年内)恢复原状,罚款0.8792万元(德林罚决字〔2017〕第25025号),并责令其对门头村吴洋自然村山场实施生态恢复治理。

 

51

0904

投诉人反映:地处晋江、南安交界处的泉州市新垵水库周围有大量包括陶瓷厂在内的企业,这些企业位于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向水库排污,造成水库污染,导致群众不敢饮用源自新垵水库的自来水。

泉州

    新垵水库位于晋江市磁灶镇新垵村与南安市官桥镇岭兜村、塘上村交界,北面和西面与南安市官桥镇相邻。2007年,该水库被划定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承担磁灶镇、紫帽镇和泉州出口加工区供水任务。52-3日,晋江市水利局、环保局、磁灶镇政府;南安市水利局、环保局、官桥镇政府分别开展联合现场检查。
    1.新垵水库水源保护范围区内原有包括陶瓷企业在内的企业27家,晋江辖区2家;南安辖区25家,其中14家自2014以来已陆续关闭,现存1家石材企业、10家建筑陶瓷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是水源保护区划定前建设投产。
    2.1)南安辖区。201753日,南安市环保局、官桥镇政府联合关闭拆除仅存的1家石材厂,其余10家南安辖区内的建筑陶瓷企业已完成LNG替代且均已停产,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向水库排放工业废水的现象。(2)晋江辖区。现有2家陶瓷企业均完成了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并于20168月被责令停止生产。2016920日,晋江环保局后督察确认2家企业已停产。此次检查时,这2家公司均未恢复生产,天然气供气阀门均已关闭,未发现企业违法向水库排污行为。

部分属实

    1.201611月,泉州市政府经专题研究,拟同意取消新垵水库水源保护区,计划改用南安沿海三镇供水工程管线取水。该管线从金鸡拦河闸通过泵站及管道取水直供南安市官桥、水头及石井三镇,主管道经过新垵水库库区,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有保障,可确保磁灶镇饮用水安全。晋江水利局已根据工作方案,配合完成引水管道扩建改造工程建设方案设计;磁灶镇政府负责该工程晋江辖区B标段招标等前期工作,预计于20177月完工。
    2.启动新垵水库库区周边截污隔离工程,建设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并按属地原则分别由晋江、南安市政府负责实施,计划于20186月底完成。
    3.晋江市政府责成水利局进一步加强新垵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和水质监测,保持水库水域整洁,确保水质安全;责成环保局加强对库区内2家陶瓷企业巡查,确保关闭停产到位。
   4.南安市政府责成环保局和官桥镇政府加强对保护区内企业的巡查监管工作,防止保护区内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确保无任何工业污染源排入新垵水库。同时,加快推进南安沿海三镇供水工程至华源水厂引水管道的扩建改造工程及截污工程建设,确保磁灶镇华源自来水厂早日改用南安市沿海三镇供水工程水源。

对晋江市环保局、磁灶镇人民政府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52

0905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南安市官桥前梧村的三藏石材公司,批建不符,违法经营,厂房距离居民很近,生产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严重扰民,甚至导致居民房屋墙体破裂。

泉州

噪声

    三藏石材公司实为三藏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官桥镇前梧村,主要从事石板材加工生产。52日,南安市环保局、官桥镇政府现场检查。
    1.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评批复的主要生产设备为红外线桥切机20台、自动磨机4台、自动修边机4台、拉锯4台、烘干补胶生产线(自动刷胶生产线)3条、自动桥式大切机5台、切边机2台、磨边机15台、自动仿形机15台、圆柱仿形机3台、抛光生产线5台等。现有主要生产设备为拉锯3台、自动刷胶生产线1条、自动磨机1台、红外线切边机6台,未超过环评审批规模。
    2.该公司厂房拉锯生产车间距离民宅较近。41日,前梧村民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周边5栋房屋进行振动测试,结果显示所测5栋房屋屋面处及最底层外墙底部各测点的峰值振速最大值均小于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此前,南安市环保局已于426日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南环保〔201799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卫生防护距离问题开展后评估,确定基本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问题解决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53

0907

龙岩市永定区西溪乡罗坑村与礼田村交界处蚁子窝有一个养殖场偷排污水到水库。

龙岩

    1.龙岩市永定区西溪乡罗坑村与礼田村交界处蚁子窝仅有一个养猪场,为永定区高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52日,区人大带领区环保局、农业局、西溪乡等到养猪场现场调查:养猪场氧化塘内留有一个缺口,废水经该缺口流入山沟后,与山沟水一起流入下方水电站水库;其中一个储液池侧墙有一个预留口,检查时有废水流出,汇入山沟,与山沟水一起流入下方水电站水库。

属实

    1.区环保局52日责令当事人立即封堵违规排污口,确保废水不外排,53日对该养猪场立案处罚2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西溪派出所于55日受理立案。
    2.西溪乡于53日上午向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作出整改。
    3.53日中午巡查发现,养猪场违规排污口已封堵,废水无外排;储液池侧墙的预留口已封堵,渗漏液已用管道输到下一个贮液池。
    4.明确西溪乡包村责任领导,2名责任干部,责任村干部(罗坑村主任)每日跟踪。

 

54

091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盈工业园内的江盈化学品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燃煤链条炉,污染大气。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江盈化学品实业有限公司实为汇盈化学品实业(泉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盈公司”),位于南安市水头镇大盈工业区。
    52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汇盈公司已于430日自行停产,锅炉房已停止供热,压力表为零。该公司配有链条式燃煤锅炉3台,均已办理环保手续。其中,1台锅炉已于20163月报停,另2台锅炉废气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属省控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南安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均对其锅炉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201611月、20172月各项监测指标均达标。该公司原环评批复手烧热风炉6台(总风量48000立方米/小时),优化技改为1台节能高效直燃热风炉(总风量40000立方米/小时),该热风炉的尾气最终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部分属实

    53日,南安市环保局向汇盈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南环保〔2017117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于63日前就热风炉节能环保性能作出补充说明。南安市人民政府责成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要加强巡查,待该公司补充说明编写完成,并对排放尾气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55

091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后滨路海明苑楼沿街小吃店长期排放污水,油烟刺鼻。

厦门

水、油烟

    经查,思明区后滨路海明苑楼沿街小吃店共5家,均已办理《营业执照》,其中1家已办理《环评审批豁免意见书》,4家已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存在如下问题:
    1.厦门市思明区金贺佳沙县小吃店,经营中有油烟排入下水道的行为。
    2.厦门市思明区雅园天地川菜馆,该店安装2台油烟净化装置,通过一条自制油烟管道向店外排放。
    3.厦门市思明区多多爱餐饮店,该店以经营蛋包饭为主,存在煎、炒、炸等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4.厦门市思明区张塔个西北拉面馆(店招牌为伊兰牛肉面),该店以经营拉面为主,存在煎、炒、炸等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5.厦门市思明区苏兴江小吃店(店招牌为和记商务套餐),存在煎、炒、炸等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属实

    1.针对上述5家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行政执法局已于52日分别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其中对厦门市思明区多多爱餐饮店(天天多多乐)、厦门市思明区张塔个西北拉面馆(伊兰牛肉面)2家餐饮店暂扣经营工具铁锅4把,对3家新开设的餐饮店,依法立案处罚。
    2.2家在环保条例出台前已开业经营的餐饮店油烟排入下水道的行为,思明区行政执法局已于52日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立案处理。

 

56

091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港路35号嘉园小区楼下无规划餐饮店扰民。诉求:取缔违法餐饮店。

福州

噪声、油烟

429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生活住宅区未配套公共烟道,一层14家餐饮店中,5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9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主要通过私设的管道排放,其中引至下水道排放的12家,引至店铺招牌处排放的2家,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1.51日,仓山区环保局对9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于55日前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工作。目前已安装7家,剩余2家停业整顿。
    2.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于511日前就小区建设配套专用烟道问题与业主、经营者研究论证,1个月内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57

0917

投诉人反映:福建漳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违规:1.烟气脱硫工艺(干式脱酸)落后、安装的烟气分析仪设备落后不能反映真实的排放情况,存在修改DCS数据记录。2.严重超负荷运行。3.渗滤液未按要求回喷炉膛,活性炭喷射装置经常停运。4.飞灰处理严重违规,飞灰填埋场未验收即投入使用。

漳州

垃圾

    1.该公司烟气脱硫工艺实为“半干法脱酸工艺”,较干法的去除效率高,也避免了湿法产生过多废水的问题。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行,数据历史比对合格;经现场调阅设置软件参数,未发现修改DCS数据记录情况;经委托有资质机构对进行数据比对,结果合格。
    2.该公司超负荷运行,但经调阅在线监控数据并现场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且未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污。
    3.该公司有配套渗滤液浓水回喷装置,现场调阅记录,20167月至20174月的回喷记录完整;20167月纳滤设备才正式安装运行,在此之前渗滤液处理站一直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处理工艺,并无渗滤液浓水产生。现场检查活性炭喷射装置运行正常,活性炭消耗台帐记录完整。
    4.飞灰经螯合固化后暂存于固化飞灰贮存仓库,固化飞灰填埋场投入试运行后定期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置。
    5.飞灰填埋场未验收即投入使用,该公司灰渣处理系统工程项目环评于116日通过漳州市环保局环评审批,310日取得临时排污许可证,并已投入试生产,尚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试生产期间填埋场淋溶水暂存于调节池内,现场检查时,填埋场淋溶废水处理设施正在安装调试。
    6. 55日,漳浦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经调整生产计划,该公司当日的生活垃圾入炉量为397.67吨,低于400/天的环评审批的生产量。

部分属实

    漳浦县环保局责成该公司调整生产计划,减少超负荷生产,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填埋场淋溶废水处理设施安装调试, 610日前向漳州市环保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加强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每半年至少做一次在线监控数据比对。
    55日,该公司向漳浦县环保局提交了落实整改的行动方案。

 

58

0918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海口镇码头的福建力源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年仓储50万吨、包装30万吨的水泥中转站,没有配套治污设备,水泥粉尘、噪声严重影响了海口镇新村官下尾村(与该企业距离196米)村民的生活;该企业排放的生活污水直排海影响下游养殖海蛏、鱼、虾的收成。

福州

大气、噪声

    52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年仓储中转散装水泥50万吨、包装水泥30万吨项目已配套布袋除尘设施16套。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3#水泥储罐顶部有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该公司生活污水由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区域内的鱼塘底部。

不属实

    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环保局对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管,防尘降噪,确保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59

0921

 马巷同美村石材厂无手续,污水、噪声、粉尘影响居民生产,区环保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企业仍在生产,要求法院查处。

厦门

生态、扬尘、噪声

    经查,2015年,翔安区环保分局曾对该经营部经营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0165月翔安区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于201611月交清罚款,其后虽出现过继续生产的情况,但截至2017430日,该经营部已经全面停产,并开始拆除生产设备。

不属实

    430日,翔安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再次赴现场核实整改情况,发现沉淀池污泥正在清理、部分场地已恢复原状,车间的生产设施已基本拆除。51日,生产设备已拆除并运走,石材及边角料基本清理。53日,沉淀池已清理回填恢复原状,厂房的屋顶已拆除,经营业主雇佣铲车在进一步清理。54日,厂房已基本拆除完毕。 

 

60

0927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的五星洗涤发展有限公司大气和水污染严重。诉求:进行全面彻查和整治。

南平

水、大气

    1.5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53日再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监测,该公司洗涤废水未超标,锅炉废气超标。
    2.由于该公司位于新建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延平区环保局将其列入关停取缔对象。

属实

    1.区环保局责令五星公司自58日起停产关闭。目前,五星公司已停产关闭。
    2.水南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商务局及供电部门做好信访问题的矛盾化解及企业的搬迁安置工作。

 

61

0928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新城中心宜家小区一号楼的“新城中心垃圾压缩转运站”污染大气和噪声扰民。诉求:调查处理,找出合理解决方案。

南平

水、大气

    52日,延平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区环保局及水南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会同南平市环卫处、南平市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平威格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对信访问题开展了联合调查。现场察看时,保洁员正在作业,垃圾转运站及周边环境整洁,并无明显气味,压缩垃圾的噪音较小。

部分属实

    1.垃圾压缩转运作业时间由夏季5时至12时、冬季530分至12时,调整为7时至12时、1430分至17时,避开居民休息的时间。
    2.采用人工用板车或电动三轮车运送垃圾到垃圾转运站,减少使用机动车运输垃圾产生的噪声,设置温馨提示牌提醒保洁工人在等候倾倒垃圾时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3.垃圾转运站采取“日产日清”的处理垃圾方式,做到无遗留垃圾,避免垃圾堆放产生的气味影响居民生活和大气污染;配备2个专职保洁人员,在垃圾收集完成后及时清扫地面、冲洗地面、进行消毒杀菌处理,确保垃圾转运站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

 

62

0930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6号时代大厦二楼金典KTV迪吧娱乐厅噪声扰民。诉求:住宅楼不建KTV,严禁噪声扰民。

南平

噪声

    52日,延平区政府组织水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等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金典音乐会所正在营业。
    1.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2.现有包厢的隔声降噪效果不理想,包厢运营时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主要是其上方4楼住房)造成一定的影响,经延平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时代大厦407室噪声超标。

属实

    1.延平区环保局责令金典音乐会所自58日起停止营业,立即着手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隔音、降噪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在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之前,不得擅自恢复运营,并限于620日前补办该项目的环保验收手续。
    2.延平区环保局对该会所立案查处。

 

63

093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七祭村田头自然村内矿石加工,导致严重生态破坏。诉求:保护生态环境。

福州

生态

53日,永泰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反映的矿石加工实为201012月至201412月期间对铁路(隧道)弃渣进行处理的场所, 201412月完成处理工作后,施工单位即撤离。弃渣场还有裸露面积约46亩,主要是土地复垦不到位引起的,原因是该地块渣石清理困难、复垦难度大,大洋镇几次组织复垦失败。

部分属实

    永泰县林业局、铁办会同大洋镇政府采取播撒草种、树种、低洼处开挖沉淀池等措施,515日前完成。对渣场复垦问题,永泰 县政府责成大洋镇立即行动,尽快组织设计招投标。

给予大洋镇长、包村工作队工作人员通报批评,给予包村领导、大洋镇党委委员诫勉谈话,给予七漈村村主任通报批评并扣除3个月绩效。

64

0932

投诉人反映:长乐松下码头砂石料厂中藏有非法砖厂,破坏生态,扬尘漫天,污水漫流,污染严重。

福州

生态、扬尘

    反映的长乐松下码头砂石料厂中只有一家砖厂,即松下永丰建材有限公司(系股东临时取名,工商未注册),20169月建成投产。该厂无废水产生,生产主要原料来自松下码头有限公司开山平整土地产生的山皮土、砂泥等。
    1.该厂属无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环保审批,属非法砖厂。
    2.长乐市于422日责令其停产,428日采取断电处理,现该公司已停产。430日,长乐市组织现场核查,该厂处于断电停产状态。51日,再次现场核查,该公司停产。
  

部分属实

    1.长乐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相关经营活动,目前正按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处理。
    2.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厂未经环保审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款17.4万元。51日长乐市环保局会同松下镇政府、市供电公司对该厂砖机等主要设备进行查封。
    3.长乐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巡查,特别是对码头内隐蔽区域、隐蔽场所等加大巡查力度。
    4.长乐市政府责令松下码头立即收回租赁给当事人的土地,要求松下码头彻底排查码头内是否仍有从事违法生产的企业。

 

65

0936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更古村养猪场拆除不彻底。诉求:彻底拆除该养猪场。

南平

其他

    53日,延平区组织大横镇政府、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办、农业局、环保局等部门对被投诉的旺达农场进行实地检查。经查,该猪场已拆除全部猪舍,附属房(仓库、住房)未拆除。该场业主响应政府号召,将拆除后的场地及保留的仓库、住房用于发展种植业。

不属实

    大横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场的日常巡查,防止复养。

 

66

0937

投诉人反映:龙海市海澄镇大众北路“月港粮库”边开设一家大型洗砂场,场主利用与海澄水厂的关系,用10吋大水管市政自来水进行洗砂,造成居民生活水压降低;洗沙污水排入河中,污染环境。

漳州

    经查,该场主自310日起从漳州港购买砂到“月港粮库”边堆放及销售。51日检查时,“月港粮库”边上有一套洗砂设备及约200立方米的砂堆,现场未发现正在洗砂的行为。

属实

    51日,龙海市责令当事人立即拆除洗砂设备,并清理现场砂堆,给予关停取缔。52日复查,该砂场已将砂堆清理完毕,并自行拆除设备。

 

67

093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郊区阳岐村因房地产开发,在阳岐湾盖起多栋高楼,污水排入水体,造成阳岐湾水质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

福州

生态

    锦秀山庄项目有8栋建筑正在主体施工,3栋正在装修,8栋正在砌体,2栋正在基础开挖,余下建筑未动工。53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工地红线内未发现施工废水排入阳岐湾,但在该工地大门口对面约10米处,有一个长度约3米、宽度约2米、深度约1米的土坑,由于地势低洼,自然雨水等汇集流入形成积水坑,水质浑浊,水面漂浮生活垃圾,积水经低洼小沟排入阳岐湾。

部分属实

    1.53日上午,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配合调查,组织人员清理工地大门口对面积水坑内的生活垃圾,并用砂石料填平。
    2.54日下午,仓山区城建局到场核实,通向阳岐湾的低洼小沟已用沙土填平。

 

68

0939

投诉人反映:泉州台商投资区三期二号路华丰纸厂内有家无名的化工厂(嘉嘉利厂对面),白天粉尘飞扬,晚上散发硫酸和氨气的气味,很刺鼻。影响下垵村村民的生活。

泉州

大气

    群众反映“无名的化工厂”实为泉伟硅胶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园区三期,主要从事硅胶生产。
    1.此件为重复投诉件。428日,中央环保督查组曾交办同一信访事项。台投区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惠南工业区管理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部分危废空桶露天堆放。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遂责令整改并于51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拟处罚款1.5万元;区安监局和消防部门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经第三方机构监测,该公司外排生活废水、噪声均未超标。外排废气因该公司被责令停产整改无法监测。
    2. 52日,泉州市委主要领导现场督办,要求责令停产,待环保、安全、消防通过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次日,台投区多部门再次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产,正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整治。

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责成惠南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消防、案件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停产整改安全隐患,如整改无望,要予以关闭取缔;责成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出租厂房排查,严格规范企业准入门槛,防止类似不规范企业进驻;责成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督促该企业增加降噪设备,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

 

69

0940

投诉人反映:泉州南安市东田镇两家企业“固美”、“闽发”排出的污水(含重金属)污染环境,造成兰溪变成臭水河。

泉州

    群众反映的“固美”、“闽发”两家企业实为福建固美金属有限公司和福建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均位于南安市东田镇。53日,南安市环保局、东田镇政府联合对两家公司现场检查。
    1.福建固美金属有限公司。企业挤压、氧化电泳和喷涂车间正常生产,熔铸车间未生产。在产车间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法定排污口正常排水。厂区内生产用水蓄水池和总排污口水样经监测,镍、铬均未检出。但该公司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南安市环保局联网。
    2.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废水主要是酸碱综合废水、含氟废水、含镍废水。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生产用水取水口、井水和总排污口水样经监测,镍、铬均未检出。熔炼过程中产生的熔炼废气经二级串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未配套炉渣烟气收集设施,清理炉渣时产生的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

部分属实

    1. 54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福建固美金属有限公司64日前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南安市环保局联网。58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处罚罚款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6号)。
    2. 58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对未配套炉渣烟气收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5号)。
    3.南安市环保局将对两家公司外排废水每两天采样监测1次,若发现违法排放,将进一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70

094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重庆幺妹子烧烤,油烟污染、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油烟

    52日至54日,台江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德榜路重庆幺妹烧烤均未营业。据了解,该店已停业3天。向店主电话了解情况,店主口头承诺不再继续经营。该店停业前,台江区曾根据群众举报到店查看,该店安装有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

不属实

    由于该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义洲街道曾多次组织执法力量对该处店面及周边市容环境等有关问题进行整治,暂扣及销毁该店帐篷、桌椅等。下一步,台江区将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处进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该店重新营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

 

71

094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区夏雨苑近两年都是由无证经营的餐饮小摊占道经营,油烟、噪声、垃圾影响了环境,还存在着食品安全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居民安静、干净的环境。

福州

油烟、垃圾、噪声

    1.该小区周边确实存在部分摊点延伸到疏导点外占道经营现象,油烟、噪音、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且部分摊点所用食材来源不明,部分熟食露天摆放未加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414日,仓山区市容局、建新镇等单位对该小区周边无证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取缔21家,其中,炒面、煎饼等摊点7家,砂锅、炖罐等摊点8家,肉片、稀饭、锅边、粉干等摊点6家。
    3.414日后,仓山区市容局、建新镇等单位每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在福湾新城夏雨苑、福湾新城便民疏导点周边定点定岗巡查执法,未发现回潮现象。
    4.52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未发现无证摊点占道经营行为。

属实

    1.建新镇牵头,联合仓山区环保局、仓山区市容局、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安排2名工作人员每日进行徒步拉网式巡查,持续加强福湾新城夏雨苑、福湾新城便民疏导点周边无证摊点占道经营问题的巡查整治。
    2.建新镇牵头,在福湾新城夏雨苑周边设立投诉警示牌,公布无证摊点占道经营投诉电话,对居民来电来访投诉及时处置。
    3.仓山区市容局牵头,结合市容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无证摊点占道经营长效监管和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对无证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及时响应处置。

 

72

0948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城门镇连坂三环边上的山边(原连坂甘泉寺边上),有一家处理“地沟油”提炼生物质柴油的企业,臭味漫天、污水外排、影响周边环境。

福州

水、大气

    反映的实为福州市仓山区碧芳工业油脂厂,该厂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连坂村,环保审批手续齐备,主要从事生物柴油、甘油油脂加工生产。52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厂生产设备未运行,但锅炉表面仍存在热度。经对总排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存在问题:
    1.该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增10.5吨蒸汽锅炉和1个蒸煮灶台,新增的0.5吨蒸汽锅炉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仓储、生产车间未密闭,臭味四溢。

属实

    1.53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拆除未经审批擅自新增的设备,并处罚款2万元。当日下午,仓山区环保局再次进行现场核查,该厂已自行拆除相关设备。
    2.52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厂下达了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在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前,不得使用特种设备,并对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1台锅炉进行查封。53日下午,仓山区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监督该厂对无证锅炉进行了破坏性拆除。
    3.53日上午,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改,对仓储、生产车间进行密闭性整改,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整改完成后,仓山区环保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该厂的恶臭等级进行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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