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商共议社区"小"事情 和衷共济民生"大"幸福
2017-08-10 08:40: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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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各方重视 深入调研 提高社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水平 省政协副主席陈义兴代表专题调研组发言 省政协把推动我省社区物业管理规范化作为常委会专题协商议题,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尤权书记听取并批准了协商课题有关情况的意见,并专门来到专题协商现场共同参与协商,于伟国省长、洪捷序副省长对课题作出批示。张昌平主席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省政协专题调研组深入省内7个设区市开展调研,并赴广东、海南学习考察,先后召开会议36场,考察社区和物业企业29个,并在报告成形后召开研讨会征求各方面意见。 近年来,我省把加强物业管理,优化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兄弟省市相比,还存在基层组织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信息化程度较低、企业整体实力不强等3个比较明显的短板。调研组一致认为,我省社区物业管理还存在五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矛盾比较突出。二是物业企业管理专业化水平偏低。三是政府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四是业主委员会履职缺失。五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电梯使用维护不当、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缺失、物业费调价机制不够完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偏低等问题。 针对我省物业管理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调研组建议: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积极探索实践提高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建立信息化平台,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服务水平;部门齐抓共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健全法律法规,推动行业依法管理。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破解物业管理难题 省政协委员施忠旗代表省工商联发言 当前,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比较多,有的工作不加强,物业管理水平就难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就上不去。为此建议: 加强领导,发挥基层组织重要作用。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物业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摆上日程,建立主管部门行业指导,属地街(镇)、社区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街道党委、政府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宣传深入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民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和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同度。 采取措施,解决物业管理中的迫切问题。着力解决小区电梯故障频发问题;积极消除消防隐患;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力度;完善物业费调价机制,建立行业协会主导的物业企业等级评定、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 关于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省政协常委马祥庆代表省九三学社发言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前建设的老旧小区相对比较分散,设施设备也比较破旧,环境质量较差,为了改善老旧小区的环境品质,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科学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将未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一并列入临近物业管理小区,便于物业公司入驻接管。实行地方政府统筹,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改造行动”。 鼓励物业公司入驻老旧小区,建立财政优惠政策,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和财政情况,实行三年财政补贴政策,按小区建筑面积,提供适当资金补贴。 切实合理解决物业费拖欠问题。加大力度开展物业费清欠工作,各级法院对物业欠费案件的办理工作由民庭和执行庭进行配合催收。 建立老旧小区物业齐抓共管机制。实行物业服务属地管理,同时将物业服务监管工作统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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