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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商共议社区"小"事情 和衷共济民生"大"幸福

2017-08-10 08:40:55 林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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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省政协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政府对于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成为制约我省物业规范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在会上明确回应:为了解决物业管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条例(修订草案)》建议建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建(房管)部门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公安、民政、工商、环保、卫生、规划、质监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

住建厅将在全省逐步推动行政执法进小区,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支持物业企业履行好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职能。

与此同时,民政部门将配合住建部门建立市区街三级联动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服务平台,完善物业管理新机制,使物业管理真正纳入政府工作范畴。

参会各方纷纷表示,管理机制理顺后,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小区消防安全和高层楼宇防火灭火问题、电梯安全如何保障、新旧小区物业管理不能简单划一处理等许多规范物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解决起来就相对容易了。

扶优扶强提升行业水平

省政协调研组指出,目前我省物业服务企业整体实力不强,全省一级资质企业仅56家,多数为三级企业,在全国同业竞争中处于弱势。

行业发展水平偏低,成为我省推动社区物业服务发展,增强老百姓获得感,必须补上的一块“短板”。

为此,住建厅负责人在会上明确回应,住建厅下一步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促进扶优扶强。针对我省物业行业品牌企业较少、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住建厅已从2015年开始实施物业企业信用评价,重点培育一批诚信良好、市场竞争力强、业主满意度高、管理服务规范的品牌物业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为了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住建厅针对当前物业服务收费和服务不对称问题,正在加快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清单。

省政府法制办表示,《条例(修订草案)》将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对商品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义务;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停车管理、安防管理、防控违规装修违建等方面具体要求;在建立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和优质优价制度,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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